内容出处: | 《安西县志柳园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1920020220001346 |
颗粒名称: | 一 司法 |
分类号: | D916.1 |
页数: | 5 |
摘要: | 司法助理员1982年,镇政府设专职司法助理员,负责司法行政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是调解纠纷,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1997年至2004年,调处纠纷最多年份82件,最少47件。法律服务所1989年,由县司法局报县政府批准后成立,成立初期协助司法助理员工作,主要办理法律询问、调解纠纷等工作。柳园镇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普法工作计划,以“十法一条例”为重点,督促检查各单位职工学法情况,“一五”普法于1990年结束。柳园镇每年年初做出安排,年中组织检查落实,年底考评。在此期间平均每年调解纠纷40件。帮教工作帮教对象是指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依法行政1998年推行行政执法证件制度,当年接受培训并办理执法证件者14人。 |
关键词: | 司法 柳园镇政府 |
柳园镇建镇历史虽短,但其重要的军事要冲、交通枢纽和区位优势从未改变,途经柳园的甘新公路是运送援华物资的重要通道。兰新铁路、 国道312、215线相继贯通全境,是内地通往新疆、青 海、西藏的重要通道,成为欧亚大陆桥的重要组成部分。柳园镇因铁路开通而兴建,揭开了柳园镇建设发展的序幕。全镇人民依托优越的交通和矿产资源优势,经济、社会事业、城市建设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