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西县志柳园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1920020220001327 |
颗粒名称: | 婚姻登记 |
分类号: | D923.91 |
页数: | 2 |
摘要: | 婚姻登记,由镇政府秘书负责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依据是婚姻政策规定,1971年8月取消结婚证、离婚证工本费,结婚当事人必须有单位出具的《结婚证明二联单》。程序是申请、询问、审查、登记,1986年《婚姻登记办法》出台,1994年《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结婚申请当事人必须出具身份证、户口本、婚前教育合格证、单位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登记出具单位介绍信、结婚证,程序为申请、审查、登记“婚姻登记管理员。 |
关键词: | 柳园镇 婚姻登记管理 |
柳园镇建镇历史虽短,但其重要的军事要冲、交通枢纽和区位优势从未改变,途经柳园的甘新公路是运送援华物资的重要通道。兰新铁路、 国道312、215线相继贯通全境,是内地通往新疆、青 海、西藏的重要通道,成为欧亚大陆桥的重要组成部分。柳园镇因铁路开通而兴建,揭开了柳园镇建设发展的序幕。全镇人民依托优越的交通和矿产资源优势,经济、社会事业、城市建设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