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西县志柳园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1920020220001325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婚姻登记管理 |
分类号: | D923.91 |
页数: | 3 |
摘要: | 婚姻法宣传建镇初,柳园镇认真组织婚姻法规宣传,制定学习方案,镇区单位积极配合,定期组织职工、居民学习,利用广播、电影、宣传栏、板报进行宣传。柳园镇是社会主义时期建立的新镇,社会思想贯彻比较积极,加之职工文化层次较高,接受能力较强,婚姻法贯彻比较彻底,大部分青年男女是自由恋爱,少部分是经人介绍认识后结为夫妻,家庭包办和早婚、私婚现象极少发生。1980年《婚姻法》颁布,柳园镇掀起学习热潮,利用广播、标语、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广泛宣传,达到家喻户晓。全民普法开始后,从“一五”到“四五”普法期间,每年都安排有婚姻法宣传内容,新婚姻观念已被人们所接受,近二十年晚婚率达到95%以上。 |
关键词: | 柳园镇 婚姻登记管理 |
柳园镇建镇历史虽短,但其重要的军事要冲、交通枢纽和区位优势从未改变,途经柳园的甘新公路是运送援华物资的重要通道。兰新铁路、 国道312、215线相继贯通全境,是内地通往新疆、青 海、西藏的重要通道,成为欧亚大陆桥的重要组成部分。柳园镇因铁路开通而兴建,揭开了柳园镇建设发展的序幕。全镇人民依托优越的交通和矿产资源优势,经济、社会事业、城市建设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