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西县志柳园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1920020220001314 |
颗粒名称: | 1994年第四次税制改革 |
分类号: | F810.424 |
页数: | 1 |
摘要: | 国税分局主要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2001年起开始征收新建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税分局主要征收除财政、海关、国税部门征收的税种以外的其它税种,同时,入库级次也做了相应的调整。自2002年起,所得税、营业税被列为共享税。 |
关键词: | 税制 柳园镇 第四次税制改革 |
柳园镇建镇历史虽短,但其重要的军事要冲、交通枢纽和区位优势从未改变,途经柳园的甘新公路是运送援华物资的重要通道。兰新铁路、 国道312、215线相继贯通全境,是内地通往新疆、青 海、西藏的重要通道,成为欧亚大陆桥的重要组成部分。柳园镇因铁路开通而兴建,揭开了柳园镇建设发展的序幕。全镇人民依托优越的交通和矿产资源优势,经济、社会事业、城市建设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