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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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西县志柳园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9192002022000129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5
摘要: 1996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镇计生站又改称为计划生育办公室,编制增至2人。1997年建立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婚育学校服务机构,2002年社区建立计生工作室,配备专职干部1名。对一些有特殊原因要求生第二胎的,经县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后方可安排,但必须是间隔4年以上。2004年开展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工作,救助对象是独生子女户或双女户,标准是每月每户发给救助金500~1000元,直至其子女年满18岁为止,当年柳园镇救助2户。
关键词: 人民政府 柳园镇 计划生育

内容

一、工作机构1973年2月,柳园镇成立了由7人组成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1名干部负责计划生育工作。1978年, 计划生育工作由1名副镇长分管,镇街道办办事处具体负责。1989年配备专职计生干部一名,1991年成立镇计划生育协会,1995年建至各居委会,同年,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改为计生站。1996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镇计生站又改称为计划生育办公室,编制增至2人。1997年建立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婚育学校服务机构,2002年社区建立计生工作室,配备专职干部1名。
  二、宣传教育七十年代提倡计划生育后,主要以举办展览、文艺宣传、广播大会、刷写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八十年代借助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政策。’1989年后,在镇区各街道和居民区刷写永久性标语28条,设置固定宣传牌12块,社区每月办一期黑板报,宣传生育政策。九十年代以来,宣传形式多样化,镇电视台每月播放一期计生专题节目,镇婚育学校定期组织育龄妇女参加学习,宣传生育、节育知识,凡申请登记结婚的青年男女,需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办结婚登记。1996年柳园镇投资1.5万元,在南大街修建了 “国策门”、“国策壁”。2000年后,以“一法一条例”为宣传重点,向育龄妇女逐户发放计生宣传袋,内装有条例、法规、生育节育、优生优育宣传画册等资料。
  三、政策措施70年代初,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要求晚婚、晚育、少生、控制多胎(3胎以上)。1973年后,推行晚(晚恋、晚婚)、稀(间隔4年以上)、少(一对夫妇只生2胎)政策。1982年城镇执行一对夫妇只生一胎的规定,1993~2004年生育、节育统计表表5-1年份人口出生率 %自然增长率 %计划生育率 %一孩放环率 %二孩放环率 %晚婚率 %19939.867.791007360.15100199410.408.211009568.75100199510.546.210082.183.4410019967.375.181009810010019978.216.3410096.884.0610019987.454.5310097.0598100199910.482.3310097.384.06100200010.487.810089.2475.9110020014.153.4310078.2675.7110020023.532.8010082.3510010020032.191.901009510010020046.053.9010077.5100100原则是提倡1胎,严格控制2胎,坚决杜绝3胎。对一些有特殊原因要求生第二胎的,经县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后方可安排,但必须是间隔4年以上。有计划地安排二胎的条件是:1、第一个子女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2、再婚夫妇,一方再婚,一方初婚,家庭原只有一个子女的;3、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患了不孕症,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已领养了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80年代中期实行生育审批制度,凡符合生育条件的妇女,先由本人申请,再由镇计生办审查安排生育指标,办理准生证后方可生育。1990年《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制定了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具体为:1、晚婚晚育的妇女,产假为100天, 并给男方护理假10天;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16周岁止,每月发给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在其退休退职时一次性发给1000元的奖励;3、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入学、就医优先安排。1996年起征收二胎社会补偿费,实行乡征县管,县批乡用,计生专户储存,因镇内城市人口占绝大多数,批准生育二胎指标很少,所征的补偿费不多。1997年,安西县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凡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两项指标中有一项达不到责任书规定,由县上“一票否决”,出示黄牌警告。被否决的乡镇取消精神文明牌子,取消评优树模资格, 有关人员2年内不提拔、不晋级、不调动,若连续2年被否决,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地免职。2002年,修订后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了更加优惠的政策,当年底推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取消一胎生育申报程序,不再办理准生证,新婚夫妇在镇计生办领取婚育保健服务证后即可生育。
  四、重点工作记述1983年,按照国家计生委的要求,柳园镇推行计划生育“三为主”的工作方针,即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此后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1989年起,柳园镇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作为工作重点,抽调公安、工商、城建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整顿小组,每年安排集中整治活动2~3次,清查登记流动人口,查处违犯计划生育政策有关人员,至1995年处理46人,做引产手术38例,处罚金1.8万余元。
  1994年,创建计划生育六好合格村(居)委会工作启动,至2004年,镇区各居委会全部达标。
  1995年8月,按照国家计生委的要求,全镇推广计划生育“三结合”、.“三服务”•工作,即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商品经济服务相结合;与建立文明幸福家庭服务相结合;与帮助计划生育户勤劳致富服务相结合。此后作为一项方针长期坚持。
  1999年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全镇大力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观念。
  2002年推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其主要内容是扩大育龄妇女知情权,简化生育指标审批手续,减少环检次数,减少卡、表、册、单等统计报表,规范计划生育基础性工作,减轻计生专干工作负担。柳园镇制定方案全力组织实施,至次年底通过市、县考核验收。
  2003年按照县计生局安排,开展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工作,其验收标准是:1、领导重视好;2、政策导向好;3、依法行政好;4、服务质量好;5、民主管理好;6、队伍作风好。
  2003年6月,各社区建立避孕药具发放点,免费向居民发放避孕药具,发放对象是本镇居民和外来居住一个月以上的育龄群众。
  2004年开展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工作,救助对象是独生子女户或双女户,标准是每月每户发给救助金500~1000元,直至其子女年满18岁为止,当年柳园镇救助2户。

知识出处

安西县志柳园镇志

《安西县志柳园镇志》

柳园镇建镇历史虽短,但其重要的军事要冲、交通枢纽和区位优势从未改变,途经柳园的甘新公路是运送援华物资的重要通道。兰新铁路、 国道312、215线相继贯通全境,是内地通往新疆、青 海、西藏的重要通道,成为欧亚大陆桥的重要组成部分。柳园镇因铁路开通而兴建,揭开了柳园镇建设发展的序幕。全镇人民依托优越的交通和矿产资源优势,经济、社会事业、城市建设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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