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打击滥挖乱收和非法倒卖甘草活动的决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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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西县志人民政府志》 图书
唯一号: 291920020220001229
颗粒名称: 关于坚决打击滥挖乱收和非法倒卖甘草活动的决定
分类号: S431.18
页数: 4
页码: 257-260
摘要: 甘草是我县的一大资源,采育结合,合理开发,既不违背自然规律,又可较好地发挥资源优势,为民造福,使甘草资源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
关键词: 非法倒卖 滥挖乱收 甘草

内容

甘草是我县的一大资源,采育结合,合理开发,既不违背自然规律,又可较好地发挥资源优势,为民造福,使甘草资源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但是,近年来县政府虽然有计划的安排采挖,三令五申要求禁止滥挖乱收甘草,由于县、乡、村步调不一,个别单位阳奉阴违,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致使肆意乱采乱收和倒卖甘草的非法活动十分猖獗。甘草资源受损严重,生态平衡遭到破坏,成片甘草濒临枯竭,大面积植被遭到毁灭。更为严重的是,最近一段时间,南岔、瓜州等乡领导对县政府的有关通知、决定置若罔闻,对本乡区域内乱挖乱收甘草的混乱局面熟视无睹,不但不加以制止,而且采取默然姑息纵容的态度,使乱挖乱收甘草的事态继续发展,特别是南岔供销社、信用社、九南分销社、县瓜果公司、食品公司等单位和个人目无政纪、有禁不止,擅自参与收购,甚至一些当地群众岀资雇用大批外地乡民涌进草原,滥挖甘草,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一些不法分子大搞掠夺性滥采乱收甘草的非法活动。因此,为了保护植被,合理开发我县甘草资源、采取断然措施,坚决打击滥挖乱收和倒卖甘草的非法活动,禁止采挖收购甘草,切实加强甘草资源的管理开发利用已成当务之急。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决定:
  一、从即日起禁止采挖收购甘草。各乡、村、队三级干部要深入宣传,齐抓共管,坚决刹住乱挖、乱收甘草之风,林业局、草原站、工商局、医药公司、公安局要密切配合,形成一股共管合力,积极开展工作。
  自决定下发之日起,任何单位(包括医药公司)和个人均不得私自采挖、收购、贩运,违者除没收甘草和非法收入外,对当事人按安政发字(1998)第68号文件规定,处以200-500元罚款,其罚没收入除提取20%作为检举人、查处人的奖励和补助外,剩余部分全归罚没单位,对在查处过程中妨害公务者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二、对我县境内的甘草资源实行区域管理。各乡(镇)要按照自己的管辖范围,遵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制定一些管护措施,积极参与管理。对于异乡群众在本乡辖区内采挖甘草者,各乡(镇)有权检查罚没。
  甘草资源实行区域管理后,由草原站监督。如果再出现乱采乱收之风,在哪个乡(镇)的辖区内发生,就追究哪个乡(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轻者,处以100-2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者,应及时查清情况,交由县政府按渎职予以降职处分。
  三、统筹规划、种采结合,为民造福。控制天然甘草的采挖,积极推广人工种植甘草,是有利于当代、造福于后代的一条新路子。今后采挖甘草一定要遵循“保护植被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采挖收购。在无任何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草原一律封禁,禁止采挖甘草。希望有条件生产甘草的乡(镇)都能大力宣传种植甘草的好处,试种、推广、大面积种植甘草。
  四、切实加强领导,深入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县上决定成立的“合理开发甘草资源、保护植被领导小组”,要认真肩负起责任,切实加强对甘草资源管护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草原法》,宣传保护草原植被、制止乱挖滥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并以适当的方式公布乱挖乱收、非法贩运甘草事件的查处情况,以儆效尤,教育群众,震慑不法分子。要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树立新的社会风尚,自觉保护甘草资源。对在制止滥挖乱收甘草活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各单位要及时给予表扬奖励,使保护甘草资源真正成为一项社会公德,成为全县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安西县人民政府
  一九八八年九月十一日

知识出处

安西县志人民政府志

《安西县志人民政府志》

1986-2004年是我国全面开放,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历史时期。中共十五大、十六大相继召开,为改革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明了方向。县委、县政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揽全局,高举改革发展的旗帜,切实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全面实施生态立县、项目强县、产业富县、民营活县、依法治县、科教兴县战略,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项目建设为龙头、工业经济为重点、深化改革为动力、富民强县为目标,优化发展环境,壮大县城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和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推动全县“三大文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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