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我所经历的税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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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瓜州文史》 图书
唯一号: 291920020220000830
颗粒名称: 七十年代我所经历的税收工作
分类号: C916
页数: 5
页码: 198-201
摘要: 我是1975年9月15日从布隆吉公社砖场招进县财政局的第一批税收助征员,从事税收工作,70年代税收工作的经历记忆犹新。
关键词: 个人经历 亲历手记

内容

我是1975年9月15日从布隆吉公社砖场(我是砖场会计)招进县财政局的第一批税收助征员,从事税收工作,70年代税收工作的经历记忆犹新。那时一个公社招一个人,条件是干过会计的青年,待遇是合同工,每月工资50元(30元寄生产队记工分,20元留作生活费)。财政局下发了通知后,我们共七个人先后于1975年9月14日、15日到财政局报到。
  当时财政局只有三栋平房18间房子,还专门为我们腾岀了宿舍,两人一间,已经支好了床头、床板,行李自带,吃饭安排到县革委会食堂。财政局给每个新职工发了一辆飞鸽牌加重自行车,一件短皮大衣,一个小挂包,觉得到机关上班还有自行车骑了,心想跳出了农门,到了环境好的县城上班,一定要努力学习,干好工作。
  税制简单税种单一
  当时是文化大革命后期,税务局都合并在财政局,省、地都设在财政处,政治口号是“抓革命,促生产”,国家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和与之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国营企业实行向财政上缴利润,集体企业实行上缴所得税,开征的主要税种有:工商统一税(相当于现在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屠宰税、农业税(由生产队交公粮)、牧业税(按集体经济中牧业收入计征)、牲畜交易税、车船税等几个税种。征收方式是上门带票征收,先开完税证后开缴款书入库。县城金融单位只有一家人民银行,农村是信用社。县城的纳税单位有:百货公司、糖酒副食品公司、食品公司(专营生猪收购和蔬菜水果)、饮食服务公司、农副公司、物资局、电力公司、石油公司;手联系统有:服装厂、五金厂、木器厂、联社经营部、县砖厂;另有县粮库、农机公司、医药公司等,共几十家企业,都为国营或集体企业,纳税税种单一,税源很少。各公社供销社、收购站经营的商品、农副产品都实行统购统销,三大件(自行车、缝纫机、手表)都是供销社主任批条购买,买白糖得要医院肝炎证明,生猪收购也是国家下达计划派购。市场经济不发达,社员购买力也很差。一户企业或乡镇供销社年销售额就是几十万元,纳税额是按销售额乘以税率计算的。牲畜交易税主要针对牛、马、驴、骡、骆驼五种牲畜的交易征收的。牧业税按集体经济收入中的牧业收入计征。屠宰税是按农户屠宰牲畜头数计征。
  当时全县设城关、柳园两个税务所,共12名人员担负一百多万的税收任务。城关税务所共5人,除征收县城单位企业税收外,还分管环城、瓜州、南岔、踏实、桥子公社及小宛农场的税收。农村主要向各粮管所结算入库农业税、农业税附加。柳园税务所,除管理柳园镇税收外,还兼管西湖乡、三道沟、河东、布隆吉四个公社税收。柳园当时是西藏青海货物集散地,人口多,装卸搬运队也多。税源较多,而走东半县需坐火车到疏勒河,再骑自行车下乡下队巡征,点多面广。
  由于当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经济类型主要是国营和集体所有制,限制打击私有制个体经营,所以在工商统一税目中设置了“临时经营”税目,税率10%,主要针对小商小贩,走乡串户倒驴贩马的、经商的,一经查处,统统按“临时经营”10%税率征收, 其目的就是利用税收杠杆,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
  骑车下乡巡回征管
  我是城关税务所税收员,除征收县城企业税收外,主要还是下乡巡征。各公社集体征收单位是供销社,国营征收单位是食品收购站(属县食品公司下派独立核算单位)。下乡时有时两人同行,有时人力紧张一人单行,交通工具是自行车,走的全是土路、石子路。当时的税收员得不到社会的尊重,更得不到农村社员的尊重,都认为收税就是向人要钱,我们出去收税有低人一等的感觉。税收员地位不高,到下面遭白眼、受冷遇是常事,加上全社会没有依法纳税氛围,纳税意识很差,好多人认为发工资是国家的钱,国家的钱是银行的,不认为收税是用来给他们发工资。同时,因执行的税收政策都是暂行条例、暂行规定,没有处罚力度,条款也不完善。所以下乡收税要小心谨慎,只怕说错一句话遭人反感。有时为收一笔税给人家讲政策,人家就是听不进去,还跟我们吵架,我们只能做耐心细致地工作,还要压住心中的怒火,以免因收税惹出事来。下乡时税票随身带,生怕票款丢失,晚上睡觉时将票款压在枕头底下,丢掉税票就意味着丢掉饭碗。 农村零散税征收主要针对收购牲畜的新疆人和走乡串户的外省木工、油漆工,对零散税征收还要做调查,干了几家的活,干了几天,挣了多少钱,来到安西多少天(凭坐车票日期确定)。例如给走乡串户的木工油漆工算收入额时每人每天加上在雇主家吃饭的1元钱伙食费,计算征收税款。
  生活清贫精神饱满
  我们一行七人进财政局时,年龄最大的25岁,最小的19岁,我当时22岁。干税收工作,首先得学习税收业务,尽管税制简单,财政局为了使我们尽快熟悉业务进入角色,还专门为我们新同志办了学习班。局长亲自讲话鼓励,派了解放初期就开始干税收工作的老税干雷福王同志给我们授课,讲解了税收的历史和发展,为什么要收税,税种、税目、税率,新中国的税收发展和形成,税收的用途,一般性财会知识特别是珠算乘法和除法快速运算法。虽然是短短十天的启蒙教育,因我们新同志以前都干过财会,所以学起来很认真,很快就领会了,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我们很快进入工作角色,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办完学习班单位就派我们分头下乡收税,也没有发生开票收款、丢失票款的事情,工作很顺利。
  从1975〜1976年8月干了一年税务助征员后,经原布隆吉公社潘家庄一队贫下中农推荐,我被正式招为机关工人,并且转为城市户口,到粮站转了粮户关系,月定量30斤,月工资28元,从此开始吃国家供应粮了。由于工资低,家庭贫穷,有时还穿着带补丁的裤子上班,花10元钱买了一件的确良衬衣,晚上洗净晾在院子里白天穿,前后穿了五年,领口袖口破的没法穿才扔掉。
  虽然生活清贫,但我们工作热情很高,思想很单纯,只要天天有活干就很开心,根本没有想什么奖金,下乡补助这些问题,也不和别人比工资,比待遇,一旦受到大家表扬或年底评个先进个人,能拿回奖状,那更是高兴得彻夜难眠。由于我特殊的家境和经历,我对这份来之不易的税收工作倍加珍惜,倍感自豪,虽然我们一块招进的同志先后有4名就调出了财政局,选择其它工作,但是我还是选择了当清贫的税收员,尽管工资低,物质贫乏,但是我仍然精神饱满努力工作。生活清贫,困难可以克服,夏天我们在财政局院内花池里种些萝卜、芹菜,自己用煤油炉做饭,冬天生火炉子既取暖又做饭;自力更生,其乐无穷。
  由于自己来自于农村,文化水平低,参加工作后我从不放松学习,坚持利用工作之余学习业务知识,将当时税收法规背得滚瓜烂熟,又先后学习了“会计核算方法”、“增减记账法”、“借贷记账法”,后来又参加文化补习班,参加了在敦煌举行的转干考试,顺利过关。为了适应税收工作需要,解决光会收税不会查账的问题,我先后较系统地学习了《供销社会计制度》、《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不断地提高自己,成了一名合格的税收员。这些学习的动力来自于饱满的工作热情,来自于我所在乡下经历的磨炼,“人穷志不穷”是我做人的信念。现在税收工作条件不知好了多少倍,但三十年以前的税收工作我仍历历在目,经常忆苦思甜,成为我工作的动力和源泉。
  瓜州火车站
  王曙
  瓜北戈壁一新城,
  两条彩虹贯西东。
  一声汽笛铁龙过,
  瓜州仙子迎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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