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4月12日徽县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通报表彰1994年度在政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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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291832020220002466
事件名称: 1995年4月12日徽县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通报表彰1994年度在政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文件路径: 2918/01/object/PDF/2918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50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5年4月12日
发生地点: 徽县

事件描述

1995年4月12日徽县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通报表彰1994年度在政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1994年我县政法工作认真贯彻省、地、县政法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做出优异成绩的县人民法院给予通报表彰,对政法基层单位经济审判庭等7个先进集体和刘贵清等27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本书记述和反映1949年10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党在徽县活动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记述徽县党组织在解放后的各个不同时期的重大活动和发生的重要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干部的任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和发展情况,党的了族统战工作,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工作,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情况,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到6徽县视察指导工作的情况以及重要的外事交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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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刘贵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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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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