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3月31日徽县被国家残联列为全国预防智力残疾地方性法规建设试点县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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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291832020220002342
事件名称: 1994年3月31日徽县被国家残联列为全国预防智力残疾地方性法规建设试点县
文件路径: 2918/01/object/PDF/2918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47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4年3月31日
发生地点: 徽县

事件描述

1994年3月31日徽县被国家残联列为全国预防智力残疾地方性法规建设试点县。5月10日县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通过,5月27日由县长蒋雁正式发布“徽县人民政府令第四号《徽县实施智力残疾预防办法》”,并上报国家残联。

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本书记述和反映1949年10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党在徽县活动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记述徽县党组织在解放后的各个不同时期的重大活动和发生的重要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干部的任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和发展情况,党的了族统战工作,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工作,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情况,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到6徽县视察指导工作的情况以及重要的外事交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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