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3月2日徽县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对陇南春酒列入国家名优酒调拨计划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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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291832020220002318
事件名称: 1994年3月2日徽县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对陇南春酒列入国家名优酒调拨计划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
文件路径: 2918/01/object/PDF/2918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46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4年3月2日
发生地点: 徽县

事件描述

1994年3月2日徽县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对陇南春酒列入国家名优酒调拨计划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甘肃陇南春酒厂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以优良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市场信誉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和喜爱,1993年“陇南春”酒被列入国家名优酒调拨计划。县委、县政府决定,对陇南春酒厂予以表彰奖励,发奖金2万元。

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本书记述和反映1949年10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党在徽县活动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记述徽县党组织在解放后的各个不同时期的重大活动和发生的重要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干部的任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和发展情况,党的了族统战工作,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工作,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情况,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到6徽县视察指导工作的情况以及重要的外事交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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