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3月30日徽县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291832020220002155
事件名称: 1992年3月30日徽县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
文件路径: 2918/01/object/PDF/2918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42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3月30日
发生地点: 徽县

事件描述

1992年3月30日徽县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决定》提出:一、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当前加强公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二、坚持以维护稳定为中心,全面加强新时期公安保卫工作;三、坚持专门工作与依靠工作相结合的公安工作方针;四、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整体素质,切实加强公安队伍的建设;五、加强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困扰公安工作的实际问题,保证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本书记述和反映1949年10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党在徽县活动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记述徽县党组织在解放后的各个不同时期的重大活动和发生的重要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干部的任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和发展情况,党的了族统战工作,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工作,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情况,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到6徽县视察指导工作的情况以及重要的外事交往活动等。

阅读

相关地名

徽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