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2月10日徽县县委下发《关于贯彻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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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291832020220002140
事件名称: 1992年2月10日徽县县委下发《关于贯彻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
文件路径: 2918/01/object/PDF/2918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42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2月10日
发生地点: 徽县

事件描述

1992年2月10日徽县县委下发《关于贯彻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实现九十年代农业发展的目标和必须抓好的10项工作:1.继续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农业基本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2.加快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实行农科教结合;3.抓住机遇推行耕作改制,坚定不移的走效益型农业发展路子;4.实行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好各种商品生产基地;5.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6.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努力增加农民收入;7.在贫困地区继续实施温饱工程,进一步推进扶贫开发;8.强化投入机制,多渠道增加对农业的投放;9.各行各业都要大力支援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10.树立长期抗灾夺丰收的思想,保持农业持续稳定增长。

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本书记述和反映1949年10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党在徽县活动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记述徽县党组织在解放后的各个不同时期的重大活动和发生的重要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干部的任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和发展情况,党的了族统战工作,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工作,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情况,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到6徽县视察指导工作的情况以及重要的外事交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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