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4月24日徽县县委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作出安排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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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291832020220002034
事件名称: 1990年4月24日徽县县委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作出安排意见
文件路径: 2918/01/object/PDF/2918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39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0年4月24日
发生地点: 徽县

事件描述

1990年4月24日县委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作出安排意见。中央(1989)14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全面、系统、深刻地阐述了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关系,是总结国内外经验而制定的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共同遵守的准则,是指导今后民主党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贯彻这个重要文件对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国家的长期稳定,推动治理整顿和经济建设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本书记述和反映1949年10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党在徽县活动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记述徽县党组织在解放后的各个不同时期的重大活动和发生的重要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干部的任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和发展情况,党的了族统战工作,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工作,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情况,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到6徽县视察指导工作的情况以及重要的外事交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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