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2月22日徽成县县委为进一步加强人民公社的领导做出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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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291832020220000722
事件名称: 1959年2月22日徽成县县委为进一步加强人民公社的领导做出决定
文件路径: 2918/01/object/PDF/2918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9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9年2月22日
发生地点: 徽成县

事件描述

1959年2月22日徽成县县委根据省、地委指示精神,在检查了前一段公社干部配备情况之后,为进一步加强人民公社的领导,经过研究,作出如下决定:(一)人民公社组织形式与机构设置,本着层次不宜太多分工不宜太细的原则,实行三级制,即公社、大队、小队,公社下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各部委;(二)县联社与公社干部配备的具体要求是:县联社留县书县长3职,各部、委均留1职,各公社配备第一书记、书记处书记、主任各1人,分管工农业生产及财粮贸工作。在县级单位及人民公社采取层层下放的办法,抽调428名干部(其中县级9名,区科级96名,一般干部323名),去担任公社书记、主任及各部委部长、主任、生产大队正、副队长、总支书记,再从现有生产大队的骨干中抽调一批下放到生产小队;(三)下放干部是一项既复杂又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因而应采取加强公社领导重要意义的教育,树立干部能上能下,既能为官,又能为民的教育,在解除顾虑的基础上采取自报申请、党委批准的办法。

知识出处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中共徽县党史大事记》

本书记述和反映1949年10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党在徽县活动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记述徽县党组织在解放后的各个不同时期的重大活动和发生的重要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干部的任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和发展情况,党的了族统战工作,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工作,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情况,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到6徽县视察指导工作的情况以及重要的外事交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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