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养老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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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徽县电力志》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154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养老保险
分类号: F840.612
页数: 2
页码: 209-210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5年至2000年徽县养老保险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徽县 生活福利 养老保险

内容

1995年以前,电力局按规定对本单位合同制工人实行养老保险,参加社会统筹,按时缴纳各种基金。
  1996年进行了“劳动、人事、工资”三项制度改革,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全部参加社会统筹。规定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工患职业病、工伤或女职工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丧葬补助费、供养直属抚恤金、救济等,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00年,为保证全局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徽县电力职工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1.原固定工、集体工,1992年6月30日前的工作时间视为已缴费年限,同年7月1日后必须按规定缴费。
  2.所有参保职工实行统一管理,从参保之日起由本单位按职工个人基础工资的15%按月发给合同工补贴。
  3.参加养老保险后,凡企业规定的各种效益工资仍由办公室劳资统一审核造表,按月考核后发放。
  4.新就业的职工,正式办理招工手续后,同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方可参加养老保险。
  5.本企业现有离退休职工工资及岗位工资,由社保局发放。本单位规定的物价补贴、浮动工资、福利费等由办公室审核造表,财务室转就业局发放。
  6.参保后,凡本单位离退休职工去世,丧葬费及抚恤金由社保局发放。

知识出处

徽县电力志

《徽县电力志》

出版者:陕西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10章44节,外加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共20余万字。其表现手法为序、述、记、志、传、图、表、录、照片等多种体裁并用,结构合理,详略得当。内容包括机构沿革、电力网建设和管理、多种经营、职工队伍和文化生活、党群组织和人物等诸方面,从机构横向和历史的纵向,对徽县电力事业进行了多方位的系统介绍。通过文字和照片,可以清晰地看出半个多世纪以来徽县电力方面所发生的一切,同时也可以看到聪明睿智、吃苦耐劳的电力人在徽县这块热土上传播光明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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