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挺经营陇蜀厉行改革也引发了政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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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宋经略陇蜀与吴玠吴磷史事研究》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0934
颗粒名称: 吴挺经营陇蜀厉行改革也引发了政争
分类号: K245
页数: 2
页码: 57-5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吴挺对潼川、兴元府、兴州、河池、成州、西和州、阆州、绵州、剑州及陇蜀其他州总十七地屯军进行改革,与其他官员产生分歧,面临的政争风险增大。
关键词: 陇蜀 改革 政争

内容

淳熙十二年(1185)吴挺母亲去世,他“委节去位,护葬同谷”“上表请终丧”孝宗以秋防时近为由,优诏不允,他“不得已还军”。在一心报国的观念下,他对潼川(今,四川泸州)、兴元府(今陕西汉中)、兴州(今陕西略阳)、河池(今甘肃徽县)、成州(今甘肃成县)、西和州(今甘肃西和县)、阆州(今四川东北)、绵州(今四川绵阳)、剑州(今四川剑阁县)及陇蜀其他州总十七地屯军“廪赐”供给进行改革,将不成文的“折估”制(驻军长官公开占用公家钱财旧规)废除,鼓励驻军给当地兴修水利,开荒种地,从而大大减轻了地方百姓的负担③,达到“裒多益寡,立为中制”的结果。虽然得到皇帝的赞赏:“上无费财,下有定数,非忧国恤士,焉能如此?”但朝臣“议者多以为,言而未得其策 ”。
  吴挺与其他官员产生分歧,面临的政争风险增大。在宋代,武将无论是自专,抑或与文臣爆发冲突,都难免为士大夫侧目。后来,吴挺屡屡被士大夫指为“跋扈”,也是政争的现实产物。“公驭军虽严,纪律不可犯,独察其有口驭。”绍熙二年(1191),吴挺在兴州主持治理嘉陵江水:
  兴为郡,介嘉陵大江,江纳东、北谷二水。绍熙二年秋七月,霖雨,江大溢,湍怒汹涌,合二谷水汇为一。夜漏半,水注城中。公为置场聚材瓦,贱售以纾民,业定而受其偿,贫不能者裨之,未几而毕复旧观。先是,公知水之终为民害也,作二堤,西捍城,东捍武库。堤成,复虑水势洄激下顺政,又躬溯其源,委筑长堤一百三十丈..又民屋庐据山蚁聚,往往葺茅居之,易致火。公始诱民易以陶瓦,又疏其衢巷之隘者,亦无火灾。武兴之民,家家有公像,饮食必祝焉。(《吴挺碑》)
  这些治水、防火的惠民、民生工程,也有人非议,并条陈朝廷。但对于吴挺勤政、恭 顺的态度,朝廷也给予了积极回应,奏请之事,多数能得到朝廷的认可。①但有时,一些细小的事情,也会带上政争色彩。文州蕃部曾劫掠两名汉人,吴挺上报朝廷:“以事细,止乞照会。”周必大则向孝宗建议:“今欲降指挥,督其根治,庶几知朝廷每事留意,不敢忽略”③,孝宗表示赞同。
  整体看,吴挺与朝廷文臣武将关系良好,但与四川官员龃龉时有发生,出现纷争。“吴挺是一位将门之子,但是和文士们却合得来,礼贤下士,遇到小官贱吏,不敢怠忽。”③陆游在一次题诗活动中特别提醒吴挺,要他对于国家的重任好好在意。④吴挺与四川官员的政争,在当时最引人注目的,是弹劾他的上级、时任制置使的胡元质擅自调兵之事,最终胡元质被罢黜,另外还发生过他与李蘩的 “领饷 ”之争、与杨辅的 “请给”之争,各有胜负,胜较为多。这些政治争斗之所以出现,有制度层面的原因,也当然和吴挺的个性密不可分。朱熹称赞吴挺是“得力边将”“有气骨”之人⑤,虽然他性格中处处小心谨慎,但也有刚直的一面。正因如此,当他和川蜀文臣出现政争时,并不一味忍气吞声,而是力主政见,一定坚持力争到底。从他成长于陇蜀、经略于陇蜀的人生轨迹看,完全是家教浸润,承袭了伯父吴玠、父亲吴磷之遗风。经过吴挺的一番努力,陇蜀战区的兵备力量有了显著增强。虽然吴挺最终没能等到北伐那一天,但是他在任期间的业绩,足以证明宋廷对他的重用是明智之举。

附注

③吴忠礼:《朔方集》(上册),宁夏人民出版社 2011年版,第205页。 ①王化雨:《南宋中期朝廷对四川的经营:以吴挺事迹为例》,《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 6期。 ②(宋)周必大:《文忠集》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7年版,附录卷二《行状》。 ③朱东润:《插图本陆游传》,海南出版社 2002年版,第154页。 ④同上,第155页。 ⑤(宋)黎靖德:《朱子语类》,王星贤点校,中华书局 1986年版,第3281页。

知识出处

南宋经略陇蜀与吴玠吴磷史事研究

《南宋经略陇蜀与吴玠吴磷史事研究》

本书分为上编 南宋经略陇蜀研究 和下编 吴玠吴磷史事研究,收录了《南宋川陕防线的粮草问题》《论吴氏抗金的战略意义》《论 吴 家 军 在 陇 蜀 的 作 为 与 贡 献》《仙 人 关 之 战 及 其 战 法 与 特 点》《从军事地理角度看仙人关战役的意义》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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