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华双公路徽县段筑路概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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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徽县民国档案选编 第一辑》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0860
颗粒名称: 15、华双公路徽县段筑路概况
其他题名: 兼述承包商在筑路中的不法行为
分类号: F294.3
页数: 3
页码: 157-15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华双公路徽县段筑路概况。
关键词: 公路建设 民国时期 徽县

内容

华双公路起自西兰公路之华家岭,经过通渭马营、秦安、天水、徽县、两当至陕西凤县之双石铺,与西汉公路相接。50年代前,徽县境内154公里。后因行政区划变动,今为119公里。由原“西北公路总局”设计,招商承修。民国二十六年开工,二十九年筑成。全部筑路费2557600元(法币),每公里造价6216元。
  徽县地处陕、甘两省南部,华双公路未筑成前,县境内仅有几条经行道路,供往来商旅行人及背挑畜驮行走,进行物资运输。各村落间只有羊肠小道,由于交通落后,致使丰富的资源无法开发利用。社会经济潇条,商品交换困难,经济的发展长期处于落后状态。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国民党甘肃省政府建设厅奉令筹备修筑华双公路,以沟通甘、陕、川三省交通,便利经济上的开发与军事上的需要。于同年开始,分段施工,华家岭至天水段先行通车。民国二十七年,路始筑至徽县。
  “七七”卢沟桥事件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同年十一月二十日,国民党政府迁都重庆。作为大后方支援前线抗日,交通运输显得更为重要,而华双公路还未筑成通车。加紧修通华双公路,成为刻不容缓的重要事情。
  民国二十七年元月,甘肃省政府训令:“限六月底通车,十二月底全线通车”。当年始加紧督工赶修,筑路工约万余人,于六月底,第一辆汽车到徽县,七月华双公路全线通车。当时所谓全线通车,只不过是天水至双石铺段路基雏形初具,且多系土路便道,如遇天雨连绵,塌方严重,车即不能行走,处于时通时阻状态。民国二十八年再次拓宽整修,二十九年底正式全线通车。
  永宁河建木桥一座,长168.22米,民国三十二年被洪水冲毁。民国三十三年,由原西北公路局设计,中国桥梁公司承建钢筋骨水泥桥一座,长155.4米,宽4米,高6米,最大载负量15吨,民国三十四年竣工(1949年秋国民党军队退却时将桥拦腰炸断,今系后来重修)。沿途小河沟渠,则为过水桥,砖石拱桥或简易木桥。
  这条公路,天水至双石铺段,山大沟深坡陡,工程十分艰巨。与西北公路局签订合同承包施工的西安“宏记公司”和“钰兴公司”,筑完华家岭至天水段,随即停工。后虽开工,但工程进展缓慢,质量上承包商偷工减料,不严格按合同办事,以致徽县至双石铺段,修了三年余才完工。
  西安“宏记公司”和“钰兴公司”在承包筑路期间,无视合同中“不得以任何名义乱砍滥伐沿途群众树木,强占和毁坏民房”的规定。该公司在施工中阳奉阴违,仍然强占和毁坏民房,假国家之名,大量乱砍群众树木,群众向各工段老板(负责人)索要价款,他们蛮横胡扯,拒绝付款。为此发生筑路工人与群众吵架斗殴,事态越演越烈。县农会(理事长刘希祖)与地方人事纷纷向政府具文申诉,经与承包公司协商,承包商佯言,论价赔偿,而实际未见行动。以此政府会同参议会向省法院提出公诉,一面电函当时任西安警备司令的李铁军,请其协助办理(李任旅长时在徽县驻防多年,与地方人士过往甚密,交情很好),政府并派黄程九去兰州与承包公司辩理。
  民国三十年冬,西安警备司令李铁军应徽县民众之请。将“宏记公司”和“钰兴公司”经理孙子宏、孙世雄专车解送兰州沈家庄看守所。黄程九在兰州感到人地生疏,事情难以进展,遂与当时在兰州开会的县教育局长周锡玳商议,周指派黄的长子黄家祥出庭与承包公司争辩。黄在法庭上据理陈词,以充分的事实,要求承包商必须按照民众损失情节,折价款一次付清。为了解事实真相,省上派李汉达来徽县调查此案原委。回省后,调查所得与徽县所呈事实完全相符。甘肃省法院根据认定事实判决:西安两个承包公司败诉,令其将应付的树价款,限期如数付清,被押的孙子宏、孙世雄亦同时释放。纠缠年余的徽县民众公诉华双公路承包商的不法行为和拒付所用树款案,至此方告结束。

知识出处

徽县民国档案选编 第一辑

《徽县民国档案选编 第一辑》

出版者:甘肃省徽县档案局

本书记载了甘肃省徽县民国时期馆藏档案的情况,反映了从1911年到1949年12月间的徽县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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