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兵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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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徽县民国档案选编 第一辑》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0741
颗粒名称: 第四编 兵役类
分类号: G275.1
页数: 24
页码: 56-79
摘要: 本编收录了甘肃省徽县兵役类馆藏档案文件43份。
关键词: 档案 兵役 徽县

内容

1.徽县商会就农忙之时缓征兵役的代电
  天水师管区司令罗、第四区行政专员胡,钧鉴查兵役为充实抗战之力量,粮食为军之命脉,两者关系抗战前途极为重大。查本县近一月内征兵数量几超平时半年所征之数,农村未征之民众均皆逃避不归,现值夏忙在即,需人孔急。如果常此不予,稍缓诚恐夏禾无法收获,不但影响军粮即民食亦成问题。为此,用特电恳钧座准将本县征兵事宜在夏忙期间予以暂缓,俟收麦结束后继续再征,临电不胜迫切,待之至。徽县农会常务指导员段秉式,徽县商会主席张学林令叩汇印。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六月
  徽县档案馆馆藏2—3—503
  2.甘肃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指令
  令徽县农会常务指导员段秉武、徽县商会主席张学林,本年六月二日代电府,府电呈在农忙之际时征兵事宜请予以暂缓由冬代电悉。查农忙期间征兵注意之点,业经本署电饬陈县长妥慎办理矣,仰即知照!
  专员 胡受谦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六月十二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503
  3.甘肃徽县商会公函就农忙之时缓征兵役的函
  甘肃省第四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专字第六五四号指令内开“冬代电悉,查农忙期间征兵注意三点,业经本署电饬陈县长妥慎办理矣,仰即知照,此令等因,相应照录原令,函达贵会印,希查照为荷。
  此致
  徽县农会常务指导员段秉式、徽县商会主席车通衢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六月二十一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503
  4.徽县县政府就农忙之时缓征兵役训令
  案奉令徽县商会,陇南师管区司令部募已贤字1704号训令开:“案据该县农会常务指导员段秉式、商会主席张学林本年六月二日代电称,查兵役为充实抗战之力量,粮食为军食之命脉,两者关系抗战前途极为重大。查本县近一月内征兵数量几超平时半年所征之数,农村未征之民众均皆逃避不归,现值夏忙在即,需人孔急。如果常此不予,稍缓诚恐夏禾无法收获,不但影响军粮即民食亦成问题。为此,用特电恳钧座,准将本县征兵事宜在夏忙期间予以暂缓,俟收麦结束后继续再征。临电不胜迫切,待之至。徽县农会常务指导员段秉式,徽县商会主席张学林令叩,等情到部,查本年四五六月为奉令发动征兵竞赛期间,经本部须发办法分令遵行,在案现直抗战加紧兵员立待补充,所呈事关通案末便辅请,仰该县长辅饬知照并向民众解释为要”等因奉此,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该会遵照广为宣传以利役政为要!
  此令
  县长 陈谕民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七月三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503
  5.甘肃徽县商会就服兵役影响市面萧条上陈建议以维持秩序的呈
  为客籍商民服兵影响市面萧条,拟陈建议两点恳请核夺采纳,以重役政而维市厘可否乞示尊由。
  窃查现值国难危重之期抗战贠存之秋,兵员补充为当前第一之要务。为国服兵,实国民应定之天职。我政府为使一般国民服役平允起见,特颁行壮丁抽签办法,以杜流契,用意本知至良。惟是此种办法,原系政府对于普通一般,设便客籍富民与普通老户同一服役,大有特殊困难在与查本县商民皆不是客籍,虽其人在外作商,而其原籍家庭按照弟兄人数及龄应役此早已征去,此时在徽再征,不啻一家两处服兵,且独子免役,法有明文规定,商店夥友弟兄一人此亦在其中,商店行号之如友,全系契约性欣久,其去留尚去一完,为号最此对于夥友于服役内只能责成勤慎奖事,一经离号决对无法约束其身体自由,况商号为党业集团,而其东夥均为翼籍翼壮,同居一室不与父兄子弟相同,若强令其与普通一般服兵而夥友势必告辞,倘若坚决,弗许動能而行外,距则其家庭亦必向号案其人,为号长此补当以何言答对?以致各号相率引咎不敢用人。影响此及则市面商业日趋萧条,令其徂夏城关商店,呈报闭门歇业此尚有十余家之多,刻因夏收不能就陇负军粮兵役及一切春法支特,申请下行主情债停业者日益颇众,商民服役因各县具体妥善办法,发生停业实觉有碍政府役政推行,恢复影响市厘商民业衰。查吾徽地当陇蜀交通要衢,往返大员应不乏人,察及市面商业初到凋零不振,亦有发生停业不良现象,深恐有负政府繁荣市面加强后方,生产之至意。聀会负有维持市面之重责,对于二项特殊情形,未敢缄默,不能不为我县长缕陈鉴察谨慎,因地制宜,仿照鄰称妥善办法拟陈建议两项。
  一、本称商民服兵役按照邻近成县办法,以县我城镇商民为标准由商会按月选送若干,乡镇公所保甲不得按保征充。
  二、调查全县商民户口及龄壮丁与普通民人,应征壮丁按照每月配赋兵额以比例法分配,由商会自行征送办理兵役机关,不予按保再征。以上两项建议,为蒙锤察酌择采纳,卑乃有利役政,如碍于商会,则法矜商会全素仰我。
  公秦责高愁仁应怀痌痈在拒处之,以体恤当艰是尚时之以解法困难为责,用是不揣冒昧具文缕,述商民服役困难情形,拟陈建议两项,恳谨军府电鉴核夺府予采纳,以期有利役政推行顺利,因地制宜有商业函渐度展不胜威戴之至,是否有当?伏乞指示祗遵实威德。
  谨呈徽县县长陈谕民,徽县商会主席车通衢
  中华民国三一年(公元1942年)七月九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503
  6.徽县永宁镇镇公所关于李秉涌等投入自卫队避免兵役的呈
  为据报本镇第十一保中签壮丁李秉涌等投入自卫队避免兵役由徽县县长刘(中仁)
  一、案据本镇第十一保保长谢聚德,副保长黄守中,本年五月二十二日永宁(37)号呈称,查本保中签壮丁李秉涌、谢蒲儿、黄盈中、彭树德潜逃在外。星夜秘密周查未获一人。后来趁机补充自卫队,以避免本身出征。未能确保中签兵额。除此四人,并无一名合格壮丁。
  二、李秉涌、黄盈中兄弟二人至谢蒲儿、彭树德兄弟三人,除该壮丁投自卫队,该保并无合格兵役,此属实情。故谢蒲儿、彭树德应发交团区新兵。
  三、本案府予照准而利役政,理合具文转报并祈示遵为祷。永宁镇镇长蔚本案所列壮丁李秉涌等经查并无中签。既已入伍常备警卫队服役,就应视同现役军人。
  民国三十六年四月张有锡(章)王(章)
  徽县档案馆馆藏2—3—840
  7.关于龙池乡第二中队马建林押送新兵时放跑其弟一事的报告
  窃职征送龙池乡新兵壹拾叁名,内一名系第二中队队兵马建林三弟,此人兄弟四人。马建林在汪川住房,送汪川镇新兵同龙池之新一路行走,在险家沟将他弟马秉升叫出放逃。恳乞钧座鉴核,将队兵马建林交拨职返所,专责追捕实为公便。
  谨呈 王科长转呈刘县长
  龙池乡队副王志纲
  刘县长批阅:传该兵来府训辱。
  经询该兵确系弟兄三人,其弟秉升口口被和等途中潜逃,致使弟逃跑事,马建林监不承认,已面示大义,限十日着其弟秉升并自行来府报名应征。
  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三月三十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813
  8.伏家镇乡公所就村民万生成家符合征兵条件的呈
  事由,为证明本保一甲花民万生成有合格壮丁二人,请鉴核由。兹证明本保第一甲花民万生成是本保殷实之户,兹生子二人孙子二人,长子万宝仓确系二十岁,次子万秀仓系十九岁,长孙六岁,次孙三岁,此户之二子年龄均系合格壮丁,为此呈请钧座鉴核备辅。
  谨呈 镇长 张田
  辅呈 县长刘(中仁)
  伏家镇第三保保长郭宝陵、副保长钱文毓、甲长万世德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四月三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826
  9.徽县政府就万生成家符合征兵条件及时送验指令
  指令军(31)卯字第2291号,本年四月三日呈一件,令伏家镇公所为证明万生成有合格壮丁请鉴核由。
  呈悉:经查万生成之长子万宝仓小学毕业证书抵算年龄仅十八岁,具该镇三保户籍册二十一年,此人临第三保册列万宝仓者不为十八岁。仰即详查为要,报核。
  此令
  县长(刘中仁)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四月二十四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826
  10.徽县伏家镇公所就本镇兵役调查情况的报告
  报告于伏家镇公所、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四月九日:
  一、本镇兄弟二人以上之及龄壮丁,除验交十四名外,大部逃向宝鸡、天水、成县等地,带目前正在设法缉办中。
  二、本镇第三保万生成有子二人,长子万宝仓二十二岁,次子十九岁,该万宝仓之长子六岁,次子三岁。在县中读书,已由该保甲长等上有检举报告,呈钧府在案(前在万生成家缉次子时,该万生成不倾次子前往,并云着长子万宝仓充当后,将万生成送县保外),如县中读书不缓召时,请即拨交。
  三、协和乡在本镇第三保抓获钱代儿一名,业经验顶协和乡兵在案,查钱代儿确系本镇钱应仓孤子,不是钱应和之子,并系独丁,除由该保代表保甲长即四邻等证明系本镇壮丁呈报。钧府拨本镇兵在案外,姑念办兵不易,亦请拨回本镇。
  四、本镇第二保前送新兵苟银成确系弟兄四人,现钧府扣押调查,据云有某军部派令并无国防部任官状,是否不应征集,保甲长亦呈证明赍。钧府在案如应当兵时亦请拨交。
  五、前送钧府扣押应当兵家属剡映树闻已保释,亦请追保拨交。
  谨呈 县长刘(中仁)
  职 张力衡
  徽县档案馆馆藏2—3—826
  11.徽县县政府就核实伏家镇兵役调查情况及征兵的指令
  令伏家镇公所:
  本年四月九日报告悉
  一、逃者严缉,或押近家属。
  二、万宝仓经查小学毕业证书推算仅为十八岁,户口底册并无此人,仰详查报核。
  三、钱代儿已专案俟查,明年再核抵。
  四、苟银成非本县籍,且曾充任军官有证件,依法不能服兵役。
  五、剡映树之次三两子均不及龄,长子已远逃,除追徐处,限送子应征外仰。
  该镇长随时注意查征为要
  此令 县长刘(中仁)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四月二十一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826
  12.徽县县政府关于泰山乡张新龄次子送来验交的训令
  军征(37)卯字第2273号
  事由:为令仰临该乡第二保长张新龄次子送府验交由
  令泰山乡乡公所
  本年四月二日案。据该乡第二保保民童进仓呈称:(入原文)等情,据此合行令仰该乡长迅临第二保保长张新龄之次子限二日内征送来府验交。否则以包庇论处,不怠为要!
  此令县长刘(中仁)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四月二十一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801
  13.关于田进禄、赵宗和马得元家逃避兵役的签呈
  签呈于镇公所,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四月七日
  三保居民田进禄实有三子,长子田生桂业经徽获,恳请验收。赵邦彦之三子赵宗一名恳请验收,以上两项理合具文连同该口口口。
  职 黄家祺
  签呈于镇公所,三十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一、本镇中签壮丁张耀娃现避至汪川镇充富实习员恳请令飭该镇送验。
  二、第三保马得元实有四子,长子马俊坤,次马哈儿,三子马热被,四子马六十,惟长子于三十六年度中签后,全家逃避在外,现将马征获送解,恳请押追其子交验以符役令,以上两项理合签请。
  核办
  谨呈 附送马得元一名
  县长刘(中仁)
  职 黄家祺
  徽县档案馆馆藏2—3—788
  14.汪川镇村民闫世荣检举保长王高贤征兵不公的呈为呈
  请征兵不公包庇兵役恳祈究办事,窃民闫世荣世居汪川镇第五保为民,为保长王高贤包庇兵役征兵不公,第四甲甲长闫金元弟兄二人,李世奎兄弟三人,闫保才亦系甲长弟兄三人,皆以保甲受礼买放完全避未应征。所征到送验者,多系孤苦贫民,独自单丁。其情不公,人民怨愤。迫于无赖,理含具情报请钧府。恳祈恩准彻查究征,实感德便。
  县长刘(中仁)
  具呈请检举民 闫世荣 呈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四月十四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818
  15.汪川镇公所呈报被检举壮丁闫金元和闫保才征来送府的呈
  事由:为呈报本镇第五保被检举壮丁闫金元、闫保才征送来府,祈验收由。徽县县政府:
  案奉军征(37)辰字第2420号训令开。
  一、据该镇第五保保民闫世荣本年四月十四日呈称,本保保长王高贤包庇甲长闫金元弟兄二人、李世奎兄弟三人、闫保才兄弟三人,受保甲包庇未征,恳祈彻查究办。
  二、仰该镇长切实查征,限令到五日内送验,违延以包庇论处。
  等因,奉此遵仰,即派员查征惟李世奎经商在外地,该家属年迈多病不能来府外,谨将闫金元、闫保才征送来府,理合连同征缴新兵名册三份一并备文报请。
  钧府鉴核验收
  谨呈县长刘(中仁)
  汪川镇镇长冯毓俊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六月十五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818
  16.徽县政府就详查保长闫世荣包庇兵役的训令
  训令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二十日,军征(37)辰字第2420号
  事由:该镇第五保保长王高贤包庇兵役仰府详查,限期送验由。
  受文者:汪川镇镇长冯毓俊
  一、据该镇第五保民闫世荣本年四月十四日呈称,本保保长王高贤包庇甲长闫金元弟兄二人、李世奎兄弟三人、闫保才兄弟三人,受保甲包庇未征,恳祈彻查究办。
  二、仰该镇长切实查征,限令到五日内送验,违延以包庇论处。
  县长刘(中仁)
  徽县档案馆馆藏2—3—818
  17.关于张银之子符合征兵条件的检举呈
  呈为串避免兵不征,检举报请令传抽征事。窃查本保张银,系保土豪,凡保公事由其一人主持办理。张银家有两子,长子张有娃现年三十五岁,次子张德成年二十五岁。保征之兵,伊与保甲长通同蒙混拉征单丁客氏,庇避伊两子之兵,抗不征送,实属不公,理合具呈检举乞。
  钧座鉴核思予令传抽征,实感公德两便
  谨呈 县长刘(中仁)
  检举人 张连
  被检举人 张有娃 张德成 住榆树镇罗义保
  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四月十八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792
  18.峡门镇雷生财家不符合征兵条件的证明书
  为证明事窃查,职保雷生财现年五十一岁,家仅生有一岁幼子,确系独丁。兹被某人妄害雷生财家有三子,实际並无此事。且查雷生财早年与其亲杨姓经管抱引一子,杨土世子与杨姓顶门并非系其生子,职等确知其底。今蒙向雷生财追要杨土世子兵,是以不忍坐视不理,故敢证明。
  钧府鉴核恩准注销,实感公德两便。
  谨呈县长刘(中仁)
  硖门镇第四保保代表:王希英 杨生堂
  保长:马治仓 甲长:邓映海
  四邻:王重英 任喜财 段连升 陈映西 张克金
  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四月二十一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791
  19.大成乡村民刘永财检举保长包庇兵役而自己家不征兵的呈
  为检举征兵包庇,暗无天日,恳祈法办事。窃民刘永才现年二十七岁,世居大成乡第十一保务农,为甲长杨九地、劣绅杨子雄包庇兵役目无法纪。查民被征兵役实非本身应征之兵,确受甲长既土劣之包庇,以及以羊易牛之弊病。查本甲户民杨进禄弟兄两人,年在二十五、二十二均堪充兵,且进禄亦在征列,但以民顶替业已幸免。尚有户民彭成儿弟兄四人,其年龄有十八、二十、二十二、二十七,身富力强,皆能当兵。况彭成儿有子四个,合计全家八男,无一应征。再有彭朱家娃亦系弟兄四人,年力壮强,全家能充兵。究不知是何原因,均未被征。而民原属弟兄四人,除四弟幼小留家外,民兄弟三人先后完全当兵。比较以上各人情形,甚感异奇悬殊。窥其原因出于本方甲长杨九地土劣杨子雄二人权弊,相信政府征兵绝无此等不公情。奈冤甚,理合具实报呈。
  钧府恳祈恩准,依法究办以白民冤,实感德便。
  县长刘(中仁)
  具呈检举民刘永才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796
  20.伏家镇田文广家不符合征兵条件的证明书具证明书人窃民田文广,住伏家镇第三保民,实系二子。长子钱文员十八岁,现在自卫队服役;次子钱文具十三岁,现在伏镇读书。民被伏镇杨治国检举,特具证明。
  恳乞钧府将长子钱文员从自卫队调验。
  谨呈县长:刘(中仁)
  民:田应广 呈
  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791
  21.大成乡公所就被检举之人调查情况的签呈
  签呈于大成乡公所,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六月三十日
  查本乡被检举壮丁杨进禄、彭成儿、彭朱家娃等三人,奉令征送。经会同张干事于三传验,该杨进禄及弟杨跑儿均已逾龄。彭成儿兄彭月腾三弟彭月生亦均已逾龄,四弟处生业除征。彭朱家娃同二弟彭利害三弟彭班班等均不及龄,理合善妥被检举壮丁,调查报告表一份,随文答请。
  均座鉴核备查
  谨呈县长 刘
  大成乡副乡长 王统纲
  徽县档案馆馆藏2—3—796
  22.徽县政府就被检举壮丁杨进禄、彭成儿、彭朱九等人送府来验的训令
  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三十一日,军征(37)辰字第2449号
  事由:为不征被检举壮丁杨进禄等三名,仰依合格兵征送来府验交由。
  受文者大成乡乡长黄守先:一、据新兵刘永才本年五月二十日呈称:呈以该乡十一保保民杨进禄兄弟二人,彭成儿弟兄四人,彭朱家娃兄弟四人,年富力强,均受甲长杨九地、杨子雄包庇否?
  二、仰该乡长于文到五日内素归上列被检举壮丁,依法合格去征送送验,否则以包庇论处。
  县长刘(中仁)
  徽县档案馆馆藏2—3—796
  23.罗凤彩检举保长董树德家人逃避兵役的呈具检报人:罗凤彩,年二十八岁,住徽县泥阳镇第八保十一甲李家沟,距城七十里。为横拉独丁,以羊易牛事。缘有保长董树德弟兄二人,其弟董树清,现年二十七岁。查保长董树德,又有三子。长子董作述,又在服役年龄之列。乃伊因籍管公之势,不但抗不应役,反将弟兄三人之董铁毛、董望子、董禄之包庇。查此三人,年岁均在服役之列。不意古三月中旬,保长要将董望子送服兵役,乃伊托人与保长董树德付给六百万的暗贿,竟将独丁罗凤山拉去顶了现役。董望子应服兵役之名额,似此横拉顶替,民诚亏心难甘不得不检报县长案下,恩准按名征拨,以儆不法而重役政施行。
  被检报人:董树德、弟董树清(应征,年二十七岁)、长子董作述(应征,年二十二岁)、董铁毛、董望子、董禄之(弟兄三人年岁均在应征之列)具检报人:罗凤彩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七日
  县长批示:传董树清、董望子应征。
  徽县档案馆馆藏2—3——798
  24.徽县政府县长刘忠仁传泥阳镇董树德来训话的手令
  即传泥阳镇第八保保长董树德、保民董望子来府训话。
  此传县长刘中仁(章)手令五月二十四日
  传票证明
  兹有来警侯守中,即传本保保民董望子来府问话。其该民出门日久,未在家中,不知去向,无法传捕。
  特此证明。
  证明人:第八保保长董树德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二十六日(印)
  徽县档案馆馆藏2—3——798
  25.徽县政府就新兵黄金贵不符合征兵条件予以退回的代电
  受文者天水团管区司令部:
  一、本月二十四日交据补充旅新兵黄金贵,因检验时似有装疾,故会同盟交委员会决定,暂时接收待测,经部队测验,结果腿部确有暗疾,不堪服役。
  二、復经会同盟交委员会于五月二十五日检验属实,已退交该管乡换征。
  兹检具证明一纸,奉请签核,剔除示遵。
  徽县县长刘中仁
  民国三十七年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8年)六月二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793
  26.泰山乡村民童进仓举报保长张新龄的呈文
  呈
  为征兵不公,以人替己,肯乞恩准,澈查更换事。
  禄民童进仓,现年三十九岁,世居泰山乡第二保第五甲。素以务农为业。于本月二十一日,保长张新龄突将民弟童泡泡拉征兵后,替换伊子,而伊应征籍公脱避,民未在应征强征顶替。查保长张新龄有子三人,除三子早已出征外,其大、二两子均堪应征。但此次伊子亦在应征之列。业经将大子征送乡公所后,该保长突来民家,声称民弟遗漏户口,民弟应征兵役。当将民弟童泡泡强行拉去送乡公所,后连同征兵一并送县。此时即将伊子由乡公所领回,实际以民弟替换伊子,且伊身任保长无人敢问,查情理甚冤。征兵不公,籍公包庇,以人替己。迫不得已,理含具文呈请。
  均府恳祁恩准,澈查究辩。释放民弟,籍保民权是为德便。
  谨呈县长刘(中仁)
  具呈请人童进仓
  徽县档案馆馆藏2—3—801
  27.关于永宁镇石彦林不应被拘留的呈
  恳呈
  具恳呈拘留人石彦林年五十岁,住永宁镇第五保。为呈明下情,
  恳乞鉴怜保释,澈查证明以白冤抑事。窃民前妻病故於民国二十一年,娶已故王克明之妻王氏为妻,查王海系王克明之生子,与民家未带,毫无干涉。兹被王海入伍逃跑,将民传案追要王海。但所恳者民与妻王氏素不和睦而离民家已有二载,况王海並非民子,住本镇,六保,民住五保,两不来往。时值收割夏麦,家有迈父,乏人收割。若再久押,失弃夏粮均要饿毙。为此恳求钧府鉴怜,俯念下情,恩於保释实感德便。
  谨呈县长刘(中仁)
  具恳人:石彦林
  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六月十八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839
  28.大门镇镇长陈清俊给县长的呈
  县长钧鉴:
  一、奉钧座令,配本镇富户张文林等应变费二百五十元,遵即分令该民等照所配数目依限缴所,并召集该等到所详加解释该款之用途及意义,并积极催收中定当依限缴付。
  二、前职开月会时,领够本镇子弹五百粒,计银币二十五元;服装十二套,计银币六元;二共合计三十一元,本月专呈交杨秘书了。
  三、本镇新配兵额,最近星夜积极催征,共计征到三十六名,本日全数送请验收。
  四、本镇应征壮丁张中福等六名前闻征兵紧急,即去自卫特务分队服务。经职面呈钧座,并蒙允准抵拨本镇壮丁,谨造呈该张中福等姓名册一份,请祁正式抵拨,并于本镇配额内注销六名。
  大门镇镇长 陈清俊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七月十六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437
  29.关于杜鸿德之子符合征兵条件的检举呈
  呈为密报本镇第七保花名杜鸿德有子二个,大子杜海依法令合格应征壮丁;二子年十七岁名叫杜昌,都是直属血亲,前密报在案何不能征?并且大子是公理合法可征,莫非弟兄多此因干公,是不可征?国家兵役何人能当?密请。
  鉴核将公送验实为公便
  谨呈
  一民镇七保袁守徽密呈
  举被告 杜海在省于卫警,杜昌税务局勤务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六月
  徽县档案馆馆藏2—3—792
  30.陆军三十八军司令部就配赋兵额数目及派员接洽督察的代电
  徽县县政府:
  一、奉七兵团兼司令官裴酉虞参松电,兹将陇南新兵配拨贵军数目列下,计两当288,徽县2120,成县760,西和1400,共5768。除分电陇南分署及高(增级)专员查照外,希即派员前往洽领。
  二、兹派本部参议任继民率领军直属及第五五师第一七七接兵大队干部前往接领。
  三、希查照于该队到达后,将配赋兵额如数拨交。
  四、本件以抄副本分送本部任参议及各接兵大队。军长李振西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十月十一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914
  31.徽县县政府就请求核减抵我县兵额的电报
  县长密奉陇南分署主任赵酉微爱景电,饬在案该县拨征壮丁(2120名),除特该县实际困难情形电请核示外,仰体时艰,尽力征拨。高增级秘酉徽。
  再电分处请求抵额以恤民艰 刘世英
  武都分处主任赵,秘车配令县紧急征兵(2120)名,前经电请核减抵额在案,查本县人口壮丁数目与成县相差好几成,此次成县仅配七百余名,本县为此之多,况本县汪川、龙池、大成、大门、麻沿五乡镇陷入匪区,无法征兵,再天水警备部警卫团统由本县征募兵额计贰仟余名,现各乡镇确属及龄合格壮丁征交困难。谨电再照请准核减抵额以恤民难。徽县县长刘世英至寒叩!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十月十四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911
  32.陇南分署联络组就催征拖欠兵额的便笺
  胡县长并转刘县长,奉主任胡申有戊咯梅电,着陇南各县紧急征兵一万名,奉署按照该县适龄壮丁比例平均配赋为徽县2120名,欠814名在内,两当228名,该县归高专员负责,督征并限酉徽向征戊徽征齐。仰确速遵办,具报赵龙文至支爱景。
  刘县长鉴
  陇南分署联络组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十月十七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911
  33.徽县县政府关于各乡镇紧急征兵的训令
  年(38)酉仲字第022号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十月十八日
  受文者:各乡镇
  一、奉陇南分署主任赵酉支爰景电,饬在陇南各县分配紧急征兵一万名,本县配额二千一百二十名,限十一月五日征齐。二、经委电请减抵额未缴获准,限接兵部队来县立待接收催征,不容再缓。兹分配该乡镇名额,迅即征交为要。
  县长 刘世英
  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十月十七日
  附:徽县三十八年度紧急征兵各乡镇配额
  一民镇 二百一十二名
  泰山乡 一百三十五名
  嘉陵乡 一百六十三名
  大河乡 五十六名
  永宁镇 二百三十三名
  峡门镇 一百四十二名
  石柱乡 一百四十九名
  栗亭乡 一百九十八名
  协和乡 一百名
  伏家镇 二百一十八名
  泥阳镇 二百三十二名
  江洛镇 二百二十六名
  榆树镇 五十六名
  合计 二千一百二十名
  附记A、配额标准系根据过去成例,依人口多寡、壮丁素质而分配。
  B、麻沿、大门、大成、龙池、汪川等五乡镇因共匪扰乱故未分配兵额。
  徽县档案馆馆藏2—3—927
  34.徽县县政府就三十八军兵额数目减半限期征交的训令
  受文者:
  一、军(38)酉仲字第零二二号训令计达。
  二、查该乡镇分配紧急征兵额,现以接兵部队抵县,催征仰即,暂以半数星夜赶办限期征交,勿延为要。最速件。
  县长 刘世英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十月二十日
  补充:三十八年征兵贰仟壹佰二十名,暂照一半征,是公令各乡镇赶办。
  徽县档案馆馆藏2—3—914
  35.徽县参议会就三十八军新兵数目由警卫团征数内扣抵的函
  受文者:
  一、查此次紧急征兵配额前以军(38)酉仲字第零二五号训令,饬即依半数超征交恳拨在案。
  二、现以接兵部队催交紧急,在求征交迅速计,兹由三十八军派员前来各乡镇督征,仰即依照半数星夜应赶办,限期清交仰延为要。
  县长 刘世英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十月二十一日
  武都县政府转徽县赵议长,本县奉拨(38)军新兵2212名,接兵部队到县催甚急,请呈由警卫团征数内扣抵务办,参议会马口口。
  徽县档案馆馆藏2—3—914
  36.陆军景字部队陇南接兵总队就新兵生活补给的代电
  刘县长:
  一、本部奉令专负接收陇南新兵之责,但所接收新兵食粮得由各县配拨,县政府向七五支部出具证明始可补给。
  二、敬希贵县,将每日拨交本部新兵数目逐日通知七五支部,以便请领新兵主食。
  三、相应电请查照为荷。
  总队长 任维民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十月二十六日
  受文者“七五”支部:
  一、景字部队陇南接兵总队维队字零零四号代电,以本部在各县接收新兵,得由各县县政府向七五支部出具证明始可补给。
  二、查该部队在本县配征新兵贰仟壹佰贰拾名,已于十月二十一日开始陆续拨交。
  三、特函查,互希即查拨交名额,按日补给为荷。县长刘世英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十月二十七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910
  37.关于督促徽县政府尽快完成征兵任务的电报
  38年(公元1949年)10月26日
  限即到徽县x密刘(世英)县长。酉齐酉寒两电均悉。
  一、查徽县此次配额2120名,经奉绥署酉拨38军接收在案,该军接兵干部到县后,应即赶速征交。
  二、天水警卫部在该县募征兵额两千名一节,本署无案可稽,系奉何处命令应即查明,呈候另案核夺,不得混淆为要。龙文酉有爱景印。
  徽县档案馆馆藏2—3—923
  38.陆军景字部队陇南接兵总队部紧急征兵的代电
  受文者:徽县刘(世英)县长
  一、奉景字部队长十月二十九日电话,以本军陇南接兵干部到达两周所接数目极少,影响部队实力。迅即向你县政府接洽速征集,统限十一月五日前掃数征齐不得故延等谕。
  二、相应数请查照口口。希依限征缴,使部队早日充实。剿匪胜利,则国家幸甚。总队长任维民中华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十月三十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923
  39.徽县县政府关于兵额依限征清的紧急命令
  军(38)戊字第042号
  民国三十八年十一月二日
  事由:为兵额依限征清由
  受文者:各乡镇
  一、准景字部队十二号代电以奉部队长电话紧急兵额限十一月五日掃数征齐。迅即依限征拨清交。
  二、查该乡镇紧急兵额,星夜赶办,务必依限清交。如有违延,即维该乡镇长是问。
  县长刘(世英)科长:
  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十一月
  徽县档案馆馆藏2—3—923
  40.徽县县政府给武都分署关于征集兵额的电报
  武都分署主任赵密酉有爱景番奉
  悉(一)本县记拨三十八年兵额现已征交四四四(444)名,拨暂三纵队第二师兵额计征交一二五(125)名。
  (二)天水警备部警卫团在本县招募兵额系奉第四区保安司令部令并代抵兵额在卷,谨电核夺。
  徽县县长 刘世英
  秘书(印)
  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十一月二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923
  41.关于停止徽县政府向新二师调拨兵员的命令
  38年(公元1949年)11月7日
  刘县长:(一)戍江电悉。(二)新二师征兵一案,当经请示汉中奉主任。故戍支广虎电查本署申灰英川电系电贵官特令陇南各县收自卫队拨高司令编师,并未由征额内配拨新兵等因。(三)该县对第二师兵额应即停止拨交,已交之125名,着即改拨38军接收。本署已另电高师长知照。(四)天水警备部在该县募兵一节,听候另案办理。(五)饬准备查。龙文戍鱼爱译(印)
  徽县档案馆馆藏2—3-923
  42.甘肃省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就招收志愿兵及分配的代电
  徽县县政府:
  一、奉武都分署转主任胡电令,“王明五”部招收自愿兵,着悉数据交(38)军接补,原由徽县配据该军接额,改由高专员续行征接。
  二、王明五团已于文日全部开拔,该县原配三十八军兵额,仰速征交本部,以资补充勿延。
  专员 高增级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十一月十四日
  仰该乡长,速将该乡明字部队散兵及自愿兵召齐,甘保六团第三营接收,并取据报核以抵乡应征兵额,勿延为要。右令石柱乡罗乡长一元,硖门镇赵镇长自明,栗亭乡郭乡长孔厚,泰山乡郑乡长金山。
  县长 刘世英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十一月十八日
  武都陇南分署主任赵戍真爱景,电奉悉(1)王明五部接收愿兵二千
  三百六十名,于戍文拨补三十八军。(2)本县征交三十八军壮丁七百二十六名,计当欠配额一千三百九十四名,遵电赶征,拨交高专员。
  职,刘世英(最速件)。
  徽县档案馆馆藏2—3—916
  43.徽县政府县长刘世英关于征兵的手令
  查该乡镇第二次普通兵额及紧急兵额欠数无法再缓,以该部直接与该乡镇接收仰将欠数名,就地交给,并将验兵名单送附一份以凭抵额。
  右令 各乡镇
  县长(刘世英印)手令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徽县档案馆馆藏2—3—925

知识出处

徽县民国档案选编 第一辑

《徽县民国档案选编 第一辑》

出版者:甘肃省徽县档案局

本书记载了甘肃省徽县民国时期馆藏档案的情况,反映了从1911年到1949年12月间的徽县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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