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婚姻习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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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徽县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037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婚姻习俗
分类号: C913.13
页数: 3
页码: 149-151
摘要: 本章记述了徽县婚姻习俗在封建社会的多种形式。
关键词: 徽县 婚姻 习俗

内容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变革,人们婚姻家庭关系经历了多次变化。我国封建社会长达 2000年之久,封建习俗在我国流传深广,可
  谓根深蒂固。徽县的封建习俗有如下形式:
  一、买卖婚姻,把妇女作为商品,借婚姻索取财物。民国 30年,礼金大约少则 12块银元多则 24块银元。
  二、对换亲(又叫调换亲);双方儿子说不上媳妇,年龄已大,父母着急,以女儿互相对换成亲。
  三、童养媳,家境贫寒,幼年被父母出卖或作主订婚,在婆家生活的媳妇。
  四、叔接嫂,哥早亡,嫂年轻,由父母包办叔与嫂再成婚。
  五、拜堂夫妻,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邀请亲戚和邻居在场证婚,举行 “拜堂 ”仪式后共同生活。
  六、招夫养夫,丈夫老好或失去劳动能力,媳妇当家,又舍不得离开家,只好从外招进来一个比前夫能干的人,维持家庭生活。
  七、并婚,夫妻均属非法婚姻,时间久了,得到民间认可,成为事实婚姻。
  八、冲喜婚,旧时迷信,在人病重时办喜事,想借喜冲不祥。
  除以上外,还有早婚、重婚、纳妾等不合理的婚姻。
  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婚姻程序,在徽县民间有以下几种:
  一、托媒,男女的父母请人做媒,向双方父母提亲,也叫说亲。
  二、盘八字,旧时风俗,只要门当户对就由媒人说亲,父母之命,决定终身大事。初议婚首先要问清女方的出生年月日,即生辰八字。由媒人告诉或开草帖,用红纸书送至男方,男方请阴阳或算命先生合媒,如无冲喜且有上下之分,当然占上婚最佳,中婚下婚亦可。
  三、订婚:“八字合成”媒人允诺后,叫男方备齐四色礼品择日送往女方,称为下聘,俗名提酒,女方同意给话后,男女双方需宴请媒人,亲朋名日喝大酒,也叫订婚。
  四、结婚:结婚前先由男方择定吉日良辰,由媒人通知女方,叫作通话。男方事先备衣料、首饰及礼金送往女方,礼金女方不全收,退多退少由女方父母决定。此外,男方还须给女方送去待客的米、面、酒、肉、烟、茶等物,送多少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最后完婚。
  五、回门:次日,新娘要拜家神祖先,新郎陪同新娘回娘家,新郎拜见长辈亲友,当天吃过饭,新娘新郎回家,叫回门。婚后十日或一月,新娘备礼物在娘家住十日或对月,整个婚姻程序才算全部结束。

知识出处

徽县民政志

《徽县民政志》

本书记述了徽县的民政工作,徽县民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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