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成立残联组织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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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徽县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0368
颗粒名称: 第七节 成立残联组织机构
分类号: D669.7
页数: 1
页码: 14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徽县建立了残疾人办事机构,简称残联办。
关键词: 徽县 残疾人 机构

内容

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在政治、生活上享有同其他公民的同等待遇;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徽县人民政府于1990年4月20日召开了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主席团。会议选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温思仲为主席团主席。郑世杰、赵汝章、吴玉林(残)、为副主席。巫建章、毛玉梅(女)、王学五、李鸿鸣、杨清瑞、张石群、杜如俊(残)、黄建基(残)、吴玉清(残)、赵秉安(残)、文多海(残)等11人为委员。在第一届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推选赵汝章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同时建立了残疾人办事机构(简称残联办),开展了工作。

知识出处

徽县民政志

《徽县民政志》

本书记述了徽县的民政工作,徽县民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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