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开展有奖募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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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徽县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0367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开展有奖募捐
分类号: C913.7
页数: 2
页码: 144-14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徽县遵照中央、省、地民政部门的指示精神,开展了有奖募捐的活动。
关键词: 徽县 募捐

内容

有奖募捐,是民政经济的组成部分。也是 “社会福利社会办 ”的主要途径之一。
  1986年的夏天,民政部长崔乃夫,一次在向国务院领导人汇报工作时提出:“我国过去筹集社会福利资金的方法过于单一,主要靠国家、集体两条渠道,对于个人和社会渠道尚未打通,致使国家和企业负担过重,一些应该解决的社会问题又无力解决,特别是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竞争比以前激烈了,原来由家庭承担的老人、残疾人,都纷纷要求社会邦助;竞争中的失败者或缺乏竞争能力的人,也需要社会帮助。如果单靠国家开支,的确负担不起。因此,建议适当改革我国发展社会福利的方法,打通向社会筹集资金的渠道,以发展残疾人、孤儿、社会孤老事业和帮助那些生活无着的困难者。而且,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开展有奖募捐,这也是完全可行的”。
  徽县遵照中央、省、地民政部门的指示精神,从1988年以来,承担有奖募捐的任务是:
   1988年是 2万元,完成 2万元。
  1989年是 4万元,完成 4万元。
   1990年是 6万元,完成 6万元。

知识出处

徽县民政志

《徽县民政志》

本书记述了徽县的民政工作,徽县民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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