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县以下的行政区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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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徽县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031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县以下的行政区划
分类号: D035.5
页数: 1
页码: 12
摘要: 本节记述了徽县在中华民国时期下的行政区划分。
关键词: 徽县 中华民国时期 行政区划

内容

中华民国十六年(1927年)以前,沿用清代乡、里制,设“乡约”、“庄头”,催粮要款。管理民事之后,改乡里制为乡(镇)、保甲制。设乡(镇)长、保长、甲长,全县设十镇八乡。即:一民镇、伏家镇、江洛镇、泥阳镇、麻沿镇、榆树镇、峡门镇、大门镇、永宁镇、汪川镇(汪川镇是1946年由天水划归徽县)。八乡是:泰山乡、石柱乡、栗亭乡、嘉陵乡、协和乡、大河乡、大成乡、龙池乡。辖181保,1900甲,2.86万户, 12.54万人。

知识出处

徽县民政志

《徽县民政志》

本书记述了徽县的民政工作,徽县民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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