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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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徽县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0301
颗粒名称: 大事记
分类号: K205
页数: 9
页码: 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徽县从中华民国元年到1990年底所发生的重大事件。
关键词: 徽县 重大事件

内容

1.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成立,清朝皇帝下诏退位。同年二月徽县宣布脱离清政府统治,拥护民国,建制暂沿袭清末旧制。
  2.民国二年(公元 1913年),徽县奉甘肃省令,设立县议会,清末举人赵守愚任县议长。
  同年二月七日,甘肃省民政长赵维熙下令改各道及县制。徽县归属陇南道(称渭川道),改知县为县知事。
  3.民国三年(1914年),袁世凯下令解散国会及省、县议会,徽县议会机构至此解体。
  4.民国七年(1918),徽县雨涝河涨,西河洪水危及城池。
  5.民国九年(1920年)农历十一月七日晚九时许,甘肃58个县发生了大地震,城乡房屋多有倒塌,灾后省赈灾会给徽县拨白银100两,交学界赈济灾民。
  同年,县知事杜南金发动群众修筑西河堤,从山神庙至北城角长约二华里。
  6.民国十一年(1922年),徽县旱涝相继,饥荒严重,甘肃省赈灾会拨白银 3500两派员施放。
  7.民国十六年(1927年)刘郁芬主政甘肃,改县知事为县长。徽县废铺里设区。全县共划 6区 19乡。
  8.民国十七年(1928年),徽县全境大旱,秋粮无收。一区和五区又遍遭雹灾,房舍人畜均有损伤。
  9.民国十八年(1929年),旱荒严重,且发生流行性感冒,因饥因病死亡者甚多。同年四月黑虫成灾,遍及城乡持续四日,禾苗严重受损。
  10.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7月22日,东河山洪暴发,冲去32人,店户50余家。同年胡宗南第一旅李铁军部进驻徽县,改孔庙为民乐园,开建吴山公园,并在观山河坝修建游泳池,供民众游乐。
  11.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九月,贺龙率红二方面军长征进驻徽县,整休20余天,后经高桥出境红军掉队者27人。其中被敌害者三人,回原籍者一人,留存者 23人。红军驻徽期间,曾建立地方政权和人民武装,离徽县时有 732人报名参加红军。
  12.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甘肃省政府通令各县实行保甲制。
  13.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徽县峡门、银杏、一民镇、水阳等地冰雹严重,大如核桃,气候异冷,禾苗、林果多被打坏。同年全县通令禁种鸦片(罂粟)。
  14.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徽县奉省令实行新宪制,加强充实保甲制度,改区公署设乡镇公所,将全县划为17乡(镇)。下设户籍主任、经济、民政、文化等干事各 1人。
  15.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6月1日,县临时参议会成立,法定参议员14人。周锡玳(周少珊)为议长,张翰为副议长。翌年,撤销临时参议会。议长刘希祖、副议长赵希昂,议员 24人。
  16.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冬,国民党中央召开第一届国民代表大会,当时在国民党的严格控制下,身为徽县中学校长、省参议员的周锡玳(中共地下党员),以24075票的优势,被当选为国大代表。
  17.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7月,县参议会召开换届会议,人选变动较大,本届会议后直至徽县解放。同年,全县实行保甲连坐切结,签发国民身份证。
  18.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2月4日徽县解放,县人民政府由汪川区迁至城关镇。
  19.1950年全县建立区、乡人民政府,设7区 42乡, 2月成立民政科。
  20.1950年1月,中国共产党徽县委员会、徽县人民政府召开扩大会议,讨论解放后第一个春节拥军优属活动。于农历正月十五举行“徽县各界人民拥军大会 ”,大会由县长葛维西主持。
  同年2月,全县召开抗美援朝捐献活动。全县自上而下,掀起了为抗美援朝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各行各业普遍订立“爱国公约”的高潮。仅教育界捐款 4亿多元,工商界捐款近 5亿多元,中西医界捐款 7800万元。
  同年1月28日,中国共产党徽县委员会隆重召开追悼大会、悼念死难烈士杨映才、翟生茂等人。到会者有县委书记王著华、县长葛维西及党员代表 330多人。
  21.1951年6月6日,徽县召开第二次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期 9天。出席代表 157人,主要内容:( 1)听取县政府 “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报告 ”;(2)决定在吴山修建死难烈士暨死难劳动人民纪念塔。
  22.1953年在全县进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
  23.1954年8月1日(“八一”建军节),徽县召开烈军属、复员、转业军人先进代表会议。到会代表298人。会上共选出先进个人62人,并颁发了物质奖品。
  24.1956年2月,徽县人民慰问团,在副县长丁用章率领下,慰问了修建宝成铁路的 8510部队及全体职民工。
  25.1958年4月19日,两当县并入徽县。7月,成县与徽县合并,称徽成县。县委和县政府设在原徽县城关镇。同年,全县实行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
  26.1960年3月11日,泥阳公社毛坝大队安沟生产队食堂发生了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经中央、省、地、县多方抢救,57人脱险,50人丧生。造成了徽成县有名的 “毛坝事件 ”。
  27.1961年12月,撤销徽成县,恢复徽县、成县、两当县原建制。
  28.1964年夏,徽县开始第二次人口普查。29.1966年8月8日,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随之,徽县也陆续开始了红卫兵大串联的活动。此时,民政工作开始瘫痪。
  30.1968年3月3日,在县城西门外体育场召开万人大会,宣布徽县革命委员会成立。
  31.1970年8月,民政与卫生合并,称民政卫生局(设革命领导小组)。
  32.1975年3月,民卫分家,又恢复民政局,民政工作开始又走上了正规。
  33.1979—1980年,县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做好优抚安置对象普查工作的通知》民发(1978)2号文件的规定,派高树宣、闵光荣、陈近智、李文治四人,对提出申清要求落实政策的34名西路军红军流落人员,在四川、云南、贵州三个省的范围内进行为期一年半的摸底、调查、取证,经甘肃省民政厅批准,给郑清芝等 16名西路军红军落实了政策。按规定每人每月定朴生活费 25元。
  34.1981年2月,徽县召开了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选举法》、《组织法》规定设立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撤销徽县革命委员会,设立徽县人民政府,与此同时撤销了 17个公社革命委员会,设立了 17个公社管理委员会。
  35.1981年8月,徽县阴雨连绵,雨期达十天之久,降水量 34.12毫米。嘉陵江流量秒速为 1.1万立方米。为百年来洪水之最。
  灾害发生后,军民全力以赴捐献衣物钱粮。省、地、县党政领导,跋山涉水亲临灾区安排群众生活,帮助灾民重建家园。
  36.1982年6月,徽县开始第三次人口普查工作。
  37.1983年5月,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召开了县、社两级优抚工作先进单位、优抚对象先进个人代表大会。并选出了出席省、地先进代表各 1人。
  同年秋,徽县开始在江洛、麻沿、伏镇、游龙、大河、嘉陵等六个公社开展了“双扶”(扶贫、扶优)工作。共投放扶贫贴息款5.24万元,扶持贫困户和优抚对象 127户758人。
  同年 11月,县民政局给 72名烈士换发了《革命烈士证明书》。
  同年 12月,改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为乡(镇)体制。撤销17个公社管理委员会,设立1镇17乡;恢复东关回族乡。在各乡(镇)设立人民政府。同时将原行政村改为村民委员会,自然村改村民小组。
  38.1985年6月,根据国务院(85)106号文件精神,徽县由天水地区划归陇南地区。
  同年 8月,《甘肃省徽县地名资料汇编》刊印成书。
  39.1986年7月,县政府为老山前线烈士袁树军召开了追悼大会。县直各单位 1000多名职工参加了会议。
  40.1986年秋,徽县人民慰问了老山前线徽县籍的战士及驻陕西省澄城、武功、临潼等地的驻军。
  同年冬,徽县 71个县直单位 1768名职工给老山前线徽县籍的战士捐款 8715元。
  41.1988年3月,县园艺站站长魏玉英在甘肃省人代会上被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同年 9月,县民政局检查了 18个乡(镇)《婚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42.1985—1990年,徽县人民武装部在抗洪救灾、开展扶贫、支援地方建设等方面,曾先后获得兰州军区、省军区、军分区、和陇南地委、行署的表彰。
  43.1989年7月,《甘肃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经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公布实施。同年秋,地、县联合工作组在柳林镇谢坪村做了试点工作。
  44.1990年,全县进行了第四次人口大普查。
  同年 4月12日,成立了 “徽县残疾人联合执行理事会 ”。下设办公室。
  45.1990年底,徽县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吕兴才任组长,副县长温恩仲,县武装部政委张结晶、宣传部部长辛克元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并印发了《徽县争创 “双拥 ”模范县实施方案》。

知识出处

徽县民政志

《徽县民政志》

本书记述了徽县的民政工作,徽县民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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