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三八红旗手”宋彩莲同志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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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徽县文史资料选编》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0197
颗粒名称: 全国“三八红旗手”宋彩莲同志主要事迹
分类号: K828
页数: 2
页码: 356-3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全国“三八红旗手”宋彩莲同志的主要事迹。
关键词: 徽县 人物传记 宋彩莲

内容

金秋十月,我坐车来到嘉陵镇与老同事嘉陵镇司法所长权志勇联系后,由权志勇介绍与大滩村村主任孙斌同志一同去原高崖村(现合并为大滩村)看望和拜访了原高崖村女支部书记宋彩莲,她生于1939年,是一个朴实憨厚、心底善良的农村妇女,平时做事当直,说一不二,论苦干实干精神在村老一辈人中属佼佼者。见到她后,我们说明来意,她满怀深情地回忆了自己四十多年的人生经历,现就她的主要事迹记略如下:
  原嘉陵镇高崖村自然条件相对较差,土地坡陡贫瘠,而且人均耕地面积少,粮食产量很低。宋彩莲同志于1968年前曾担任原高崖村铁姑娘队的队长,带领本村妇女大干苦干,与自然作斗争,大搞农业生产,确保当地农业丰收,多打粮食,为解决本村群众温饱做出了一定贡献。1968年后经村党支部研究决定,宋彩莲担任了村妇联主任,几年来,由于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同志,已在本村群众中树立了一定的威信。1971年经村党支部培养纳新,支部全体党员一致同意她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她发挥了一名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每年冬季带领妇女兴修村、社道路,发展农业生产,扩大农业种植面积。在1973年冬季修路时,当时县妇联丁主任来嘉陵镇高崖村修路工地检查工作,对宋彩莲同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点名树立为全县妇女的“三八红旗手。”同年经各级组织推荐参加了甘肃省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会议期间受到当时出席会议的国务院副总理陈永贵的亲切接见和问候,当陈永贵副总理与她握手时,看到她手上长满茧疤时说:“你确实是农村一位苦干实干的能手,也是一位靠苦干实干干出来的实干家。”在这次会上受到省上的表彰奖励。
  1974年她进入支部班子担任支部委员,由于坚持原则,公道正直,能说会道,乐于助人,群众威信较高,经村党支部研究决定她兼任村调解主任,在平时搞好生产之余,深入村社为群众调解民事纠纷,说服教育群众处理好邻里关系,化解处理家庭矛盾。1975年经嘉陵公社党委研究决定,宋彩莲担任高崖村党支部书记,成为当时全县为数不多的女村支部书记之一。担任村支书后她觉得自己身上担子更重了,但从自己内心来说决不能辜负党组织的期望,决心一定要带领好本村群众大干快上,解决好本村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力争全村工作走在全公社前列。在公社党委的协调指导下,她积极与邻居村严坪、上滩村社党员干部群众共同联合,主动牵头召开座谈会议搞好规划,分段包干,联合承担了打通谈家庄高崖上滩严坪乡村道的任务,由于该路段全部处在嘉陵江旁及月亮峡沿河边的石方上,是名副其实的蜀道,施工非常艰难,当时又没有大型机械作业,完全靠人拼命的苦干精神才能艰难施工推进。她当时带领干部群众吃在工地,用大锅做饭,自觉带头吃苦,手被磨破了从不叫苦叫累,而且干劲很高,工地上干的热火朝天,真正发扬了愚公移山精神,用了三个冬天时间终于把路打通了,切切实实解决了高崖村及全片各村社群众的行路难问题,真正实现了“敢叫日月换新天”幻想,本人的工作成绩在县、乡两级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上受到了高度表扬和肯定,当时在嘉陵公社提起“女宋书记”知名度很高。1976年3月她参加了徽县县委组织的学习大寨经验参观团,与县上领导一起到了昔阳县大寨大队,受到了当时大寨村党支部书记郭凤莲的亲切接见,在大寨村的虎头山上参观学习了三天,学习了大寨村在青石板上造良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参观回来后直接到县上召开的相关会议上作了深刻的发言,并传达了学习参观大寨经验的亲身感受及有关精神。县上会后又到嘉陵公社召开的会议上传达了学习大寨经验的相关会议精神。回到村里,她结合本村实际积极工作,搞规划,在大石窖的坡地块打石墙,扑土压石改造良田,三年共在本村山坡上改造良田约20多亩,扩大了农业种地面积,实现了人均耕地面积的有效增加,为全村农业学大寨打好了基础。自她任村支书以来,自觉带头苦干实干、自觉带头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等五带头,被全县树立为“三八红旗手”。由于工作成绩突出,经各级党组织推荐,1977年春天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三八红旗手”表彰大会。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奖牌一枚。(该奖牌在1988年因家庭房屋失火被烧毁,没有保存下来)。1980年,徽县选举了三名省人民代表,分别为马文彬(县革委会主任)、周少珊(县政协副主席)、宋彩莲(嘉陵镇高崖村支部书记),同时宋彩莲于1976年、1977年、1978年连续三年当选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并参加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徽县人大常委会成立后,1981年至1983年人大召开常委会或全县人民代表大会时,都邀请她列席参加会议,当时她成为徽县妇女届的标兵。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上宋彩莲立足徽县实际,大胆发言,提出了解决当时徽县实际困难的很好的议案,并通过组团积极讨论,提交会议争取,为徽县乡村公路建设,县、乡中小学校舍建设,以及其他关于民生事业的发展争取到了省上的最大资金扶持,为促进徽县发展做出了一个党员应有的贡献。1976年在参加省人代会期间,县上给她给了500元钱,要求她买成烟和东西,结识一下省上的有关代表,但她自己舍不得花一分钱,会后把500元钱仍交回县上。1977年她带领全村妇女及村民修通了嘉陵镇高崖村吊桥。在修吊桥时,公社给村上解决了5000元的资金支持,在施工当中,她带头勤俭节约、绝不浪费和多花集体的一分钱,发挥自己与铁路上有亲戚关系的优势,向铁路上积极争取,铁路上组织出面免费支持提供了相关的原材料,只花了3000元,自己把节约的2000元钱及时上交给公社用于其他村建设项目。紧接着又拉通了电线,解决了群众照明问题,家家户户电灯亮了,老百姓的心里更亮堂了,村里男女老少个个兴高采烈,扬眉吐气,过上了幸福的日子。这些好事喜事的开花结果,是她当高崖村支部书记这段时间里最辉煌的可喜变化。她回忆起这段情景时非常激动、非常自豪,她当时认为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良好开端吧。她在此后担任村书记的十年间,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有困难自己克服,从不给组织添任何麻烦,一心为公、秉公办事,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当中,带领村民积极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多种经营,抓好科技种田,解决了本村群众的温饱问题;在冬季重点抓好村庄道路的维修,清除路面的树木杂草,达到了让农民出行方便的目的;同时在生产和农忙之余,利用下雨天及时深入农户家中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发展,做到了有矛盾、有问题不出社、不出村。并牵线搭桥当起了青年男女的知心人和媒人,受到村内、外许多干部群众的赞扬和好评。
  到1988年,由于家里老伴的相继去世,又发生了火灾,家里房子和所有的东西全部受损,她才向镇党委提出了申请,要求辞去支部书记工作。
  宋彩莲同志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自己从没有谋取任何私利,尤其在她家遭受火灾的大难面前,嘉陵镇党委书记杜治祥同志听到这一消息时,两次上门看望慰问她时说:“你在基层为党工作多年,遇到这么大的灾难,镇上给你解决2000元的救济款。”但她本人一口回绝了组织的好意,说心意领了,没有答应接受救济。并向组织汇报了自己辞职的想法和请求,镇党委负责人当时一再挽留,但确认她确实存在实际问题的情况下,才不得不采纳了她的请求。她也向镇党委推荐了自己培养接班的干部人选。在退出村支部书记后的20多年期间,自己默默地做了自己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份内的一切工作,积极参加村党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保持了一个党员应有的优良品格,从没有找过一次县、乡党组织,提出给予本人照顾和救济等要求,四十多年如一日,只愿为组织出力苦干,不愿借组织之名谋取个人任何私利的一贯做法,永葆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勤政廉洁本色,她所展现出的个人人格魅力是我们永远都不能忘记的,也是我们新时期党员干部学习的好榜样和一面镜子。

知识出处

徽县文史资料选编

《徽县文史资料选编》

《徽县文史资料选编(第二辑)》是记史之书,载实之书,资料之书,全书分“彩插”“大事记”“机构沿革”“文史资料”等四个栏目,共收录文史作品约146篇。这些作品选自政协文史研究员、爱好文史事业的业余作者的作品。全书56万多字,内容丰富,分量厚重,文字精美,很有品位。《徽县文史资料选编(第二辑)》所收入的作品既有文化品位,又有史料韵味,既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亲身经历的“三亲”资料,又能起到传承文化、探究历史、启迪现实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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