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摘帽子”与平反冤假错案情况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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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徽县文史资料选编》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0108
颗粒名称: 徽县“摘帽子”与平反冤假错案情况简述
分类号: K294.2
页数: 2
页码: 154-15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徽县“摘帽子”与平反冤假错案情况的简述。
关键词: 平反冤假错案 徽县

内容

摘“帽子”
  1951年9月至1952年6月,徽县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对全县43个乡198个行政村分期进行了土地改革。又于1952年11月至1953年5月,分三期进行了土地改革复查,最后由土地改革复查领导小组审定,全县划地主成份1597户,半地主式富农成份386户,富农成份541户。对于主要掌握家庭剥削他人的户主定为分子(开明地主除外),总计4944人(其中地主分子3131人,半地主式富农分子752人,富农分子1061人)。为了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连同“镇反”运动以来所定的反革命分子117人,由公安机关填发了管制通知书,一并交乡、村两级政权组织实行监督改造。被定为分子的人没有政治权利,只有老老实实接受贫下中农的监督,守法劳动,痛改前非,悔过自新,把自己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1956年,中共中央出台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按其精神对表现好的地主、富农分子,可由群众评审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通过调研,视其表现分为三个类别(一类是表现好的,二类是表现较好的,三类是表现一般的),经群众评审,对表现好的229户地主、175户富农批准加入了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年底,对剩余的地主1368户、富农(半地主式富农划归富农内)752户、反革命分子117户,全部批准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对表现不好的称候补社员,实行政治上区别对待,经济上同工同酬的政策,继续由群众监督改造。
  1958年,对于那些有多种违法行为、够不上刑事处分的人和对社会主义制度不满散布流言蜚语的人定为坏分子,全县共定780人,和地、富、反分子一起进行评审,统称“四类分子”,即作为无产阶级专政对象,戴有政治“帽子”的人。是年,还有地主分子2140人、富农分子(包括半地主式富农)1478人、反革命分子117人,加上新定坏分子780人,均由农业生产合作社(后改称大队)实行监改。一个月召开一次训话会,三个月评审一次,一年总评一次,按其表现升降类别,叫月考、季评、年升降。将升降情况由合作社(后称大队)填表报乡政府(后改称人民公社),乡上汇总后报县公安局,县公安局汇总后报地区行署公安处。评审中对表现好的分子,由贫下中农表决通过可摘掉“帽子”,对摘“帽子”后不守法劳动的再继续戴上“帽子”。此种做法一直到1978年为止。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上来。徽县根据中共中央(1979)5号文件精神,对于通过近30年接受群众监督改造的“四类分子”,他们都已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而且能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走社会主义道路,经县政府决定分两批由群众评议,对所有1038名地主分子、678名富农分子、117名反革命分子和11名坏分子全部摘掉“帽子”,给予公民权。对于错戴“帽子”和子女顶替的当众宣布平反,恢复名誉。
  通过摘除政治“帽子”,充分调动了他们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不少地富家庭出身的子女成了农村致富能手,有的还当了村、社干部,为经济建设发挥着积极作用。
  平反冤假错案
  “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安部门受林、江反革命集团和“四人帮”的破坏干扰,办了一些错案,冤枉了一些好人。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公安工作的中心从原来的“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上来,这就首先必须做好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工作,把“四人帮”颠倒了的东西纠正过来。徽县遵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文化大革命”以来所办理的政治案件和刑事案件进行了全面复查。1983年底复查结束,共复查政治案件53案453人,刑事案件31案31人。按照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纠正的政策原则,平反政治案件48案443人、刑事案件21案21人、部分错部分纠正的政治案件5人(案在53案之内)。并对冤押的人由国家发给冤狱生活补助费共12870元。与此同时,把“文化大革命”期间遣送或强制居民上山下乡造成的非转农(把市民户口转为农民户口)553户1829人落实了政策,分批转回城镇。至此,徽县“文革”期间造成的冤假错案得到彻底平反纠正。

知识出处

徽县文史资料选编

《徽县文史资料选编》

《徽县文史资料选编(第二辑)》是记史之书,载实之书,资料之书,全书分“彩插”“大事记”“机构沿革”“文史资料”等四个栏目,共收录文史作品约146篇。这些作品选自政协文史研究员、爱好文史事业的业余作者的作品。全书56万多字,内容丰富,分量厚重,文字精美,很有品位。《徽县文史资料选编(第二辑)》所收入的作品既有文化品位,又有史料韵味,既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亲身经历的“三亲”资料,又能起到传承文化、探究历史、启迪现实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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