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始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徽县文史资料选编》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0100
颗粒名称: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始末
分类号: D432.9
页数: 12
页码: 123-1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徽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始末
关键词: 知识青年 上山下乡 徽县

内容

时代背景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自1966年5月开始至1968年9月全国各省市建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标志着整个运动已在全国范围内进入了斗、批、改的阶段。
  在“文化大革命”中,“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改革旧的教学方针和方法”,废除考试的招生制度。大、中、小学校即“停课闹革命”,停止招生。伴随着红卫兵运动而兴起的,全国大串连也就开始了。由于大学、高中、初中不招生,工厂不招工,城市的初、高中毕业生既不能升学,也无法分配工作。初、高中学校积压在校的“老三届”毕业生相当多,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为此,1968年9、10月《人民日报》发表了毛泽东主席两次最新指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说服城里的干部和其他人,把自己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子女,送到乡下去,来一个动员。各地农村的同志应当欢迎他们去”。这一指示的发表,立即在全国城乡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掀起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高潮。
  响应号召
  为了迅速贯彻天水专区教育革命座谈会精神,1968年9月19日徽县革命委员会常委会议研究。成立教育革命办公室,划归政治部,常委中确定一人负责抓此项工作。
  1968年9月23日,县革委会常委会第106次会议研究决定,徽县教育革命办公室由何志源、杨美奎、肖维汉、冯士礼、王志勇、李忠承、刘虎常七人组成,主要工作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安置问题。1968年10月2日,县革委会常委会议对天水专区首批分配我县安置的300多名下乡知青任务作了研究决定,先后将天水二中、三中、一中、铁中等单位的303名下乡知青安置在永宁、柳林两个公社。
  在此同时,徽县一中也将高中、初中66级、67级、68级(俗称老三届)一次毕业,分批上山下乡,1968年下乡知青58名,分别安置在水阳和银杏树公社。本县知青下乡时,县上在体育场召开欢送大会,知青披红戴花,表示要坚决响应毛主席的伟大号召,扎根农村干革命,广阔天地炼红心,气氛十分热烈。1968年天水知青和本县知青上山下乡插队分布情况见下表:
  1969年1月,根据省地指示;县革委会常委会议决定,将教育革命办公室更名为甘肃省徽县革命委员会安置办公室,具体负责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
  1969年1至4月,县上分批分期将222名天水知青和64名本县知青安置在伏家镇、栗川、游龙川、银杏树、水阳、永宁、柳林等七个公社,具体分布情况见下表:
  1969年8月底,根据甘肃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1969]21号文件通知,县上派人赴上海迎接上海纺织局系统技校和上海机电一局电工机械厂半工半读学校,电工机械厂技校等毕业生238人,(男110人,女128人),安置在江洛、泥阳、伏家镇、栗川、银杏树、水阳、榆树、嘉陵等八个公社的21个知青点上:
  江洛公社安置上海纺织局技校下乡知青30人(男18人,女12人),一班10人,二班10人,三班10人,三个班分布在三个知青点上。
  泥阳公社安置上海纺织一技校下乡知青42人(男26人、女16人),四班11人,五班10人,六班11人,七班10人。四个班分布在四个知青点上。
  伏家镇公社安置上海机电一局机械厂半工半读技校下乡知青30人(男17人,女13人),五班10人,六班10人,七班10人,三个班分布在三个知青点上。
  栗川公社安置上海电工机械厂技校下乡知青45人(男26人,女19人),一班10人,二班10人,三班16人,四班9人,四个班分布在四个知青点上。
  银杏树公社安置上海纺织局国毛十八厂技校下乡知青36人(男4人,女32人),一班13人,二班13人,三班10人,三个班分布在三个知青点上。
  水阳公社安置上海纺织国毛五厂技校下乡知青29人(男6人,女23人),一班12人,二班17人,两个班分布在两个知青点上。
  榆树公社安置上海纺织局机电厂技校下乡知青12人(男5人,女7人),安置在一个知青点上。
  嘉陵公社安置上海纺织局国毛十二厂、一、九厂技校下乡知青14人(男8人,女6人),安置在一个知青点上。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白手起家,对他们的生产、生活问题,上级都有明确规定;并在经费、物资上给予了大力支持;
  (一)甘肃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1969]241号文件通知:“上海知识青年插队劳动中,生活费每人每月按十六元开支(其中伙食费十二元,医疗费一元五角,零用钱二元五角),零用钱交本人外,其他由社队统一掌握使用。布证棉花可凭户粮关系按国家规定发给和供应,其他生活用品均自理。”
  (二)甘肃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1968]316号文件通知:“兰州市跨专区安置的集体插队知青安置经费标准为每人260元。本专区内插队的知青每人240元。开支的项目是:房屋建筑、口粮款、医疗费补助、宣教、小农具、小家俱、寒衣,下乡车费”等。徽革生[1969]102号文件通知:“下乡知青经费每人240元,专区留5%即12元解决下乡人员遗留问题,棉衣和汽车费每人8元,每人实拨到队的经费220元。”县革委会[72]125号文件规定,将安置费的一半用作盖房,另一半作为生活费,使用范围包括口粮,农具、家俱、灶具、医药费、宣教等方面。其中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10.5元(内有零用钱一元交本人),药费一元由原队掌握,供给半年接上分配为止,以后每人每月补助菜金2元。
  下乡知青的口粮供应办法是:插队人员从到队之日起,当地粮食部门按照知青所在生产队同等劳动者,每月实际吃粮、吃油标准和国家统销价格,从统销粮油中供应接上新粮为止。以后凭参加劳动日数量与社员一起参加现金和口粮分配。
  (三)徽革生[1969]102号、徽革安[69]18号文件通知,1968年10月至1969年6月底,我县共安置下乡知识青年689人,拨给有安置任务的城关、银杏树、水阳、永宁、柳林、泥阳、伏家镇、栗川、榆树、游龙川、江洛、嘉陵、大河店等十三个公社安置经费共150133元。截止1972年底,天水地区财政给我县共拨下乡知青安置经费252192元,其中;用于建房54002元,生活费95063元,三具费9907元,医疗、学习、旅运补助86794元。成户插队拨到人1127元。
  (四)为解决知青建房问题,天水地区安置办公室1969年分三批给我县分配木材指标900m3,木橡5000根,安置办按下乡人数分配到各有关公社。分别从麻沿林场、严坪林场、榆树林场、成县赵坝林场联系购买提取。
  按照《甘肃省徽县革命委员会关于县级机构设置的通知》,1970年8月徽革发[1970]121号文件决定成立了民政卫生局,局里设革命领导小组,组长为马锡清。从这时开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由民政卫生局负责。
  知青下乡插队的主要形式是建立知青点。刚开始,一般都安排在大队部、学校空闲教室、空闲仓库等。分别设男宿舍、女宿舍和灶房。以后逐步建立知青点,每个知青点住10名左右的知青,自带被褥。由生产队盘炕支床,购置灶具,并由队上选派思想好、手艺巧的社员当炊事员,作为过渡,后由知青自己轮流做饭。
  知青刚下乡时,由于环境发生很大变化,生活不习惯,思想斗争十分激烈。经过和农民群众共同生活,参加集体劳动锻炼一段时间后,便逐步安下心来。在劳动挣工分的同时还积极参加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参加打球,武术等体育项目,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为农村增添了活力,带来了生机。
  下乡知青经过两年以上的劳动锻炼,经群众评议,公社推荐,县上审查,地区批准,逐步选干、参军、上学、招工。分别招到柳林兰字832部队、833部队、天水小河铁厂、天水运输公司、天水卷烟厂、靖远煤矿、徽县农机厂、二轻企业等单位工作或到白银公司技校、金川公司技校、天水师范及大专院校上学。
  回乡青年除少数选干外,很少分配招工指标。
  统筹解决
  由于当时处在创业阶段,农村条件普遍较为艰苦。知青和农民一样参加劳动,评工记分,一年一般只能挣二百多个劳动日,每个劳动日值不足一元钱,扣过口粮款后收入微簿,在燃料、取暖、油料、肉食、穿衣等方面普遍低水平,困难较多。
  1973年4月25日,毛主席在阅一封下乡知青家长反映知青下乡插队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来信中批示;
  “全国此类事甚多,容当统筹解决”。中共中央以中发[1973]21号文件转发了毛主席的批示。
  国务院及时召开了“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在毛主席的伟大号召下,全国已有800多万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生气勃勃地活跃在农村和边疆的各条战线”。并研究了统筹解决的办法,提出了贯彻意见。以中发[1973]30号文件作了转发,要求全国贯彻执行。
  徽县在传达贯彻毛主席批示和中央21号、30号文件过程中,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县革命委员会于1973年6月22日以徽革发[1973]51号文件通知,成立徽县革命委员会上山下乡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10人组成。高山(革委会副主任)任组长,霍宗岱(革委会副主任)、王国祥(政治部副主任)、王召才(民政卫生局副局长)三同志任副组长。并要求有安置任务的公社,大队有一名负责同志专管这项工作。
  1973年安置下乡知青487人,其中:兰州市134人、天水212人、本县141人。
  1974年安置下乡知青699人,其中:兰州市263人、天水275人、本县161人。
  截止1974年底,全县还有1972年底以前下乡知青30人。
  根据中共中央[1973]30号文件关于县以上党委都要建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和得力的办事机构,并由一名书记主管,组织党政军民学各方面的力量,满腔热情地积极作好这项工作的指示精神。县上分管知青工作的领导:县委副书记麻亨春(1973年9月—1976年4月)、县委副书记黄凡宗(1976年5月—1980年12月)、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陈勇(1974年9月—1980年12月)。
  1973年12月县委发文成立了徽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办公室。知青工作从民政卫生局分离出来,成为县革委会的一个工作部门。任职情况如下:
  主任:谢振武(1974年7月—1975年3月)
  刘光灿(1975年3月—1977年4月)
  冯玉顺(1977年8月—1978年11月)
  杨书荣(1978年12月至1980年12月)
  在县上健全知青工作领导机构的同时,县委要求每个公社要有一名党委副书记分管知青工作,有知青点的大队要有一名支部副书记分管知青工作,凡有知青点的生产队,都成立了下乡知青再教育小组,配有政治教导员、生活管理员、劳动技术员、管思想、帮生活、教生产。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1973]45号文件关于“动员地区和单位应抽调干部带队,带队干部按下乡知青人数的2%配备,并要有一定数量的中级干部和女干部”的规定,每个县要有一名县级干部带队,每个公社要有一名科级干部带队。根据这一精神,全县当时有省、地、县知青带队干部50多名(其中省邮电系统8名)。郭印宝同志担任徽县革命委员会上山下乡安置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银杏树公社党委副书记(1974年8月—1976年10月),刘景文、霍冬梅担任伏家镇公社革委会副主任(1974年8月—1976年10月),刘勘任麻沿河公社党委委员、革委会副主任。由于加强了组织领导,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人人关心知青上山下乡的大好局面。
  2.抓好知青点建设,搞好安置工作
  我县安置下乡知青的主要形式是插队建立知青点。按照省地要求:知青点要做到宿舍、灶房、图书室、院墙、大门、厕所七配套。当时木材十分紧缺,地区拨给我县足够的木材指标,实行公助民帮,群众投工建设知青住房,为安置下乡知青打好基础。截止1977年底,全县除太白公社以外的16个公社中条件较好的107个大队,共建设知青点190个。1979年底全县共建设知青住房908间1452M2,每个知青点有住房5—6间。1975年6月底,全县在点知青达1847人。有知青的生产队,都给知青点划有较好的自留地,解决蔬菜问题,燃料问题采取知青上山拾一些,生产队分一些,公社、大队拖拉机拉一些的办法解决,有些知青点还养猪一至二头,解决肉食和食油问题。
  伏家镇公社党委将省邮电系统的80多名知青安置在红旗山办农场。由分管副书记负责组织人力、物力,将原甘肃省红旗山五七干校的住房进行维修,架通2公里输电线路,建成120米提水工程,做到了通电、通水、通电话,将原有五七干校耕种过的土地划给知青办农场,做到了粮油菜自给。
  3.开好三种会议,做好再教育工作
  一是开好安置动员和知青下乡欢送会,1975年2月召开的全县安置工作会议,会期二天,由县委副书记麻亨春、县革委会副主任陈勇、县人武部副部长县知青办主任谢振武,参加和指导会议,参加会议的包括县直有动员任务的单位领导,各公社党委副书记,兰州、天水在徽县有下乡知青的单位领导,全体带队干部共200多人参加,学习讨论提高认识,落实安置任务。二是开好知青代表会,1972年5月4日至6日召开了徽县第一次知青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8人。1974年8月和1975年8月县委、县革委会先后召开了两次全县知青代表大会,出席代表共723人,其中下乡知青代表581人,回乡知青代表9人,带队干部和知青家长代表25人,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108人,树立先进知青点42个,评选先进知青98人,先进带队干部16人,其他先进5人。总结了工作,交流了经验,安排了今后任务。
  县委、县革委会对知青代表大会十分重视。1975年8月召开的全县第三次上山下乡知青代表大会上,县委书记程化龙,县委副书记麻亨春、县革委会副主任陈勇、县人武部政委朱文庆等领导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县委、县革委会作出了“关于表彰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的决定”。伏家镇公社党委、水阳公社石滩知青点、银杏树公社下乡知青曲桂荣等11个单位和个人在会上发言交流了先进经验。会后,县委、县革委会以县委[1975]063号文件向天水地委、地革委会作了《关于召开全县第三次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代表大会的情况报告》。三是召开知青工作会和带队干部会。1976年10月26—28日,县委召开了为期二天的知青工作会议,各公社分管知青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全体带队干部参加。会上,县委、县革委会分管知青工作的领导作了动员讲话和会议总结。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知青健康成长
  县知青办及各级组织采取多种办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下乡知青健康成长。通过和贫下中农一起参加集体劳动,培养工农感情,树立劳动观点,培养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学会做各种农活,养成在艰苦环境中独立生活的能力,是知青接受再教育的基本内容。有知青点的社队群众,通过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帮助、生产上指导使下乡知青在劳动中转化思想,思想感情逐步发生变化,出现了许多先进典型。水阳公社高楼大队石滩知青点的15名知青坚持10天一个学习日,通过学习提高认识,积极参加劳动锻炼,1974年除去学习、做饭和拾柴的时间,全年每人平均出勤240天,加上晚上加班平均每人作劳动日287个,除去口粮折价,每人平均年终分红59.2元。
  银杏树公社胡台大队插队的天水女知青曲桂荣组织10名女知青成立了铁姑娘战斗队,积极参加农田基建和各种农活,成为农业生产中的突击队。栗川公社郇庄大队插队的兰州市下乡女知青赵玉玲不怕苦不怕脏,为生产队养猪20多头。游龙川公社李寺大队王磨生产队插队的兰州市知青李增军劳动中不怕苦,积极肯干,被选为生产队副队长,带领知青和社员苦战三个月打井三眼,灌溉抗旱受到群众好评。伏家镇公社插队的知青和社员群众一起参加劳动的同时,还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大战骆驼脖子》,在工地演出并参加县上元旦文艺会演。
  县知青办还组织有特长的下乡知青排练文艺节目,结合元旦慰问,到各公社所在地或农田基建现场进行巡回演出,活跃下乡知青和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
  进行理论和科技教育,省知青办给各知青点,都配发书籍,建有图书室,知青10天一个学习日,学理论、学科技,理论联系实际,全面锻炼提高。进行艰苦奋斗和节约教育,下乡知青通过和群众一起劳动,庄稼从种到收,体会到了农民的艰辛,知道了粮食来之不易,克服了轻视劳动人民的观点,懂得了勤俭节约的道理,对今后人生产生了深刻影响。
  在培养树立宣传先进典型的同时,县知青办和公社、大队还十分关心后进青年,不岐视、不放弃,积极帮助教育,努力做好后进青年的思想转化工作。1975年10月县知青办举办了100名须帮助的下乡知青学习班。由县知青办主任刘光灿同志组织学理论,学习先进知青的事迹,帮助提高认识,通过学习讨论,谈体会、找差距、定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后进下乡知青的转化。
  5.抓培养、大胆使用
  下乡知青通过学习毛主席“农村是一个广阔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指示,实践锻炼,提高了认识,积累了经验,增长了才干,截止1976年4月,历年下乡的3242名知青,先后有1535名被选干、招工、招生、参军。留在农村的1863名下乡知青中,有18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209人加入了共青团,190多人被选进各级领导班子,205人担任了社请教师、赤脚医生、农机手、饲养员、理论辅导员和文艺宣传员,成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力量。
  6.各级组织配合,做了保青工作
  根据中共[1973]30号文件“关于对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的指示,县委将保青工作列为知青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从公安局给知青办选调了一名干部专作保青工作。县公安局和法院先后对8起奸污迫害下乡知青的案件查清后,对11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逮捕判刑,并在各公社农田基建现场批斗示众。同时对下乡知青进行晚婚教育和拒腐蚀教育,增强反迫害能力。
  7.做好留城知青的审批工作
  省知青办规定,在确定知识青年下乡对象时,对独生子女,多子女在本县(市)范围内只有一个子女,无子女参加工作选留一个子女,父母年老病残需留一个子女,本人病残不能正常劳动的等五种情况,由毕业学校填写“五不动员审批表”索要证明材料,经县知青办审查,县知青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地区知青办审批后发给留城证明,可不动员下乡,招工时有专项指标直接招工。
  典型引路
  1975年春天以来,根据省地安排,学习株州经验,实行厂社挂钩,城乡结合,把安置工作同支农工作结合起来,实行下乡知青对口下,带队干部对口派,管理教育对口抓,支援农业对口帮。
  1975年2月,县委以[1975]009号文转发了县知青领导小组《全县1975年至1980年厂社挂钩集体安置知识青年规划》,将动员单位与安置社队固定下来,按系统将同一单位的下乡知青集中安置在同一地区,便于管理,使安置工作有序进行。
  根据这个规划,每个公社都与一个或几个企业挂钩,实行大厂带小厂,厂矿带机关、学校、居民,全民带集体的办法。使每个单位都有挂钩社队,实行系统包单位,单位包职工、学校包学生、街道包居民的办法,层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和动员组织工作,保证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顺利进行。
  1976年,其中:兰州市62人,男33人,女29人。天水327人,男177人,女150人。徽县189人,男90人,女99人。共585人(有1975年的7人)。
  1977年,其中:兰州市201人,男117人,女,84人。天水89人,男51人,女38人。徽县178人,男107人,女71人。
  由于实行对口安置,调动了动员单位的积极性,各单位派出素质好的干部担任带队干部,省邮电系统派出的8人带队干部中有7名共产党员、其中县级干部一人,科级干部一人。天水红山机械厂与我县银杏树公社挂钩对口安置下乡知青,派出车辆拉运木料砖瓦新建知青住房30多间。各系统的下乡知青都由单位负责解决车辆送往安置社队,冬天有条件的单位还给知青点运送取暖用煤,帮助下乡知青解决过冬取暖问题。
  对口安置,带队干部与知青熟悉,与家长也熟悉,便于及时向单位和家长反映知青在点上的表现,也有利于解决存在的问题。柳林公社安置的是我县工交系统的下乡知青,他们实行通家书制度。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由知青和社员讲评本人在队表现,肯定优点,指出缺点,由大队党支部和公社党委加注意见后,由带队干部送给家长,和社队配合教育,收到较好效果。
  农村社队从住房、生活、教育等多方面认真做好下乡知青的安置教育工作,挂钩单位在配合作好知青工作的同时,还积极作好支农工作。省邮电局给县革委会支援汽车一辆,并帮助红旗山知青农场通电。县工交系统为柳林公社庙坪大队知青点支援架子车五辆帮助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天水红山厂为银杏树公社农具厂支援车床,电焊机九台。并派出4名技工帮助各大队生产队修理柴油机、电动机、脱拉机等70余台,1975年夏收中派出汽车5辆帮助生产队拉运小麦。天水电缆厂、二零七指挥部、省燃化局一四九队、地区物资局等单位也都协助社队做好安置和支农工作,从而密切了工农关系。
  1968年10月5日至1979年,我县共安置上海市、兰州市、天水地区和本县下乡知识青年5417人,详细情况见下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邓小平同志的建议,中央决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停止。根据省地革命委员会通知,徽县革命委员会(1979)08号文件通知,“从今年起,城镇中学毕业生再不下乡插队,三年内国家主要安排1978年底以前下乡插队的知青”。
  截止1978年底,全县农村实有下乡知青1136人,1979年招工、招生、参军、选干等减少661名,年末实有下乡知青489名。至1980年底,全县下乡知青除柳林公社江口大队董建中等19名下乡知青在农村结婚成家落户外,全部招工回城。
  至1979年底,知青经费年末结存20.2万元。根据省地关于对知青点财产经费进行清理,“对剩余的房屋和财产,经县知青领导小组批准,根据不同情况,按国家投资部分的百分之三十至五十折价处理。价款由县知青办收回,其变价收入的百分之六十交地区知青办,百分之四十留县使用”的精神,县知青办从1980年7月开始对各公社知青点房屋财产进行清理、折价处理,处理款交公社信用社上转县农业银行知青办账户。
  知青办工作人员和遗留业务并入县计划委员会劳资股。
  (闫维汉:原徽县老龄办主任)

知识出处

徽县文史资料选编

《徽县文史资料选编》

《徽县文史资料选编(第二辑)》是记史之书,载实之书,资料之书,全书分“彩插”“大事记”“机构沿革”“文史资料”等四个栏目,共收录文史作品约146篇。这些作品选自政协文史研究员、爱好文史事业的业余作者的作品。全书56万多字,内容丰富,分量厚重,文字精美,很有品位。《徽县文史资料选编(第二辑)》所收入的作品既有文化品位,又有史料韵味,既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亲身经历的“三亲”资料,又能起到传承文化、探究历史、启迪现实的作用。

阅读

相关人物

闫维汉
责任者

相关地名

徽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