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和收归军队建制的亲身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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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徽县文史资料选编》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0086
颗粒名称: 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和收归军队建制的亲身经历
分类号: D630.1
页数: 3
页码: 86-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徽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和收归军队建制的亲身经历。
关键词: 人民武装部 徽县 军队建制

内容

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和世界形势趋向,1985年军委主席邓小平下达了军队“裁减100万”的命令。由此,到1986年初,全国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也被列入裁减序列中。并于1986年6月10日将县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历经八年多后,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人民武装部在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于1995年元月,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又重新收归到军队建制。人民武装部的两次改归建制,我作为当时在任部长,都是亲身经历者。现将两次改归建制的经历情况,回忆整理如下:
  一、一九八六年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的情况
  1986年1月14日,中发[1986]5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了《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精神是:国家建设转移到以经济为重点,裁减国防军,加强预备役,就是要做到“平时少养兵,战时多出兵”。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是目前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也是民兵工作的需要。并制定了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的有关问题的规定如下:(一)按新编制调整配齐人武部人员。要求按照干部队伍“四化”的要求,把人武部干部配好,特别是要把领导班子配好,向地方交一个好思想、好工作、懂业务的好班子。对不愿就地转业的,和按新编制超编的干部,可列入到1986年或1987年军队干部转业计划。志愿兵,根据本人自愿,可按志愿兵退出现役的有关规定改为职工,不愿就地改为职工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安置。义务兵,原则上作退伍处理。个别因工作需要,本人愿意留下的,也可录用为职工;(二)要做好武器装备、器材、经费和各种物质的认真清理,并造册,做好移交工作;(三)现由人武部代管人员,分别移交给地方和军队有关部门管理;(四)人武部移交时间、步骤。内地人武部要在1986年6月底前移交完毕,除保留的边防人武部不做移交外,其它可在1986年底移交完毕;(五)切实加强对人武部移交工作的领导工作。
  遵照中发[1986]5号文件精神,我们于1986年4月24日,成立了“关于徽县人民武装部接交领导小组”,县委常务副书记汪作藩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张保华、县武装部部长张从举为副组长,及组织部长汪海吉,宣传部长车万荣,劳动人事局局长巫建章,财政局局长田浩学,粮食局局长王英烈,民政局局长孙治国,公安局长李玺,卫生局局长马锡清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武装部后勤科长张传洲担任。办公室设在武装部,并积极开展工作,做好移交准备。1986年4月20日,中共陇南军分区党委下发了《关于成立中共徽县武装部临时党委成员的通知》,由张从举、李志学、沈卫东、张陈斌、张传洲五同志组成。张从举为党委书记,李志学为党委副书记。1986年4月21日,甘肃省军区司令员周越池、政治委员温景义发文命令:张从举为徽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李志学为徽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沈卫东为武装部军事科长,张陈斌为武装部政工科长,张传洲为武装部后勤科长,配齐了武装部的领导班子。
  中央[1986]5号文件,对县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有关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一是机构设置,等级和领导关系。人武部为副县级单位,编配部长、政治委员。一般设三个科(室),科(室)为正科(局)级。部长、政委为副县级(现任部长、政委留任的保留原职级待遇)。一般干部,按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确定职务等级,仍称参谋、干事、助理员。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即是县(市、区)党委的军事部门,又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机构单设,接受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指挥机关的双重领导。人民武装部的党委书记,由县(市、区)委书记兼任。人民武装部部长或政委参加县(市、区)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和军分区党的委员会工作。武装部列为县上六大班子领导。同时,乡镇人民武装部列为副科级单位,与乡镇党委、政府、经委并列挂牌。明确规定了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后,其性质和工作任务不变。二是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管理;负责民兵预备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负责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组织发动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负责民兵预备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协同教育部门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负责征兵、招收飞行学员工作;负责民兵预备役,拟制本区内的战时动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在平时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出现役军人的安置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实施动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任务。
  根据中央[1986]5号文件规定,1986年3月10日,甘肃省政府、甘肃省军区(命令):关于下达甘肃省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编制员额分配的通知,县(市、区)编制部长1人,政委1人;办公室主任1人,秘书1人,助理员1人,管理员1人,保密打字员1人,收发通信员1人,司机1人,炊事员1人小计8人。军事科:科长1人,参谋4人,小计5人。军事科(仓库)班长1人,工人3人,小计4人。政工科:科长1人,干事1人,小计2人。以上总计21人。其中干部:部长1人,政委1人,办公室4人,军事科5人,政工科2人,共13人。后来,根据工作需要,我们于1989年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增设军械科,科长1人,仓库管理工人4名,归军械科管理。尚继权任军械科科长。后来,陇南各县也效仿我县设立了军械科。按照中央文件要求,我于1986年7月至1996年5月参加了县委常委会。
  按照上级的安排和要求,我们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后,于1986年6月10日正式进行交接仪式。陇南行署的常务副专员王再鹏和陇南军分区副司令员王毓周带领工作组来参加,由徽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和组织部、宣传部、劳动人事局、粮食局、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的交接仪式。首先由时任徽县政府县长的黄凡宗和县人民武装部部长的张从举在大街正门举行挂牌仪式,鸣放鞭炮祝贺。其牌名是:甘肃省徽县人民武装部。接着陇南行署王再鹏副专员和陇南军分区副司令员王毓周和县委书记成峰,分别发表讲话。最后由县长黄凡宗和县武装部部长张从举,在徽县武装部的人员、武器、弹药、装备和财产等移交表上签字正式交接,最后全体人员合影留念。使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移交工作,进行的顺利而又隆重,至今记忆犹新。
  二、一九九五年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的经历情况
  遵照中央[1995]12号文件精神,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重大决策,对加强军队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中发[1995]12号文件,对县(市、区)收归军队建制的体制、编制、干部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收归军队建制后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的性质和工作任务不变。
  为贯彻落实中央[1995]12号文件,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又以[1995]参动字115号文件下发了通知,制定了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的八条规定: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二是合理分配编制员额,由省军区提出具体意见,由大军区审批。三是建立健全党团组织。规定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由县(市、区)党委书记兼任,人武部的主要领导,分别任书记、副书记,并由一名武装部主要领导参加县(市、区)党委常委,体现党管武装的重要性。四是切实做好干部工作。明确了干部入伍手续的办理,收归军队的人武部干部属转业退伍的,可采取批注的方法处理,重新入伍的手续,军龄连续计算,原发的转业费不在收回,以后转业(复员)计发时,应扣除已发部分。其它干部,按特招地方干部入伍的规定,办理入伍手续。收归军队的人民武装部干部的入伍手续、职务任命、军衔评授、工资套改等工作一并办理。五是搞好装备的配备和管理。六是做好有关保障工作。七是搞好文件、档案和印章的管理。八是加强对收归军队建制的领导工作。
  按照上述规定和要求,我们于1995年1月4日成立了“县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的移交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肖兴学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务副书记常佐存、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汉平和县委常委武装部部长张从举担任。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办、政府办、人事局、财政局、民政局、城建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武装部办公室主任张传洲担任,办公地点设在武装部,并很快开展移交准备工作。
  为了搞好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的准备工作,甘肃省军区陇南军分区先后派工作组,到徽县武装部检查移交准备工作。1995年1月4日,兰州军区中将副政委徐寿曾在巡视宁夏、陕西、甘肃的35个县(市、区)人武部的收归移交准备工作后,来到徽县武装部检查移交准备情况。在听了我们改归地方建制后的八年多的工作情况和目前移交的准备情况汇报后,十分满意,尤其对徽县武装部改归地方的八年里,各项工作政绩突出,连续七年被陇南地委、行署、军分区评为“先进人武部”,在基层民兵工作、军事训练、武器准备管理、正规化建设等方面,连续4年被省军区、兰州军区评为先进单位。1993年,徽县武装部被甘肃省军区树为“以劳养武标兵”,1994年徽县武装部作为西北五省(区)唯一的人武部,参加了兰州军区在陕西榆林召开的“以劳养武”现场会,在会上重点发言,介绍经验,为西北五省(区)人武部开展“以劳养武”开了好头,对地方经济发展做了很大贡献。县委、县政府,对徽县武装部八年来的工作非常满意,徐副政委高兴地当场为我们挥毫题词:“以劳养武结硕果,富民强兵立新功”。对已超龄,不符合留任条件的我,当面表态破例留任,直干到退休,于1995年,将我的职务由副团晋升为正团,军衔由中校晋升为上校。同时对按规定不能留任的政委张结晶,安排到县委任副书记,这件事对甘肃省军区和陇南军分区及我们震动很大,也使我们深深感到:只要踏踏实实地为党和人民做点有益的工作,上级领导和党组织都会给予充分的肯定。
  徽县武装部收归地方建制前,有干部12人,职工8人,根据中央八部委文件精神和省地有关规定,当时能收归移交的干部11人,不能移交的干部1人,选留职工2人,不愿留用的6人。按新编制,徽县武装部应编干部15人,缺编干部4人,缺编职工5人,战士3人。对缺编的干部、职工,在移交后逐步得到了补充。
  在充分做好各项移交准备工作后,于1995年1月14日,正式进行交接仪式。陇南行署常务副专员辛心田、陇南军分区司令员袁景楠,参加了交接仪式。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和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局、财政局、民政局、城建局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交接仪式。在交接仪式上,首先由陇南军分区司令员袁景楠和徽县武装部部长张从举取下旧牌子,换上新牌子: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徽县人民武装部。鞭炮齐鸣,鼓掌祝贺。接着陇南行署副专员辛心田、陇南军分区司令员袁景楠及县委书记肖兴学分别讲了话。司令员袁景楠讲:徽县武装部这次移交准备工作做得扎实有效,做到了“三清”:收归和留任人员清;武器、装备、物资清;账目债权债务清。“三无”:无违纪、无事故、无遗留问题。“三满意”:移交单位满意;接收单位满意;本人满意。最后由县政府县长邓生来和武装部部长张从举在交接表上签字交接。至此,徽县人民武装部的改归军队建制移交工作,在热烈的气氛中顺利完成。
  (张从举:原徽县人武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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