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10月14日岷县公安局和城关派出所一些领导给予纪律处分和批评教育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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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定西地区大事记(1921.7-1991.12)》
唯一号: 291132020220004135
事件名称: 1962年10月14日岷县公安局和城关派出所一些领导给予纪律处分和批评教育
文件路径: 2911/01/object/PDF/2911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26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2年10月14日
发生地点: 岷县

事件描述

1962年10月14日中共岷县县委会议讨论决定,对岷县公安局和城关派出所一些领导给予纪律处分和批评教育。后于1963年1月26日将他们的做法通报全县。之后,群众仍继续向公安部、公安厅反映,要求查处岷县公安局部分人员违法乱纪行为。同年4月,甘肃省公安厅遵照公安部指令再次派出工作组,在岷县县委的协助下,对岷县公安局进行彻底检查。岷县公安局自1961年11月至1963年初,共发生各种违法乱纪案件66起,涉及干部干警15名(局长1名,股所长5名,干警9名),占局干警的36.5%。随之,地委决定对上述违法违纪人员分别作了处理。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定西地区大事记(1921.7-1991.12)

《中国共产党定西地区大事记(1921.7-1991.12)》

全书共45万字左右,记述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发生在定西地区的大事要事、重要会议和重要人物的活动,实事求是地追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定西地区活动的情况和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定西地区人民建设家园,治穷致富的真实史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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