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4月13日中共定西县委要求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八条意见》的规定搞好廉洁自律教育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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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安定区大事记(1992-2011)》
唯一号: 291132020220000406
事件名称: 1996年4月13日中共定西县委要求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八条意见》的规定搞好廉洁自律教育
文件路径: 2911/01/object/PDF/2911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07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6年4月13日
发生地点: 定西县

事件描述

1996年4月13日中共定西县委在转发《中共定西地委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八条意见》时要求: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八条意见》的规定,认真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经常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搞好廉洁自律教育。县委同时还要求县直机关科级干部及乡镇领导干部搞好廉洁自律教育。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安定区大事记(1992-2011)

《中国共产党安定区大事记(1992-2011)》

这是一部全面反映安定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大事、要事的历史书籍,也是对十年前县委党史编纂室编辑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定西县大事记》(1921—1991)的续编。全书70多万字,内容丰富,资料翔实,文字简练,语言流畅,不仅是一部全区实用的历史工具书,更是一部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借鉴的重要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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