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2月20日中共定西县委、定西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实行“四四分流”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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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安定区大事记(1992-2011)》
唯一号: 291132020220000022
事件名称: 1992年2月20日中共定西县委、定西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实行“四四分流”的决定》。《
文件路径: 2911/01/object/PDF/2911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03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2月20日
发生地点: 定西县

事件描述

1992年2月20日中共定西县委、定西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实行“四四分流”的决定》。《决定》指出,定西县是全国机构改革试点县之一,为了进一步加快全县机构改革的进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落实国务院总理李鹏关于县级机构改革要向“小政府、大服务”方向发展的重要指示,推广涉农单位实行干部分流的经验,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实行“四四分流”(即走下去、走出去、离职学习、留机关)。《决定》提出了具体分流方案,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分流办法、优惠政策、具体要求等四方面的内容。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安定区大事记(1992-2011)

《中国共产党安定区大事记(1992-2011)》

这是一部全面反映安定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大事、要事的历史书籍,也是对十年前县委党史编纂室编辑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定西县大事记》(1921—1991)的续编。全书70多万字,内容丰富,资料翔实,文字简练,语言流畅,不仅是一部全区实用的历史工具书,更是一部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借鉴的重要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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