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善后款

知识类型: 专题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唯一号: 290934020230001934
专题名称: 禁烟善后款
文件路径: 2909/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6/001
起始页: 0344.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禁烟善后款民国初年,西固县烟款年定额洋4000余元。各乡分摊洋3000元,按四季由禁烟善后局派员摧收,各村长承缴。民国11年后,国民政府为筹饷扩军而课以巨款,初名善后款,又叫烟亩罚款。农民如不种植鸦片,则又派收“懒款”。分摊各乡遂增加到4000余元,连同每季派出收款委员跟随人丁索酒、肉、烟土及盘川麻鞋之费,全年纳款在5000元以上。差丁催逼勒索,百姓如剜肉补疮。23年,本县绅学农商数十人具名上书省政府云:“近年来,政繁赋重、继以天灾人祸,迭相为虐,兵燹残局,民困财竭、生计日蹙,将有流离失所之虞……恳求豁免善局摊款,取缔不法,照章缴税。”省政府未予准许。24年后,烟款征收逐年减少。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舟曲县志》

出版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舟曲县历史悠久,古文化遗存丰富多彩。几千年来,繁衍生息在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沿岸三千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迁徙、融 和,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形成勤劳、诚笃、勇敢、淳朴的品格。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