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捐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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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唯一号: 290934020230001931
专题名称: 房捐
文件路径: 2909/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6/001
起始页: 0343.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房捐民国初,征收房捐名称及捐率,罚则多次变更。30年统一改称房捐。房捐率按年计算。31年规定出租房屋按所收价租金5%征收,自住房屋按所报产值5%。征收。37年又修改为营业用房屋,出租者征全年租金20%,自用按房屋现值征收20%。,住家用房屋,出租者征全年租金10%。自用者按房屋现值征收6%。,新建筑房屋免征1年。32年征房捐3807元。35年征户捐12.95万元。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舟曲县志》

出版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舟曲县历史悠久,古文化遗存丰富多彩。几千年来,繁衍生息在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沿岸三千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迁徙、融 和,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形成勤劳、诚笃、勇敢、淳朴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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