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木去乎

知识类型: 地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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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地理名称: 阿木去乎
唯一号: 290933020230000011
文件路径: 2909/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234.pdf
层级分类: 其他
隶属: 甘南藏族自治区

介绍

阿木去乎亦属藏语译音地名,是夏河县属的一个乡。位于夏河县南、州府合作之西南。乡人民政府和整个街区位于阿木去乎代茂塘盆地正中。杂合曲、尼玛隆沟水汇流后,穿代茂塘东流,经博拉、勒秀2乡注入洮河。兰郎公路穿街而过,北距夏河62公里,东北至合作42公里,西南至碌曲县41公里。 街区约长200米,除乡政府机关及附属机构外,国营公司、集体、个体工商户列布街侧,街上既有饭馆,也有旅店等服务行业。为周围乡村的农牧民购物、购粮、就医、食宿、打电话、子女入学等,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阿木去乎是农、牧区临界处,迤西、迤南全为牧区,博拉以下多为农区,属经济形态过渡带,故其地具备两种经济特征,地理位置也很重要。这里不仅交通方便,卫星地面站、电视差转台也一一建起,邮政电讯业亦日新月异,阿木去乎正迈着坚实的步伐踏上现代化进程。 阿木去乎部落原是从下八沟分出后迁徙上来的,故又称上八沟。八部落形成年代久远。清代阿木去乎属循化厅辖南番二十一寨地,随着拉卜楞寺院势力的崛起,阿木去乎的噶丹青科郎寺成为拉寺以外最大的寺院,名列拉寺“拉代”之榜首。循化厅已是鞭长难及,划归洮州厅辖后,仍是无能为力。1928年,夏河建县,阿木去乎划入夏河辖区,1943年民国政府编保甲时编为7保72甲,并设立“平等乡”乡公所。乡公所虽听命于县政府,但地方的行政、司法、税赋等均由地方议会即“干思木”(由寺院吉哇、拉寺代表——更察布、部落头人及乡老组成)决定并执行。 1951年阿木去乎建立了人民政权,成为夏河县第六区,辖吉仓、吉利、麦西等5乡。1958年,碌曲与玛曲合并为洮江县,阿木去乎归其所辖。并改区称人民公社。1960年缩小公社体制,从阿木去乎划出麦西乡,乡以下设公社和生产队。1961年又分出牙利吉乡。1962年撤洮江县,阿木去乎复属夏河县至今。 至1990年底,阿木去乎乡共863户,5435人,有劳动力2909个。有耕地3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21823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8800亩,总产量888.64 吨;油料播种面积5420亩,总产量为230.96吨。全乡年未各类牲畜存栏总数达42386头(匹、只)。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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