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尼玛

知识类型: 地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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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地理名称: 玛曲县尼玛
唯一号: 290933020230000008
文件路径: 2909/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232.pdf
层级分类: 县(区、旗、县级市)
隶属: 甘南藏族自治区
经纬度: 东径102°05',北纬34°00''

参考方位

位于县境东北部的卓格尼玛麦朵塘(麦朵塘汉意为百花滩),其处天高野旷,水草丰茂,正处黄河第一弯曲部。

介绍

尼玛是玛曲县府所在地,是一座新兴的草原新城。位于县境东北部的卓格尼玛麦朵塘(麦朵塘汉意为百花滩),其处天高野旷,水草丰茂,正处黄河第一弯曲部。河水由东环北西向青海缓缓流去。县址即设于大河之北岸,西倾山之南麓,依山面水,地势平坦,平均坡降5〜10%。,海拔3400米。地理座标东径102°05',北纬34°00'' 。城区面积为2.5平方公里,人口为3882人,民族成份主要为藏、汉、回族以及少量的满、土、蒙古、撒拉、保安、东乡等民族。县城距自治州首府合作186公里。 玛曲县在民国时期属夏河县辖,共和国成立之初,仍属夏河县。1955年玛曲始设县治。玛曲是藏语黄河之译音,以河命名。玛曲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县名沿用至今。时县址属卓格尼玛地区。1958年属卓格尼玛乡,是年12月改乡为公社。此后,历经数次乡改公社、公社改乡的变更,乃至并县、分县,玛曲县城一直属尼玛乡辖。历经30余年的建设,河曲草原上一座初具规模的现代市镇呈现在人们的视野。城区以3条干道为主,修成2个“十”字街,3个“丁”字街。街侧绿化带以河柳为主,间植常青杉树,夏日绿荫成幕,掩映着新建楼宇,使人心旷神怡。城区道路总长5.03公里,铺设油渣路面2.28公里,县城有大小客货运输车186辆。先后修成的尕(海)玛公路和郎(木寺)玛公路均通国道213线。北通兰州,南达巴蜀,西抵青藏,东通迭部、舟曲,这个过去只有牛马驮道的荒僻闭塞之地,如今公路交通已是四通八达。 市镇设施在逐年建设中次第完善,能源供给也有了保障。城郊建有水电站两座,日供电2262度(实用量)。城内设水管所一处,日供水194.1吨,居民全部饮用自来水。市区有工行、农行、建行等3家金融机构及保险公司。邮电通讯更趋完善,玛曲邮电局总机容量330门,市内电话149门,装有传真系统的单位有3家,自动程控电话正在安装调试。 城区工业也是从零开始,逐步建起与畜牧业相关的牛绒厂、皮革加工厂、干酪素厂、建材厂、砖瓦厂、冷库以及手工业联社等工业企业。玛曲的冷冻牛羊肉远销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等伊斯兰国家;玛曲皮革厂加工的纯牛皮茄克在1990年甘肃省皮革产品检验评比中获第三名,女式服装获优秀奖,服装皮革获质量合格奖。 商贸、服务设施一应俱全,国营企业有民族贸易、食品、糖业烟酒、饮食服务、医药、石油、煤炭、物资等公司。市区还专门设有中心街市场一处,有招待所、旅社餐厅多处。除国营、集体商业门市部外,200余个体店铺、摊点遍布城区,共拥有注册资金53.3万元。以往不经商的牧民也纷纷进城办店,开业经营。满街店铺参差,商贾云集,市场经济兴旺。 文教卫生设施齐全,有县中学、藏族中学、城关小学、藏小、幼儿园各1所,1990年在校学生共1085名,幼儿65名。医疗保健单位有县医院、藏医院、妇幼保健站、防疫站各1所,病床35张。文化设施有980座的影剧院1处。同时设有科普文化中心、图书馆、书店、录相厅、广播电视等。玛曲的文化大篷车,更是闻名遐迩。30多年的建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玛曲这个纯牧业县的县城已经成为一个布局合理,市政设施完善、交通便捷、生活方便的草原新城。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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