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国家颁布有关对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民兵、民工牺牲、病故和伤亡的抚恤条例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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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唯一号: 290932020230007793
事件名称: 1950年国家颁布有关对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民兵、民工牺牲、病故和伤亡的抚恤条例
文件路径: 2909/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6/001
起始页: 047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
结束时间: 1950年

事件描述

1950年,国家颁布有关对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民兵、民工牺牲、病故和伤亡的抚恤条例。抚恤分烈士、牺牲、病故和残废抚恤。 烈士抚恤和牺牲、病故抚恤解放以来,抚恤对象是:革命烈士和病故的现役军人、人民警察、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参加平息甘南地区反革命武装叛乱的民兵、民工家属。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舟曲县志》

出版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舟曲县历史悠久,古文化遗存丰富多彩。几千年来,繁衍生息在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沿岸三千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迁徙、融 和,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形成勤劳、诚笃、勇敢、淳朴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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