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前农村优待实行援工制、包耕制、部分代耕和固定代耕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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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唯一号: 290932020230007789
事件名称: 1956年前农村优待实行援工制、包耕制、部分代耕和固定代耕制
文件路径: 2909/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6/001
起始页: 046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6年
结束时间: 1956年

事件描述

1956年前,农村优待实行援工制、包耕制、部分代耕和固定代耕制。代耕对象主要是缺乏劳力的烈、军属和转业回乡的一、二、三等革命残废军人。此外,对享受供给制或包干制的工作人员,其家庭生活存在困难,无劳力从事生产者,也按稍低于烈、军属的标准,享受代耕优待。代耕服勤范围:凡居住农村,年龄在17〜50岁的全劳或半劳力均应负担代耕勤务。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舟曲县志》

出版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舟曲县历史悠久,古文化遗存丰富多彩。几千年来,繁衍生息在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沿岸三千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迁徙、融 和,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形成勤劳、诚笃、勇敢、淳朴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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