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开始行使监所检察职权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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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唯一号: 290932020230007774
事件名称: 1955年开始行使监所检察职权
文件路径: 2909/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6/001
起始页: 046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5年
结束时间: 1955年

事件描述

1955年开始行使监所检察职权。1978年6月县人民检察院恢复后,依法对看守所羁押和释放人犯执行判决、裁定、管理教育、劳动改造实行监督,受理看守所侦察终结后移送的案件和案犯及其家属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1984年起,坚持每月进行一次监所检査的工作制度。 舟曲林业局检察院1987〜1990年向舟曲林业局提出监所检察建议4起。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舟曲县志》

出版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舟曲县历史悠久,古文化遗存丰富多彩。几千年来,繁衍生息在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沿岸三千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迁徙、融 和,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形成勤劳、诚笃、勇敢、淳朴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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