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0月实行第二步利改税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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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唯一号: 290932020230007695
事件名称: 1984年10月实行第二步利改税
文件路径: 2909/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6/001
起始页: 034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4年10月
结束时间: 1984年10月

事件描述

1984年10月,实行第二步利改税,通过增加新税种和调整税率,从第一步税利并存逐步过渡到完全以税代利。一、将国营企业按规定标准划分为大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两类,大中型企业按55%的税率征收(甘南地区减征5%),小型企业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二、将原工商税按不同征税对象分解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4个税种。三、保留、恢复和新设部分税种,增加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舟曲县志》

出版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舟曲县历史悠久,古文化遗存丰富多彩。几千年来,繁衍生息在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沿岸三千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迁徙、融 和,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形成勤劳、诚笃、勇敢、淳朴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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