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6月公布《甘南州关于加强学习使用藏文工作的试行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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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夏河县志》
唯一号: 290932020230005794
事件名称: 1989年6月公布《甘南州关于加强学习使用藏文工作的试行办法》
文件路径: 2909/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15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9年6月7日
结束时间: 1989年6月7日
发生地点: 甘南州

事件描述

1989年6月7日,甘南州人民政府公布《甘南州关于加强学习、使用藏文工作的试行办法》,规定州直单位和县、乡各级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发到藏族聚居区村一级的政策、法令、布告、文件以及宣传材料,均须使用藏汉两种文字;自治州国家机关和州内企事业单位的公章、文头、牌匾、奖状、标语、证件、广告、布告、车辆单位名称、城镇街道名称以及产品广告、说明书、商品价格也都使用藏汉语文。

知识出处

夏河县志

《夏河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夏河县志》客观地、全面地反映了历史进程。缅怀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夏河县的事情应办得好一点,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这一届政府,决心将夏河县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出版《夏河县志》,就是我们这种决心的一个前奏,让全县人民、干部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县情,向外界更好地宣传夏河。了解历史,把握现实,热爱夏河,建设夏河。历史上夏河县曾对周边地区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今天,她应发展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成为甘南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使她的光芒射向更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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