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甘肃省政府公布《甘肃省各县征收公荒牧租暂行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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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唯一号: 290932020230002742
事件名称: 1942年甘肃省政府公布《甘肃省各县征收公荒牧租暂行办法》
文件路径: 2909/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91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42年
结束时间: 1942年
发生地点: 甘肃省

事件描述

民国时,甘肃省政府于1942年公布《甘肃省各县征收公荒牧租暂行办法》,对利用公有荒山草地放牧牲畜的牧户,由当地县(局)按牧民放牧牲畜种类、数量征收公荒牧租。规定骆驼、骡、马每峰(匹)年收2元,驴、菜牛每头1元,羊每只0.4元。耕牛免征,每户放牧大畜5头以下,羊40只以下免征。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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