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夏河县第三区森林火灾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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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唯一号: 290932020230002373
事件名称: 1957年夏河县第三区森林火灾
文件路径: 2909/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566.pdf
事件类型: 安全事件
起始时间: 1957年1月
结束时间: 1957年4月
发生地点: 夏河县

事件描述

夏河县三区在1957年1〜4月间,连续发生森林火灾27起,发生火灾的乡有清水、桥沟、沙沟、隆哇和牙首,连烧410,蔓延9条沟,烧毁森林327.7公顷,烧毁林木614.77株(毛梢、灌木未计),救火工日33325个,合计损失约67462.5元。1957年12月1日,州人委第三十六次行政会议对这次森林火灾有关失职人员进行了处理:一、同意对三区区长王龙布加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给森林经营所负责人黄树荣以撤职处分,给清水乡副乡长韩扎喜行政记大过处分,给李文芳以警告处分;二、责成州农林处将此一事件在全州通报,以教育干部、教育群众。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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