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甘南州作出《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几个问题的暂行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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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唯一号: 290932020230002355
事件名称: 1987年甘南州作出《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几个问题的暂行规定》
文件路径: 2909/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55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10月20日
结束时间: 1987年10月20日
发生地点: 甘南藏族自治州

事件描述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落实甘南林区“以营林为主”的林业生产方针,制止过量采伐和乱砍滥伐,充分调动林区群众护林、造林、育林的积极性,保护、发展和综合利用森林资源,使全州林区建设逐步走上健康发展轨道,甘南州人民政府于1987年10月20日作出了《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几个问题的暂行规定》,对森林资源保护、林政管理、生产的监督、病虫害防治、限额采伐、森林防火有关的问题都作了规定。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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