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甘南工委书记王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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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538
颗粒名称: (三)甘南工委书记王治国
分类号: K827
页数: 2
页码: 689-690
摘要: 王治国(1916〜1984年),男,汉族,陕西省延安市人。1916年出生在一个城市贫民家庭。中共党员。1936年10月参加革命,曾任延安市南街抗日救国会主任、延安市政府协理员、陕北赤庆县五蛟区苏维埃政府主席。1943年在陕甘宁边区党校学习。1946年任延安市政府民政科长。1948年任延安县长兼县法院院长。
关键词: 工委书记 王治国

内容

王治国(1916〜1984年),男,汉族,陕西省延安市人。1916年出生在一个城市贫民家庭。中共党员。1936年10月参加革命,曾任延安市南街抗日救国会主任、延安市政府协理员、陕北赤庆县五蛟区苏维埃政府主席。1943年在陕甘宁边区党校学习。1946年任延安市政府民政科长。1948年任延安县长兼县法院院长。1949年11月任临夏专署第二副专员。1953年9月任甘南藏族自治区第一副主席,中共甘南工委副书记、书记°1956年3月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61年7月任省建工局副局长、省建总公司党委书记、省级机关房管局副局长。1982年离休,1984年病逝,享年72岁。王治国在从1955年元月至1956年4月主持中共甘南工委工作期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工委和各级党组织,依靠全体党员和各族干部群众及驻军部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慎重、稳进”的方针,积极争取和团结民族宗教界中上层人士,共同协商,多方合作,为在甘南藏区建立平等、和睦、团结的新型民族关系,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和当地人民当家作主的自治政权,恢复和发展农牧业生产,逐步改善和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使当地少数民族逐渐跻身于先进民族之列,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一是调处了2880多件历史遗留下来的部落草山纠纷,大大减少了民族内部因互相械斗,而造成人畜伤亡和生产遭受破坏的程度,缓和了许多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二是在农民群众中大力宣传互助合作政策。在农业区重点开展互助合作运动,为以后开展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创造了条件。三是积极帮助贫苦农牧民渡过困难,恢复和发展农牧业生产。四是在农业区、半农半牧区和大部分牧区建立了各级人民政权,使少数民族第一次当了家,作了主,开始管理自已的事务。五是平息了匪特挑起的阿木去乎带有氏族性、群众性的集兵骚乱事件,稳定了社会治安。六是建立了部分基层党支部,培养提拔了一批当地和少数民族干部。使党在甘南各族人民群众中初步建立了较高的威信,使各族人民和民族中上层人士更进一步地靠近了党,也使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之间与民族内部的不团结现象,有很大消除和改变。这些都是与王治国在甘南藏区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分不开的。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出版者:甘肃民族出版社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记录了甘南新民主主义时期党在甘南的活动,社会主义过度的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甘南党史人物等等的详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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