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州公安机关在州委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狠抓“严打“不放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重要工具的作用,以保卫党、国家、社会主义制度、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为己任,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取得了明显成绩,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进一步为维护全州的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为促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了有益的贡献。多年来,全州公安机关主要以"严打”为核心,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阴谋破坏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
全州公安机关把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作为首要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和加强对重点寺院、重点人员的侦察控制措施,多次对全州121座藏传佛教寺院进行普查。较好地掌握控制了一批人员,有效地防止了达赖集团派遣人员、偷运武器弹药和反动宣传品入境,及进行暴力恐怖与宣传煽动等破坏活动。同时加强重点寺院的派出所建设,充实了反分裂、反恐怖斗争的应急力量。并建立健全对重点寺院的管理和监控责任制。截止1998年底,全州共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案件线索96件,侦破62件,缴获反动宣传品7961件(张、份)。这样,及时打击了“藏独”分子的分裂破坏阴谋,维护了全州的政治稳定和民族团结。
近几年,全州公安机关深化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依法查处、打击其他邪教组织和宗教领域里的非法活动。以“打头深挖”为重点,不断加大对“法轮功”骨干分子、顽固分子的打击控制力度,严格防范和打击了“法轮功”分子散发、张贴反动宣传品的活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坚决取缔各类邪教组织、会道门和各种形式的秘密结社,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并开展了对“法轮功”邪教组织顽固分子的教育转化工作。对非法赴兰进京上访的15名“法轮功“顽固分子给予行政拘留,并加大教育力度,其中有11人已经转化。全州共查缴“法轮功"宣传品354份。同时完成了其他四种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坚持“宜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的原则,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多起群体性事件。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全州畜牧业经济的较快发展,使原有的生产格局发生了根本变化,同时也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由于甘南毗邻的四川、青海的几个州,都属偏僻的藏族自治州,文化相对落后,经济欠发达,许多政策、法律难以落到实处。因而,在牧区因争占草山引发的群体性械斗事件较为突出,在个别地方愈演愈烈,并且规模大,范围广,涉及人员多,反复性强,持续时间较长,对抗性也尖锐。甘南既有与外省之间的纠纷和械斗事件,也有与省内其他地区间的,同时在州内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之间,也存在许多纠纷和械斗事件。全州从1995年至2001年上半年,各类纠纷和械斗事件较多,共发生了48起。其中参与人数在千人以上的有2起,百人以上的有19起,百人以下的有27起;有62人死亡,88人伤残。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估算。这些纠纷和事件,已成为影响全州农牧区社会治安稳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近几年,全州公安机关把处理农牧区草山纠纷和群体性械斗事件,作为维护全州政治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大民警克服困难,尽职尽责,通过与有关部门的竭力合作,密切配合,整体作战,共同处置。在处置预防中,广大民警认真执行公安部《关于正确处理影响社会治安的人民内部矛盾的通知》精神,采取积极预测,先行疏导的方法,把事件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遵照公安部“积极预防,化解矛盾,及时出警,依法处置"的方针,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对少数不听劝阻和蛊惑人心、持械杀人抢劫的犯罪分子及带头滋事者,依法进行惩处。在2001年7月,州、县公安局抽调精兵强将,由领导带队进驻卓尼县尼江地区,积极稳妥地处置了尼巴、江车村持续6年的“尼江械斗事件”,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收缴了一大批枪支弹药,侦破了一批刑事、治安案件,抓获一些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达到了预期目的,使这一地区社会治安有了明显好转,两村牧民逐步开始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特别在1997年和1998年,州、县公安机关妥善处置了玛曲欧拉秀玛乡与青海省河南(蒙旗)宁木乡,持枪械斗致17人死亡、口人伤残的重大恶性案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边境地区的安定。
第三,加大“严打”力度,重点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确保社会秩序长治久安。
同刑事犯罪活动作斗争,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90年代初,全州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结合全州实际,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的原则,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进攻态势。致力于“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相继开展了“百日严打”、“冬季行动”、“百日严打破案战役”等10多次规模较大的统一行动,打击各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地遏制了全州的刑事犯罪活动。从1991年至1995年,全州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423起,查获犯罪集团178个、756人,抓获作案成员2244名。其中突出地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侦查破案措施,加大对杀人、抢劫、伤害、强奸、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在1991年,全州组织开展以“破大案、反盗窃、挖团伙、追逃犯”为主攻方向的“严打”斗争和反盗窃斗争,破获了一些影响大的重大案件。如仅用48个小时就迅速侦破了“3.13”特大贩枪案,抓获案犯5人,缴获枪11支。1993年7月24日凌晨,临潭县总寨乡郑旗村发生一起杀死3人、2人受伤的特大案件。案发后,州、县公安局联合办案,迅速查明凶犯,于7月19日将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抓获。1994年1月25日晚,州毛革厂综合服务公司门市部45件皮夹克被盗,价值3万元,州公安局组织力量于2月30日破获此案。在1995年全省开展的“春季严打攻势”中,全州公安机关根据省公安厅的安排部署,侦破了一批刑事案件。是年3月10日,玛曲县采日玛乡寺院第六世火尔藏仓灵塔上的55颗珊瑚被盗,价值20余万元。玛曲县公安局组织警力侦破,迅速将潜藏的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侦破了全案。二是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了 “打击人贩子,解救拐卖妇女儿童”的专项斗争。从1991年至1995年,全州破获拐卖人口案件9起。2000年在全国开展的“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专项行动中,全州公安机关从内蒙古、山西、河南等地,解救出被拐卖的妇女儿童2名。全州公安机关还协助外地警方,解救了一批妇女儿童。
三是加大打击牧区盗抢牲畜的专项斗争。由于近几年随着畜牧业的迅速发展,犯罪分子把盗窃、抢劫牧民各类牲畜作为主要侵害目标。盗抢牲畜犯罪活动的猖獗,给广大牧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自1997年至1999年上半年,全州共受理此类案件203起,立案201起,被犯罪分子盗窃、抢劫的牛、羊、马、骡、驴约2665头(匹、只)。公安机关破获案件135起,破案率为67.1%,共追回各类被盗的牲畜369头(匹、只),赃款约21.75万元。州、县公安局特别是碌曲、玛曲、夏河、卓尼、合作等几个牧区县(市),加大反盗抢牲畜的专项斗争。1999年州公安局召集碌曲、玛曲、卓尼、合作、夏河几个牧区县(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一次反盗抢牲畜的专项行动。5个县(市)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破获一批盗抢牲畜的案件,遏制了盗抢牲畜的犯罪势头。1999年6月,卓尼县公安局抓获2名经常流窜牧区作案的犯罪分子。2000年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全州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在全国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州、县公安机关从本地实际出发,坚持“有黒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除霸,无霸除害”的原则,组织力量,在全面调查排摸的基不出上,重点对农村称霸一方,危害乡里的乡匪、村霸、流氓、地痞、宗教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进行打击处理。共打掉恶势力团伙6个,抓获恶势力团伙成员28名。自1999年6月全国开展“网上追逃”专项斗争以来,全州公安机关录入上网在逃人员310名。截至2001年12月3日,共抓获31名(其中外省1名),上网抓获率为10%。在抓捕逃犯中,采用光盘查询抓获8名,组织追捕43名,投案自首的3名,抓获本地上网逃犯87名。抓获率为31%。
四是深入开展禁毒专项斗争,严惩毒品犯罪。甘南是全省私种毒品原植物类最严重的地区之一。1953年自治州成立以后,各级党政组织把私种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经过多年的打击整治,私种毒品的违法犯罪问题,一段时期在全州得到有效遏制。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在国际毒潮的侵袭下,毒品犯罪在全州有抬头之势。特别是莲花山风景区与甘南毗邻的临潭、卓尼,少数犯罪分子利用该地特殊的地形私种植物毒品。舟曲、迭部两县的少数犯罪分子也在山大沟深的偏远林区私种罂粟。针对这些情况,全州公安机关在州禁毒委员会的领导下,同毒品犯罪展开坚决的斗争。各级公安机关坚持“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方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1998年6月州公安局设立禁毒科,在禁毒任务较重的临潭、卓尼、迭部、舟曲、合作等县,也成立了禁毒大队,增加禁毒警力。1989年11月,州公安机关在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侦破跨国贩毒大案,成功的抓获甘南籍的1名重要贩毒分子。近几年,全州公安机关从实际出发,以禁种铲毒为重点,采取春抓禁种,夏抓铲除,共消除罂粟218万株,约11.7万公顷。2001年,舟曲县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乡、村干部、民兵约500余人,编成工作组,调集40多辆汽车,由领导带队,深入重点地区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和铲除烟苗工作。1998年全州举办了“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大型图片展览,向过往人员散发大量宣传单,张贴标语、横幅。2000年全州又举行了''不让毒品进我家”的万人签名活动。2001年在禁毒宣传中,举办各科活动100多场(次)。在2000年至2001年全增开展的“百日扫毒”两个战役中,州、县公安机关坚持“破大案、打团伙”与“打零包”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加强缉毒破案工作。共破获毒品案件5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缴获海洛因152.3克,鸦片2400克,排摸出吸毒人员80人,批准劳教吸、种毒人员58名。为彻底根治全州的毒品违法犯罪问题,全面落实省委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州委、州政府制定了符合全州实际的《禁毒工作3年规划》和《甘南州创建“无毒社区”的实施方案》。2001年在全州政法工作禁毒会上,州、县鉴定了《甘南州2001年禁毒工作责任书》。在创建“无毒社区”活动中,碌曲、玛曲、夏河3个县被评为“无毒害县”。按照“凡吸毒者必强戒,凡复吸者必劳教,凡在册者必帮教”的原则,全州对19名吸毒者开办了1期强制戒毒学习班,为有效地肃清社会毒源,营造了全民禁毒的氛围。
第四,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维护经济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多年来,州委、州政府不断加强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侦查机构的建设,大力充实刑侦队伍。重点打击走私贩私、危害税收征管、贩卖假币、诈骗、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州、县(市)公安、地稅机关成立了联合打击涉稅犯罪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仅2000年共受理、查处涉稅案件10起。并建立了驻烟草专卖局公安特派室,查获非法运输卷烟案件37起。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制贩假币犯罪的联合行动,破获假币案件3起。并积极参与 “打假”统一行动,对迭部、合作发生的两起养蝎诈骗大案,成立专案组进行了侦破。此外,还协助外地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4起。
第五,强化治安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开展缉枪治爆专项治理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州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财、物的大量流动,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也明显增多。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为西部大开发、甘南大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确保全州社会治安的稳定。近年来,州、县公安机关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大力深化内部改革,把过去静态化管理改变为动态化管理,把大量警力摆在社会面上,把治安防范和打击犯罪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严格依法办案,认真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枪支管理法》、《甘肃省公共场所管理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和治安行政法规。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农牧区体制的改革,州内围绕草山、矿产资源等,发生的纠纷和群体性械斗事件逐年增多,部分农牧区出现群众购置枪支弹药的现象,群众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呈上升趋势。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减少枪患,州、县公安部门把收缴枪支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树立“枪患不除,永无宁日”的思想,特别在2000年10月公安部召开甘肃、青海、四川、西藏4省区清理整顿非法枪支专项行动会议之后,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加大收枪工作力度,积极深入农牧区,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进行登记、收缴各类枪支。尤其是玛曲、碌曲、夏河、卓尼和发生过草山纠纷、进行过武装械斗的重点县(市),积极行动,抽调警力,由领导挂帅,深入第一线,大力开展收缴社会流散枪支、群众非法持有枪支及党政干部超范围配发的枪支。从1991年起,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加大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力度,积极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枪支、弹药,排除社会不安定隐患。在1999年底全部收回配发给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超范围的枪支120支。特别是2001年,州、县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开展的“缉枪治爆”重点区域整治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在各级党政组织的领导下,抽调大量警力,进驻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整顿治理。7月29日,州公安局抽调24名民警,卓尼县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抽调80名政法干警,进驻尼巴乡尼江地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和“缉枪治爆”行动。经过政法工作组两个多月艰苦细致的工作, 取得了很大成效,两村的绝大多数群众响应政府号召,主动交出枪支弹药。截止10月22日,工作组在两村共收缴各类非法持有的枪358支,子弹7616发,手榴弹5枚,子弹袋44条,其中有军用枪118支。为巩固尼江地区“严打”整治和缉枪治爆的成果,州委、州政府于2001年9月27日,在尼巴乡召开全州缉枪治爆卓尼现场分会,州委书记罗笑虎、副书记沙拜次力,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代茂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对全州缉枪治爆工作进行再次动员和部署。卓尼现场会后,几个涉枪的重点县(市)积极行动,由领导带队,深入现场进行宣传动员,清理收缴。截至12月初,玛曲县共收缴各类枪支281条,合作市公安局在卡加曼和佐盖曼玛乡收缴枪96支。在做好缉枪的同时,全州公安机关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州涉爆单位爆炸物品的管理、使用、储存,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彻底检查和清理整顿,重,点对爆炸物品仓库、采矿点、采石场、公路施工现场等涉爆单位,进行反复检查。2001年4月24日,舟曲县坪定九乡原村与雄黄坡金矿因土地补偿费问题发生纠纷,部分村民哄抢了硝铵炸药23箱,雷管59盒,导火索3卷。案件发生后,省、州公安机关立即派工作组前往现场指导,经过办案民警的努力工作,在案发的10日内就将被抢的全部爆炸物品追回,及时消除了隐患。2001年在全州开展的“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全州公安机关共收缴非法持有的各类枪1303支(其中军用枪146支),子弹8561发。查破涉枪案件4起,涉爆案件6起,收缴炸药6001.5公斤,雷管6547枚,导火索7512米,烟花爆竹83万头,氰化钠7060公斤。
第六,加强对社会娱乐场所的管理,严格清理文化市场树立社会主义的良好风尚。近年来,随着“黄、赌、毒”、卖淫嫖娼和非法出版物,在州内个别地方有所抬头的状况,州、县公安局会同文化出版、工商等部门,加强对娱乐服务、公共复杂场所和旅店的严格检查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1991年州、县公安局为配合全国大、中城市开展的《打击取缔卖淫嫖娼活动,加强旅店业、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活动,从严打击卖淫活动,通过对旅店的检查整顿和流动人口的调查,对查获的29名卖淫妇女和嫖娼人员,及时进行治安处罚,并遣送回原籍。1994年州委、州政府下发《甘南州1994年秋季打黄、打非集中行动方案》,公安机关将这项工作与“严打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在集中行动中,共出动警力278人(次),对全州的87家录像厅、84家卡厅、台球室、电子游戏室和6家印刷厂,以及舞厅、书摊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收缴非法录像带240盘,查封录像厅8家,收缴非法书刊35本。1995年全州公安机关又结合“春季严打攻势”,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加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专项活动行动的决定》,由州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州妇联4个部门牵头,共同组织实施,成立了州、县人民政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抽调警力,统一时间,开展行动。从1991年至1995年,共查处卖淫嫖娼案件33起,传播淫秽案件15起,处罚违法人员86名,没收非法物品451件,端掉14家播放淫秽录像的窝点,打掉卖淫团伙3个,共清理整顿旅店418家,公共服务场所475处。受理各类治安案件3240起,查处3130起,查处率达96.6%。处罚各类违犯治安管理的人员5712名。
第七,加强社会治安保卫工作,保证公共场所和全州交通秩序的安全与畅通无阻。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全州的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逐年增多,来甘南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国内外旅游、观光团体日趋增加。从1986年5月至2001年, 全州公安机关先后圆满完成原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政治局委员、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班禅、费孝通、蒋正华, 全国政协副主席王文元、周铁农、王兆国和全国政协常委金鉴,公安部部长贾春旺,澳门总督韦奇力视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全国人大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研讨会和州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及外国驻泸总领事57人考察团、贡唐仓大师两次十轮灌顶大法会、贡唐仓圆寂悼念活动、拉卜楞寺院大经堂重建开光大典、州庆40周年、香巴拉旅游艺术节等,一系列重大节会的安全保卫工作,达到了重大节庆活动“确保安全,万无一失”的目标。
全州公安交警部门近年来狠抓西部大开发的机遇,通过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畅通工程”以及军民共建兰郎路文明线,以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科学、先进的管理手段,坚持综合治理,努力实现道路畅通,安全有序,为西部大开发和甘南大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交通环境。州支队党总支一班人以江泽民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重要题词为指针,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放在西部大开发和甘南大发展上,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与稳定、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筹划交通管理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深化学习济南交警,努力提高交通管理质量和水平。从1991年至2000年,全州交警上路执行纠正违章,共出动警力13.82万人(次),检查车辆124.26万辆(次)。由于支队一班人齐心协力地完成任务,和各县大队多次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和奖励。从1996年至2001年,全州交警被省交警总队授予“1995至2000年度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先进单位”,获 “六联冠”称号。2001年被省综治委、增文明委授予“省级安全示范小区称号”,同年又被省政法委授予“甘肃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00年被州公安局党委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从1991年至2000年,全州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81起,死亡392人,受伤739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8.28万元。
第八,严格执行《消防法》,切实抓好重点场所和单位的防火、消防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全州公安消防部队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贯彻实施《消防法》,大力加强以支队为重点的业务和队伍规范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提高扑救灭火的实战能力。以宣传119”消防日为契机,大张旗鼓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认真结合甘南实际,将预防工作的重点放在宗教寺院、大型公共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加强各项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全州寺院和重点场所,都配备了应有的消防器材。自1991年至1995年,全州共发生火灾78起,造成8人死亡,17人烧伤,直接损失达142.98万元。在2001年开展的为期3个月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中,结合全州实际,将宾馆、饭店的客房数,餐饮场所的座位数,商场、市场的面积等参数降低一半,从而扩大了专项治理的范围,共检查单位263个,查出火灾隐患328条,消除火灾隐患179处。年内全州共发生火灾29起,死亡3人,受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172万元,同比火灾起数降低了13.4%,损失上升了20.7%。
第九,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民警组织的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公安工作的创新制度。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根据公安工作的发展需要,全州对派出所进行大胆地改革与探索,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稳定”为目标,以落实民警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全面实施派出所的工作改革。一是提高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科学划分和落实责任制。使民警有了自己的“责任田”,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二是公安基层工作进一步加强,破案攻坚能力明显提高。把派出所从繁重的破案任务中解脱出来,立足抓防范,抓管理, 做群众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公安基层的基础工作;三是立案不实的问题有了切实改观,民警队伍得到充分锻炼;四是通过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派出所”和开展“三项教育”及“四个一”的活动,派出所民警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爱岗敬业的精神有了明显提高。现在全州有56个派出所,正式开展工作的有55个。近几年,先后有迭部电尕和碌曲郎木寺等21个派出所,被省上评为“优秀派出所”和“人民满意派出所”。有一批民警分别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州委、州政府的表彰奖励。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社会治安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适应这一形势的发展,全州公安机关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结合全州实际,1998年相继在夏河、合作、玛曲、迭部等县(市)的城区建立了110报警台。各110报警台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承诺,不仅对群众的每一起报警案件做到快速反应,而且热情地为群众提供救助服务,做到打击犯罪,维护治安与服务群众并重,从而丰富了公安工作的内涵,走出了一条新形势下公安工作与群众路线密切结合的新路子,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高度赞誉。如2001年8月6日,一美籍华人在夏河拉卜楞寺院旅游时,不慎将一个旅行包遗忘在车上,包内装有4本护照,1.6万元人民币和7100美元,价值近3万元的金银首饰及17张能支付50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卡等物品。下午3时110接到报警后,与外事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寻找,核查每一辆出入夏河的车辆。经过4个小时的努力,在当晚8时找到了丢失的物品,失主为了感激办案民警,给县公安局送来感谢信和写有:“乐于助人,解人急难”的镜框,并高度称赞民警的办案水平。自1999年至2001年,全州开通110报警台的县(市),共接处报警5235起,出动机动车8491辆(次),出动警力42,586人(次)。破获刑事案件1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0名,逃犯2人。多年来,夏河县公安局110多次受到省公安厅和州、县党政的表彰,1999年被省厅授予“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
第十,在州、县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
多年来,州、县公安机关配合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行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制定了诸多加强城乡综合治理的措旋,特别是交通干线和偏僻农牧村,都建立了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联防、联保组织,配备专职公安干警,分工负责,抓点抓片。并紧密依靠广大农牧民,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认真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消除违法犯罪隐患,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竭力把综合治理的措施落到城乡基层单位和农牧村,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的发生,使刑事犯罪的发案率明显下降。
目前,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全州公安机关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根本标准,紧紧围绕全州的中心工作,抓住机遇,锐意改革创新,强化自身建设,整体推进公安工作。努力加强公安机关的革命化、正规化和现代化建设,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进一步强化政权意识,提高维护稳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防范、打击犯罪的实效性,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强化服务意识,增大保驾护航的力度,改革和加强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竭力开创新世纪公安工作的良好局面,为西部大开发和“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为完成全州的“13542”工程计划,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