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478
颗粒名称: 二、农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F321.41
页数: 4
页码: 380-383
摘要: 甘南州委、州政府逐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积极探索适合甘南州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努力推进全州的改革开放,调整国民经济。全州经济体制的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州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经济形势越来越好。广大农民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行动,勇跃跨入新世纪。
关键词: 联产承包 农业生产

内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州委、州政府逐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积极探索适合甘南州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努力推进全州的改革开放,调整国民经济。全州经济体制的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性进展。1979年元月,党中央作出《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了包括建立生产责任制在内的、发展农业生产力的25项政策措施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部署。同时,中央肯定了安徽省委和四川省委实行“放宽政策”、“休养生息”, 在农村率先试行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做法。在此形势的影响下,州委、州政府带领全州各族人民,解放思想,排除极“左”思潮的干扰,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于1980年在州内广大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把土地、耕畜等生产资料的使用权下放给农民,打破长期以来“以队为基础”的生产经营方式,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的现象。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形势日趋好转,整个农村面貌逐渐发生了深刻变化。1984年,中央下达了一号文件,进一步巩固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的商品经济也有了快速发展。1998年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后,使广大农民吃了“定心丸”。全州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经济形势越来越好。广大农民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行动,勇跃跨入新世纪。
  甘南的农业主要分布在洮河、白龙江、大夏河流域,共有耕地8.89万公顷,占总面积的1.78%。其中:夏河、临潭、卓尼、舟曲、迭部5个县有耕地6.58万公顷。从事农业生产的除汉族、回族外,还有相当一部分藏族,在半农半牧区既从事饲养业,又从事种植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州委、州政府积极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于1979年开始,先在农村推行划分作业组,每3至5户或4至6户为一组,实行“五定、一奖”(定人、定产、定购、定工、定任务和超产奖励)制度,起到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作用,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但是,作业组增加了机构的层次,使管理复杂化,不适应基层干部的管理水平,也使更多的基层干部脱离生产劳动,加重了群众的负担,结果分组作业的优越性并没有发挥,真正实行定额计酬,兑现奖惩制度的生产队只有极少数,大部分仍旧搞平均主义分配,实际上是把“大锅饭”变成了“小锅饭”。广大劳动群众对这种形式并不满意。从经济效益上看,1979年粮食总产0.789亿公斤,比1978年增加356万公斤,增长率为4.5%。
  1980年初,州委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不断解放思想的基础上,总结历史经验,分析农业生产形势,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各种生产责任制的问题,并派工作组到夏河、卓尼、碌曲3个县的一些社队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明文规定:各社队应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分别实行生产队作业、作业组作业、大包干到户的责任田作业等3种形式的责任制。具体做法是:在农业区集体经济办得比较好的,继续坚持以队作业,实行定额管理,小段包工;集体经济办得一般的,实行联产计酬作业组(包工包产到组、大包干到组,分组作业责任田);集体经济办得不好、长期处于“三依靠”(生产靠贷款、吃粮靠回销、用钱靠救济)状态的,根据群众要求实行包产到户(包括责任田、大包干到户、包山户)。同年5月,中央有关领导《关於甘肃等几个困难大的省,要进一步放宽农村经济政策的意见》传达后,省委书记宋平在《甘肃日报》发表了“关于在贫困山区可以实行责任田”的讲话,引起广大群众的强烈、反响。全州许多生产队准备秋后调整土地,实行大包干到户。一些以队、组作业的生产队,秋收后从已实行大包干到户的生产进度和经济效益中看到联产承包的优越性,也强烈要求实行大包干到户。1980年底,全州所有社队都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其中实行联产责任制的社队由年初的62%发展到97%以上。
  1981年农村落实大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的同时,还着重开展了经济合同的订立工作。当时,由于部分干部和群众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曾一度出现了干部不愿管,社员不受管,上下断了线,集体的事情无人管的现象。很多基层干部担心国家任务完不成,集体的各项提留及干部的补贴会落空。对此,州委、州政府在1981年着重抓了经济合同的签订工作。到年底全州大部分社队都建立了经济合同制。卓尼县的各家农户都签了合同。由于政府说话算数,取信于民,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群众满意地说:“合同签了,任务明了,制度硬了,滑不脱了,躲不过了。再不照章办事,就会吃亏!”当年,全县在频遭自然灾害的情况下,由于合同的保证,超额完成了国家的征购任务。农业经济合同的建立,使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都得到了兼顾。这是进一步完善大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举措。
  全州大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和完善,把农民的切身利益同生产状况密切联系起来,克服了平均主义和瞎指挥,充分体现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社员有了自主权,能够从事多种经营,从而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1980年,全州农业大丰收,粮食总产达0.88亿公斤,创历史最高记录,比上年增长10.35%;油料总产323万多公斤,比上年增长74.17%;农牧业总产值达9612.8万元,比上年增长1000多万元;人均口粮由上年的119公斤增加到161公斤。当年,甘南农业区变化最显著的是国家重点长期扶贫的临潭县。到1982年时,全州已有4100多户农民盖了新房,部分农民有了存款,不少人家添置了汽车、拖拉机、钢磨、榨油机、粉碎机等大中型农机具和家用电器。农村呈现出“猪肥了,牛壮了,人欢了,田旺了”的兴旺景象。
  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下达后,全州农村的商品经济有了快速发展,广开了农村的致富门路。15年耕地承包期合同的签定,使农民对党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有了坚定的信心。农业区的群众在多种经营上想办法,找路子。半农半牧区的大多数农户,也开始把经营重点转移到养殖业方面。养殖业收入比重迅速上升。据统计,全州有18%的家庭收入中,副业及多种经营的比重达50%以上。专业户、重点户迅速增加。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也有了较快发展。不少历史上就有的城镇集市,在实行承包制后开始普遍活跃起来。农村市场的空前繁荣,使农牧区之间的经济交流有了进一步发展,扩大了城乡市场纵向和横向的联系。农民中一些懂经营、会管理的企业家不断涌现。农村经济开始向农、工、贸一体化的方向迅速迈进。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出版者:甘肃民族出版社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记录了甘南新民主主义时期党在甘南的活动,社会主义过度的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甘南党史人物等等的详细记载。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