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肃反运动在甘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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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447
颗粒名称: 三、肃反运动在甘南
分类号: D651.5
页数: 6
页码: 253—258
摘要: 为巩固甘南藏区新生的人民政权,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州委遵照党中央关于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从1955年9月到1958年12月底,在州、县各级党政机关和所有厂矿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群众团体中,分2期、4批进行了肃清反革命分子运动。
关键词: 肃反运动 甘南州

内容

新中国成立之初,与公开和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作坚决的斗争,始终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为巩固甘南藏区新生的人民政权,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州委遵照党中央关于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从1955年9月到1958年12月底,在州、县各级党政机关和所有厂矿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群众团体中,分2期、4批进行了肃清反革命分子运动。通过在革命队伍内部3年4个月的肃反,全州共有560多个单位的26,863名干部职工和厂矿企事业单位及农场工人参加了肃反。共清查出反革命分子和反动分子312人,其中:历史反革命分子39人,现行反革命分子170人,特务9人,敌伪党团骨干8人,坏分子12人,刑事犯罪分子74人。同时查获和收缴各种枪支45条,子弹873发,大烟2.5公斤,反动证件634份,黄金11.7公斤,白银31.65公斤,人民币5.6万元。另外还破获了“国民党西北大陆工作指挥部”、“西北民族救国委员会”、“中国义勇请难集团”三个反革命组织和反动会道门“金山道徒”。全州的肃反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
  肃反的背景
  甘南藏区解放初,虽然于1951年春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和1953年进行了剿灭以马良为首的国民党残余股匪的战斗,基本上消灭了公开的武装反革命分子,但对暗藏和潜伏在革命队伍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却没有完全肃清。这是由于甘南地处川、甘、青3个省交界的“三不管”地区,当时的社会制度仍然是以土司制和喇嘛教寺院“政教合一”的封建统治为基础,再加上甘南又是藏、回、汉等多民族杂居区,社会状况和自然地理状况同样异常复杂,境内地广人稀,交通闭塞。既有高山草场和丘陵沼泽,又有原始森林和深涧峡谷,十分便于反动分子潜伏、隐藏和进行反对党和人民政府的反革命活动。因此,当时甘南的社会秩序长期动荡不安,反动分子的捣乱、破坏活动层出不穷;反革命的暴动、骚乱屡平不息;暗杀我党政军工作人员的流血案件频繁出现;较大规模地袭击、围攻县、区、乡基层人民政府的暴力事件接二连三,反革命分子的反动气焰一时甚嚣尘上。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国民党蒋介石反动派败逃台湾后,并不甘心自己的失败,他们在美帝国主义的纵容、支持下,梦寐以求地妄想把甘南建成“反攻大陆”的理想基地,因而不断向甘南派遣特务、间谍,空投枪支弹药和军需物资,策划和挑唆掀起反华、反共、反社会主义的一系列罪恶活动。二是解放前夕从内地逃亡到甘南的敌伪军政宪人员和地、富、反、坏分子及一些惯匪、兵痞、流氓等社会渣滓,是屡次兴风作浪和制造骚乱及流血事件的骨干力量,也是当时祸国殃民的重大隐患。三是随着甘南农牧区互助合作化运动的深入开展,触犯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经济基础,诱发了他们阶级反抗的本能特性,从而滋生了极少数顽固抗拒社会主义改造和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新生反革命分子,他们往往是制造事端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也是死心踏地与党和人民为敌的反革命分子。四是以达赖为首的分裂祖国的“藏独分子”支持、唆使、纵容和适谣煽惑,往往是甘南藏区滋事生非,不得安宁的重要根源之一。五是除甘南解放后随军来的一批老区干部外,当地少数民族干部仅有十几名,大部分干部是国民党旧政权的留用人员。也有极少数逃亡来的地、富、反、坏分子和敌伪军政宪人员,千方百计地混进了干部职工队伍中,因此存在着革命队伍内部严重不纯的现象。基于上述原因,中共甘南州委及时在全州干部职工中,深入进行肃反运动,是非常必要的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期(一、二批)肃反
  根据党中央《关于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和省委关于把审干工作和肃反斗争相结合的规定,州委从1955年9月至1957年12月底,重点在州直机关和夏河县直机关内进行首期一、二批肃反运动。州委首先组成5人肃反领导小组,抽调340名干部参加肃反审干工作;其次认真贯彻执行“慎重、稳进”的方针,通过广泛征求民族、宗教界中上层人士的意见,研究制定肃反与审干的政策、原则、界限等。确定首期一、二批肃反只在外来的汉、回族干部职工中进行。对当地少数民族干部采取分别对待的办法,原则上不在藏族干部职工中进行肃反,他们中如有自愿向组织交待问题者,则热情欢迎,一律不加追究。对汉、回、撒拉、土族等干部职工均要求参加肃反。对列出的肃反对象,以专案的形式进行审查,搞清问题,但不进行批判和斗争。在玛曲、碌曲两县,因社会情况复杂,在革命队伍内部不开展群众性的肃反运动,只是以审干的方式,将肃反对象调到州上进行个别审查。经过两年零4个月的首期一、二批肃反,甘南州、县共有4461名干部职工参加了肃反。截止1957年12月底,全州共查出暗藏的反动分子55名,其中:历史反革命分子22名,现行反革命分子15名,特务7名,敌伪党团骨干8名,坏分子2名,刑事犯罪分子1名。占参加运动全部人数的1.23%。处理结果为:除4人畏罪自杀外,受刑事判决的12人,占总数的21.8%;送劳动教养的3人,占5.5%;受行政处分的11人,占20%;受党内处分的25人,占45.5%。另外有59人经审查由组织部门按一般政治历史问题作了结论,有的受到行政降级处理。
  甘南首期一、二批肃反结束后,为确保“准确”和“慎重”起见,州委又按照省委《关于留用机关使用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处理暂行规定》精神,针对首期一、二批肃反中的一些遗留问题,自上而下地进行全面复查,对原定的55名反动分子和59名降级处理的对象,进行细致的重点核查。从原定的55名反动分子中查出该判未判者24人,重新作了判处。原定给予行政处分的有2人开除公职,交农村监督劳动。有2人开除公职留用察看,1人按整风处理。从原定按一般性政治历史问题作了结论的59人中,复查出该定未定的16人,其中:历史反革命分子9人;特务2人;现行反革命分子1人;坏分子2人;日伪汉奸1人;敌对阶级反革命1人。并对这16人重新作了处理,其中:受刑事判决的11人;开除公职送交公安机关劳动教养的2人;开除公职交农村监督劳动的1人;按整风处理的1人;按起义人员对待的1人。二期(三、四批)肃反
  甘南二期(三、四批)肃反是从1958年元月至12月底,在州、县415个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群众团体中分两批进行的,参加人员总计有22,402人。由于甘南二期肃反是与1958年的平叛反封建斗争结合起来进行的,因此它呈现出的特征是范围广,量大面宽,涉及的人员多,时间也比较短促,同时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左”的思潮影响。在进行过程中,各县首先成立肃反小组,抽调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排队,列出了2119人作为肃反审查对象。其次采取派专人调查和函调相结合的的办法,赴各地调查取证,核实问题。三是先让每个肃反对象个人进行填表、写自传,主动坦白交待问题。四是公开深入发动群众,大胆检举揭发坏人坏事。期间,全州共收到检举揭发材料3667份,坦白交待材料1383件,检举揭发的大字报58,531张。五是广泛宣传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首恶必办,胁从不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主动赎罪,立大功者受奖”的肃反方针,做到一方面不冤枉一个好人,另一方面绝不放过一个坏人,特别是彻底肃清那些隐藏在国家机关中的阶级敌人和一切反动分子。通过二期(三、四批)的肃反,仅从州、县党政统群机关中,清查出历史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类坏分子139人,占总数312人的44.6%。这样,大大纯洁了干部队伍。
  肃反遗留问题
  甘南在两期(四批)肃反结束后,尽管州委贯彻了“认真审查,反复复查”的原则,但由于当时受“左”的指导思想约束和影响,特别二期(三、四批)肃反是与1958年的平叛反封建斗争交织在一起进行的,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扩大化问题,主要是没有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混淆了罪与非罪、叛与非叛的界限。有的地方出现了过火行为,有的搞逼、供、信,产生了打骂现象。尽管这样,从1955年9月至1958年12月底的甘南两期(四批)肃反,所取得的成绩还是明显的,它不但在某种程度上纯洁革命干部队伍,而且进一步提高全州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识别反革命分子的鉴别力,受到一次活生生的阶级斗争教育。甘南肃反斗争的胜利,也进而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完善了各级基层政权,为开创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成就而扫清了政治道路。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出版者:甘肃民族出版社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记录了甘南新民主主义时期党在甘南的活动,社会主义过度的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甘南党史人物等等的详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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