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叛反封建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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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445
颗粒名称: 一、平叛反封建始末
分类号: D033.2
页数: 29
页码: 216—244
摘要: 甘南各级党政组织遵循“慎重、稳进”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不分、不斗,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扶持贫苦牧民发展生产”的政策,仅在临潭县的农业区进行了土地改革,并积极动员各族人民支援抗美援朝,建立健全县、区、乡政权组织,迅速剿灭马良股匪,安定社会秩序,大张旗鼓地开展“镇反、肃反”、禁烟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运动,同时在农业区和半农半牧区逐步实行互助合作化,在牧区先进行试点工作。
关键词: 反封建斗争 甘南州

内容

甘南藏区解放前,既有国民党的统治,又有土司制和“政教合一”的喇嘛教寺院统治。各种封建反动势力依然在甘南的每个角落盘根错节地存在着。广大藏族人民深受土官头人和封建寺院特权的双重压迫及剥削。因此,长期以来甘南的政治、经济、文化极端落后,各族人民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苦难生活。建国后,甘南各级党政组织遵循“慎重、稳进”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不分、不斗,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扶持贫苦牧民发展生产”的政策,仅在临潭县的农业区进行了土地改革,并积极动员各族人民支援抗美援朝,建立健全县、区、乡政权组织,迅速剿灭马良股匪,安定社会秩序,大张旗鼓地开展“镇反、肃反”、禁烟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运动,同时在农业区和半农半牧区逐步实行互助合作化,在牧区先进行试点工作。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截止1957年底,全州共建初、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489个,牧业初级社17个,互助组600多个。
  1958年初,在甘南州所辖的夏河、临潭、卓尼、碌曲、玛曲、舟曲6个县中,共有33.12万人。其中:藏族15.84万人,占总人口的47.8%;汉族15.27万人,占46%;回族1.98万人,占5.9%;其他民族257人,占0.3%。全州有农业户59,338家,牧民4101户。全州有喇嘛教寺院196座,清真寺46个。有和尚15,644人,活佛275位,僧官757名,寺院管家420名。阿訇51位,满拉149名,乡老学董78名。有部落大头人241名,小头人672个,土官53人。在全州4.5万平方公里的总面积中,当时有耕地面积约80,040公顷,森林面积约521,544公顷,草原面积约251万公顷。有各类大牲畜56.4万头(匹),羊112万只。然而,当时在甘南大地蓬勃兴起的农牧业合作化高潮,开始从政治上、经济上动摇千百年来的封建统治基础,触犯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也引起了国内外反动势力的仇视和反抗。1958年春,在美帝国主义间谍分子和国民党匪特及“藏独”分子的唆使、策划、支持下,甘南的局部地区发生了以封建部落为基础、以极少数寺院为据点的反革命武装叛乱,妄图颠覆新生的基层人民政权,继续维持其封建统治。反动分子公然叫嚣“不走社会主义道路,不搞合作化,不要共产党的领导”。他们肆意焚烧、抢劫国家财产,大肆屠杀革命干部和进步群众,武装围攻县、区、乡人民政府,严重扰乱、破坏甘南的社会治安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秩序。对此,甘南各级党政组织在中央军委和省委的领导下,动员各族群众,积极支援和配合解放军,组织民兵踊跃参战支前。首先以“军事打击和政治争取相结合”的策略,很快平息了大股匪徒的集团性叛乱。其次本着党的“边打、边改、边建”方针,在全州掀起了规模巨大的反封建斗争。通过清查参叛人员,召开诉苦斗争大会,没收封建领主和寺院的生产资料及财产,废除一切封建特权等措施,彻底推翻了甘南的封建统治制度。全卅实现了人民公社化,进而巩固和完善及健全了基层人民政权,完成了甘南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
  (一)叛乱的起因
  1958年甘南局部地区发生反革命武装叛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因素形成:
  第一,长期以来,披着宗教外衣的美帝国主义间谍分予所进行的一系列反共、反华颠覆活动,是酿成甘南叛乱的主要外因之一。
  1949年甘南解放前夕,原夏河县福音堂美国牧师姬维善,以辞别吃饭的名义邀请拉卜楞寺的主要活佛去作容。姬对他们进行拉拢、诱惑说:“共产党见不得我们,你最好到美国去。……你要到牧区去的话,要是共产党真的来了,我以后给你来信”。就这样,确定与疏通了往后他和甘南的联络渠道。
  1957年6月,早年蛰居印度的原拉卜楞寺第五世嘉木样活佛的管家贡去乎卡笑,从印度给嘉木样六世的经师贡去乎三哲来信说:''我在印度两次见到了姬维善牧师,他说你贡去乎三哲是夏河人,我(姬维善)也在夏河住过,咱们都是朋友。你贡去乎三哲是否靠拢共产党?我(姬维善)想活动一下。我们的国家(指美国)和另外几个国家团结一致,今年要起来打共产党呢?前后西藏、夏河,你都住过,你把情况摸一下。我的意见,前后西藏让贡去乎卡笑找个人摸一下,夏河你贡去乎三哲摸一下。看群众是否团结,宗教是否自由。如果团结的话,我们后面有国家呢!如果藏民打起共产党,美国也要跟上打共产党呢!你摸的情况以后给我来信”。
  1957年11月21日,姬维善通过贡去乎卡笑从西藏派遣商人金巴给贡去乎三哲带来亲笔签老的信,函中鼓动说:“你们先把叛乱发动起来,我们美国也就起来在后面跟着呢。你们不要顾虑,不要怕”。美国间谍分子姬维善千方百计地教唆、煽动、策划甘南叛乱,这实际上是美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一手操纵、导演的一幕反华、反共大丑剧,其目的是要帮助台湾国民党蒋介石政府,妄图推翻大陆共产党建立的人民民主政权和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以达赖为首的“藏独”分子指令和支持川、甘、青藏区对抗社会主义改造,并为掀起叛乱进行一系列密谋串联活动,起到了火上浇油和推波助澜的策动作用。
  1955年4月,达赖到夏河拉卜楞寺后,曾对该寺宗教界领袖说:“很早以前,历史上藏族法王统治的时候,我们藏族是一个国家,后因不丹、尼泊尔独立,但我们藏族慢慢地由汉人统治起来了。现在也是汉人统治了,这对宗教和幸福有一定障碍。藏族成立了国家,自己管理自己,不要汉族管。西藏要团结起来。我是宗教上的最高喇嘛,下了命令你们要积极宣传。要老百姓多念些经,然后到西藏来我们商量办法"。1957年底,原碌曲县县长阿某到西藏时,在达赖喇嘛处算了卦,回来后说:“在狗年(指1958年)发动叛乱一定能成功”。自1956年至1958年2月间,在曾经去过西藏而返回甘南的61名土官头人和僧侣中,大多数人参加了以后的叛乱,其中有7人是主要的匪首头目。他们都受过西藏“藏独”分子的教唆、指使和影响,回甘南后积极组织、策划或带头叛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对1958年平叛反封建斗争遗留问题的多次复查、落实和处理,截止90年代中期,全州尚有583人维持原判结论,仅占当年涉叛总人数的1.5%。这些人真正是与党和人民为敌的、死心踏地的反革命分子,也是甘南叛乱的策划者、指挥者或主要大匪首、大头目。
  第三,全国农牧业合作化高潮的迅猛冲击,动摇了甘南藏区根深蒂固的封建制度之经济基础,迫使封建统治阶级为即将失去的权力而反党、反抗社会主义,构成了这次叛乱具有尖锐、激烈的阶级对抗性特征,也是叛乱必然发生的阶级根源之一。
  由于历史和自然地理及社会条件的差异等原因,甘南解放后虽然逐步建立了一些县、区、乡人民政权,但土司制和喇嘛教寺院“政教合一”统治体制继续存在。特别是到1956年底时,在全州6个县、30个区和143个乡政府中,安排了196名活佛、寺院管家、土官和部落头人,担任正副县长、区长、乡长职务后,这些人从思想觉悟上还未完全达到自觉接受党和人民政府领导的程度,一旦受到国内外反动势力的拉拢、诱惑,容易动摇或上当受骗。更为突出的是到1957年底,甘南的农业区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半农半牧区和牧区也开始了轰轰烈烈的互助合作化热潮,逐渐实行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这就触动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因为在甘南牧区有70%以上的生产资料长期被土官、头人和寺院所拥有。他们占有大量的土地、牲畜、森林、草原和商业资本,并通过地租、畜租、劳役、高利贷、非法的商业活动和派经、派款、派差役等手段,对广大农牧民进行经济剥削和超经济剥削。1958年初,甘南农牧业合作化运动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使广大农牧民萌发了走社会主义道路和搞合作化的强烈愿望与要求,这就动摇了封建土官头人和寺院统治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也触动了他们长期独霸的经济权益和封建特权,不可避免地激发了封建统治阶级本能的反抗。在甘南叛乱中,担任大小股匪头目的,几乎全是土官和部落头人。当时在甘南州政协安排的77名民族宗教中上层人士中,有18人参叛并担任匪首。在碌曲县煽动和领导叛乱的是原副县长拉某和花某俩人。在夏河县美武、合作、上下卡加一带的区、乡政权里安排的66名土官头人中,有41人参叛并担任匪首或骨干。他们之所以积极煽动和领导指挥叛乱,与党和人民政府顽固对抗,其目的就是为了维持原有的封建统治制度和特权。
  第四,美蒋特务和国民党残匪及内地逃亡甘南的地、富、反、坏分予的“变天梦”,是诱发这次叛乱的催化剂。他们大肆造谣惑众,挑拨汉、藏民族之间的关系,制造党和政府与藏族群众之间的矛盾对立和隔阂,致使叛乱在短期内得以迅速发生和蔓延。
  原国民党马良股匪102路副司令、漏网匪首马德福,自1954年起就隐藏在拉卜楞寺院,秘密发展反革命匪帮,千方百计地拉拢、利诱民族宗教界中上层人士,网络成立了“川、甘、青各民族反共联盟军”,并拟定九条反革命活动纲领。他们每时每刻图谋变天复辟,梦想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并伺机与国民党蒋介石反攻大陆遥相呼应,沆瀣一气。为及时得到美国和台湾的支持援助,1957年2月马德福欲取道西藏经印度偷赴台湾,向其主子邀功请赏和汇报已联络的46个部落及土官头人的情况,要求台湾空投3部电台和3名报务员,并预谋约定空投地点和暗号。同时马德福路经西藏拉萨时,打算向达赖汇报和询问“藏独”等情况。但马匪行至成都后,被我公安机关逮捕,其阴谋未能得逞。原马良股匪骨干分子晒木塔(回族)在1952年的剿匪漏网后,一直潜伏在上、下迭一带的藏族村寨和深山老林中。他经常造谣惑众,煽动当地土官头人和群众对抗党和人民政府,攻击诬蔑农牧业互助合作化,是煽动上、下迭叛乱的罪魁祸首。原永靖县国民党民团团长贡贵、青海省同仁县反革命分予昂佐, 都是血债累累的逃亡反革命。他们长期藏匿在拉卜楞寺院内,网络反革命力量,欺骗蒙蔽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起来反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梦想复辟变天。又如长期隐藏在拉卜楞寺的敌党团骨干分予杨洽合,在平叛中当政府工作组进驻寺院时,公开持枪袭击工作组干部,被当场击毙。
  解放前,国民党的反动党团组织在甘南地区也有一定的基础岀和影响。甘南藏区解放前夕,有国民党县党部4个,特别党部1个,下设区分部71处。共有国民党骨干分子194名,一般成员1190名;共有三青团县团部3个,县干事会1处,下设区队25个,分队110个。有三青团骨干分子317名,一般成员1438名。这些骨干分子中的少数顽固派,自解放后一贯不服从改造,不拥护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是甘南解放初许多地区屡次反叛事件的主谋策划者或直接、间接地参与组织领导者。在1958年的甘南平叛结束后,从所捕的罪犯中清查出由内地潜逃至甘南参叛的地、富、反、坏和惯匪、特务、兵痞流氓等共有591人,其中:地主分予74人,富农分子62人,反革命分子273人,坏分子93人,惯匪55人,美蒋特务34人。这些死灰复燃的反动势力,是这次反革命武装叛乱中的一股中坚力量。他们在各大股匪叛乱中,起到了煽惑、蒙骗、出谋策划和兴风作浪的极坏作用。
  第五,不少寺院的活佛、僧官和部落头人,借以“保护宗教”的名义召集会议,密谋策划,并亲临第一线指挥,是甘南叛乱的直接发动者和组织领导者。
  1957年6月和12月,贡去乎三哲两次给印度的贡去乎卡笑去信,并要求转告姬维善,信中称:“我们藏民马上先叛乱起来没有力量不行,要想办法从飞机上空投些枪支、弹药和电台。你们把前后西藏、青海的情况摸清,拉些关系。夏河我已经开了两次会议,有些喇嘛和头人都很同意发动叛乱,你们给我们一二百支枪不解决问题,我们这里叛乱起来起码有上万多人。空投物资最好投在软草滩上, 因为你熟悉夏河的地方情况,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空投,你决定后来信说明,我们把头人已联系好了。下面的人还不知道。在什么时间,你们起来后给我们来函下个命令,我们将命令向大家一念,藏民们就马上起来了 ”。
  1958年,在全州的257名寺院活佛中,参叛的有192名,占总数的75%;参叛的僧官、寺院管家共有1051人,占其总数的90%;在966名土官和大小部落头人中,参叛者达316名,占总数的33%。
  1957年11月30日晚,在拉卜楞寺院嘉木样寝室楼房下的屋子里,贡去乎三哲召集西仓、双岔、麦秀、下巴沟、阿木去乎等地的部落头人代表和第五世嘉木样活佛的卫士长旦巴牙高共11人开会,密谋策划发动叛乱事宜。贡去乎三哲说:“今天参加会议的有寺院议仓的代表,也有其他地方的代表。我们全夏河的108个寺院和部落,都要起来保护宗教。趁还没有合作化的机会,想办法赶走合作化。我们要起来叛乱,现在大家讨论一下”。旦巴牙高接着说:“我们今天开会不要叫外面的人知道。叛乱的事,我们寺院上的和尚都同意。我们和美国、台湾有联系。他们还给枪和子弹呢!"接着其他部落的头人都发言表态,一致同意叛乱。1958年元月15日,贡去乎三哲又在首次开会的地方召集会议,与会者仍是第一次参会的各部落头人。首先老头人贡去乎加木塔说:“我们定个总负责人好,由你们几个和尚来定。什么时候起来打共产党,今天要把时间定好。把空投武器的地方定好,美国和台湾先起来我们后起来,光我们藏民起来打不过共产党”。最后,旦巴牙高说:"你们几个老头儿要好好考虑,要是有了合作化,你们想念经就没机遇了,夏河3800和尚就没有吃的了,108个寺院的和尚没土地就得饿死,或者还俗,这样宗教就不自由了。咱们藏民没有不要宗教的人,你们再考虑一下,如果要宗教的话,就起来发动叛乱。我们一定要干到底,死也不怕,谁要怕死的话,就退出我们的席位当时与会人员都异口同声地说:''为了宗教我们不怕死!”紧接着除会议主持者外,其他人都吃咒发誓说:"我们一定要干到底,如果谁不干到底,就等于不要大佛爷(指达赖)! ”最后,旦巴牙高又强调说:“你们要谁当总领导人回去后考虑一下,在各部落头人中进行联系”。1958年2月24日,在第一、二次开会的地方又由贡去乎三哲主持召开了原参加者到会的第三次会议。首先,阿木去乎的头人说:''我们阿木去乎的8个部落没问题,我回去后与五六个老头人拉上关系了,他们都一致同意叛乱。但美国和台湾的帮助是否可靠?”贡去乎三哲回答说:“美国和台湾的联系由旦巴牙高负责。姬牧师方面我们已写了信,现在等回音”。接着与会者一致推选旦巴牙高为总领导人。他们确定的编制是:每100人编定一个领导人,每10人编定一个负责人。在阿木去乎共编制2000多人。最后,贡去乎三哲关于确定叛乱的时间说:''叛乱起来的时间为拿到姬牧师的回信时”。他又说:“今年2月花开的时候要起来呢。现在旦巴牙高先到阿木去乎和吉哇头人联系,其他各地方把人集合起来后,统一往阿木去乎汇合”。与此同时,卓尼、玛曲、碌曲等地的部落头人也都秘密串连,开会策划如何叛乱等事宜。这些极少数宗教人士和部落头人,出于他们的阶级本性,在甘南叛乱中自始至终地扮演了直接的组织发动者和领导指挥者的角色。
  第六,反动分子采用威胁、惩罚等手段,强迫和裹胁不明真相的农牧民参叛,使这次叛乱在局部地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其范围之大,人数之多是惊人的。
  叛乱前夕,潜藏在甘南藏区的各种反动分子密谋勾结在一起,大肆造谣惑众,蒙蔽、欺瞒一些不了解党的政策的人。他们说:“粮食统购统销后吃不饱饭,老人和小孩都要饿死!”“合作化后牛羊要归公,吃不上肉,奶子也喝不上”“公家派下这样多的集资款,牛羊不准卖,钱从哪里来?没有钱,经也念不成!”“反正走社会主义是死路一条,坚决不走"“饿死不如打死,唯一的出路就是起来叛乱,赶走解放军,消灭共产党!”等等。同时,为了使广大农牧民加入到他们的反革命行列,反动分子还采用多种卑劣的手段,强迫广大农牧民参叛。一是罚款交纳白洋,凡不参叛者每天交纳数额很大的银元,否则将受到严厉惩罚。二是对凡不积极参叛者,烧毁其房屋,没收全部牛羊,赶出部落村寨。三是反动分子提出:“先杀不参加叛乱的,后杀干部。先打不叛乱的村子,后打共产党!"因此,使得本来安分守己的广大农牧民不得不参加叛乱。如夏河县那吾乡的一名村干部参叛去迟了些,就被打得皮开肉绽。合作镇附近的部落头人还诱惑群众说:“如不参加叛乱,我们攻下合作后,甘南州政府的所有财产就没有你们的份儿,只要把共产党打败了,谁的牛羊归谁所有”。这样,迫使局部地区的农牧民几乎是全家男女老少都参加叛乱,裹胁参叛的人数比例相当之大。第七,由于一些干部对党的民族政策宣传不力,工作中又发生了“左"的做法,致使广大农牧民对党的合作化、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等不够理解,从而被反动分子所利用,并视其为可乘之机,成为局部地区诱发反革命武装叛乱的导火索。
  1956年后,党在探索建设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由于指导思想上产生了急于求成的“左”倾失误,特别在经济建设方面出现了急躁冒进的做法,因而在甘南藏区也违背了执行多年的“慎重、稳进”方针,抛弃了“不分、不斗,不划阶级”等既定政策,并在某种程度上严重脱离甘南的实际,照抄照搬内地的一些做法,盲目、高速地大搞农牧业合作化,普遍激起了土官头人的对抗情绪,超越了他们当时的政治觉悟程度和思想承受能力,再加上又未做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很容易使他们产生“向右转”的倾向。特别是有一些基层干部,对党在民族地区的各项方针政策理解不深,因而在贯彻执行中出现了一些偏差。另外,又限于他们文化少,政策水平低,缺乏民族工作的经验,在实践中难免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偏激行为。如有的地方禁止和反对群众念经拜佛。对半农半牧区的牧民群众规定,每人每月只供应7.5公斤粮食,这显然是不够吃的。有的干部不尊重群众的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有的亲自去剪藏族妇女的发辫。有的提出要检查“藏族群众是否穿裤子”的问题,等等。诸如此类的一些不适当做法,引起了农牧民的普遍反感,给反动分子蒙骗群众,煽动叛乱提供了可乘之机,成了他们反党、反社会主义,阴谋推翻人民政权的借口和把柄。
  (二)叛乱的兴起
  1958年2月19日,玛曲县欧拉部落头人老者等匪徒,以请客吃饭的名义将玛曲县工作组的3名干部用刀戳伤。在此事件后,有的县政府立即将所有的土官头人以“学习”的名义集中“软禁”,从而被反动分子趁机造谣作梗,大做文章,胡说什么“头人们被共产党抓起来了,要杀头哩!”由此,引起了一些不明真相群众的误解,导致叛乱在许多地区相继爆发和蔓延。这样,一场以妄图颠覆人民政权,杀害党和政府干部为目的的反革命叛乱就此开始了。接着,3月18日在卓尼县的扎农那和车巴沟及夏河县的下巴沟吉利村,均发生了屠杀我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的事件,叛乱开始向各地延伸。到3月中旬,在碌曲、玛曲两县的各部落;夏河县的三、四、五、六区和桑科、科才、甘加3个直属乡;卓尼县的上迭、下迭、录竹、北山4个区;舟曲县的洛大和临潭县的团结区都相继发生了较大规模的反革命武装叛乱。参叛人数众多,占叛乱地区总人口的26・5%。参叛者携带钢枪1700余支,土枪6000多支。叛乱伊始,匪徒的气焰十分嚣张,他们扬言:“要拿下合作,赶走甘南的解放军,消灭共产党! ”
  叛乱分子疯狂地屠杀革命干部和积极分子,施行非人性的酷刑和残害。截止1958年12月下旬,共杀害党政干部123名,其中:藏族41人,汉族81人,回族1人;女同志6人。这些干部中有共产党员27人,共青团员20人,非党团人员76人。另外还杀害了基层社干和积极分子296名,其中:藏族95人,汉族193人,回族8人。他们中有共产党员13人,共青团员89人。还有90多名家属和儿童遭残杀。这些无辜被残害的同志,许多人被酷刑烤打,惨不忍睹。如卓尼县副县长杨景华(藏族),就是这样被叛匪残害致死的。还有的同志被活剥人皮;有的被长钉扎死;也有的被割舌、挖心点天灯等;女同志均被轮奸后割掉乳房,其惨状令人齿寒。卓尼县下放到车巴沟农业生产合作社,担任会计的12名汉族干部及其家属60余人,和沙冒牧业社积极分予、藏族共产党员公布九的全家被匪徒残杀。有的恶匪竟将两岁的幼儿剁掉手足,让其活活疼死。
  同时,反革命叛乱分子疯狂地攻打部分县、区、乡三级人民政府,对州府合作镇也形成包围之势。他们大肆抢劫国家财产,肆无忌惮地焚烧学校、卫生院、商店、粮站、邮电所等,大量破坏桥梁、公路, 砍电杆,割电线,致使有的县、区、乡交通中断,邮电通讯陷入瘫痪。在叛乱中,匪徒共抢劫供销合作社27个,粮食57万公斤,手表253只,麻袋4818条,银元9852枚,马、牛、羊77,808头(匹、只),大车及其他用具达万余件。破坏公路桥梁27座,砍电线杆2173根,割电线668公里,捣毁险要道路路基16处,电厂1座,邮电所3个,营业所4处,学校12所,机关驻地21处,共损失折价人民币为223万元。
  归根结底,历史发展的规律说明:任何反动统治阶级,在他们行将灭亡的时候,都不愿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必然会进行阶级本能的反抗和垂死挣扎。1958年在甘南局部地区发生的反革命武装叛乱,是各部落的土官头人和寺院中的少数中层人士,为维护其封建统治,与美、蒋间谍、特务、“藏独”分子和各地窜入的反、坏分子相勾结的,蓄谋已久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革命武装叛乱,其目的是妄图推翻社会主义制度,颠覆人民政权,继续在甘南维持腐朽的封建统治。
  (三)平叛经过
  为迅速平息叛乱,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彻底解放甘南各族人民,使他们从封建压迫剥削制度下解放出来,保证甘南藏区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顺利进行,使甘南各族人民同全国人民共同走上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康庄大道。中共甘肃省委、省军区奉中央军委的命令从1958年3月18日起,先后抽调步兵11师、骑1师、内卫2团、骑1、3团、成都145团、工程兵102机械营、道路营、内卫1团3营和10团1营,共计13,500人,组成“一指”(辖11师、内卫2团、成都145团)、“二指"(辖骑1、3团、骑1师),并由省军区成立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剿匪部队遵循中央“以积极的军事打击与政治争取和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边打、边改、边建”的方针, 首先在军事上集中优势兵力,由东向西,由北向南,逐步推进。其次在战术上采取分路合击、远距离奔袭、拂晓包围天亮攻击、打伏击等作战方式。经过对上迭扎尕那、电尕寺、下迭旺藏寺、岔路口;卓尼的车巴沟;夏河的南木地、结实隆卡、阿木去乎、卖秀、卡加和玛曲黄河弯曲部等地叛匪的10余次较大规模战斗的打击,一时甚嚣尘上的匪焰被压下去了。此后,叛匪由大股与解放军对抗,改为分散的游击活动。解放军剿匪部队也采取敌变我亦变的灵活作战原则,由大部队合击改为以营、连为单位的多路追击进剿。同时,州、县地方政府也组织了由1756名民兵组成的33个武装工作团(队),配发长短枪1162支,陆续投入剿匪战斗,配合解放军搜剿股(散)叛匪和搞发动群众工作。到8月10日,由于大股叛匪被歼,前线指挥部随即撤销,由中共甘南州委和步兵11师、夏河(甘南)军分区组成甘南剿匪指挥部,各部队也调整为一、二、三个“分指”、33团和民兵支队5个战斗单位,分区、分片、分股地包干剿灭各个区域的武装叛匪:一分指 (辖33团、内卫1团10、12两个连、內卫1团1个骑兵连),负责剿灭玛曲县境内的股(散)匪武装。二分指(辖31团2营、内卫2团),负责歼灭碌曲地区的股(散)匪。三分指(辖内卫2团1、2营、舟喉支队指挥部所属3个民兵连、卓尼民兵大队),负责进剿上、下迭地区的股(散)匪。330包括该团工兵连、师侦察连和内卫2团8连,负责剿灭车巴沟、下巴沟、博拉、阿木去乎、科才、东红、桑科滩一带的股(散)匪,该团3营和师侦察连主要担负剿灭旦巴牙高股(散)匪的任务。民兵支队包括防坦克炮营,主要负责剿歼美武及洮北、临卓地区的股(散)匪武装。
  在作战指导思想上采取积极主动、机动灵活的战略战术,寻歼叛匪,并提出“鼓足干劲,苦战两个月,肃清甘南地区的股(散)匪”的要求。从1958年3月28日至10月20日,仅甘南指挥部所属各部队和民兵武装工作团(队),在战场上毙匪1948名,伤匪1345名,俘匪1751名。缴获步枪1520支,轻重机枪4挺,自动枪14支,手枪58支,土枪1073支,刀矛2379件,战马1980匹,各种子弹15,640发,手榴弹10枚。在平叛过程中,各部队实施的主要剿匪措施是:
  第一,宣传政策,揭露叛乱的反革命性质。
  在贯彻军事打击的同时,解放军各剿匪部队每到一地,就随即深入、广泛地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俘虏政策,揭露叛匪的阴谋,讲清叛乱的起源和性质,争取叛匪投降缴械。1958年4月上旬,解放军开始进剿到电尕寺(今迭部县电尕乡)时,由第一指挥部和当地政府共同组织当地群众2000多人,参观了被扎尕那叛匪残杀的干部遗体,使在场的很多人悲愤填膺,失声痛哭。在这种惨景的直观教育基础上,部队首长和政府领导干部讲了话,宣传党的政策,揭露叛乱的反革命性质,几天内叛匪即向解放军投降300多人,缴出步枪170支,子弹、刀矛各一部分。
  第二,严格执行俘虏政策,争取参叛人员返乡生产。
  1958年6月上旬,解放军进剿到夏河拉卜楞地区后,首先派和尚去争取甘加、多哇地区的人不要叛乱,向解放军械投降,但该地叛匪在甘加头人和多哇寺院活佛的操纵下,扌巨不投降,准备继续与解放军对抗。6月10日,解放军分路合击了盘踞在结实卡的800余名武装叛匪,予以沉重打击,共毙、俘匪徒600多人,收缴步枪100余支。随即又派人争取散匪投降缴械,并派出分队去到打散的叛匪地区驻扎,在第一线搞争取工作,仅在10多天内就争取回来720余人,收缴步枪500余支,轻重机枪2挺。至此,该地区的叛乱基本平息。在上、下迭地区剿匪的三分指解放军广大指战员,积极配合地方工作人员向广大群众和武装叛匪家属作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 仅从7月1日到20日内,在下迭地区争取回来的武装叛匪共达1192名,收缴枪支800余支。从1958年3月28日至10月20日,经过争取和多方劝降,全州共收缴步枪1.5万多支,土枪2800余支,自动冲锋枪30支,手枪89支,刀矛6600多件,各种子弹3.4万多发,手榴弹15枚,战马249匹,轻机枪3挺。
  在平叛过程中,解放军各部队、民兵武装和武工团(队),真正做到了“既是战斗队,又是工作队”。大军所到之处,宣传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截止7月底,争取武装叛匪归降及协助各部队剿灭全部股(散)匪,已成为全甘南群众性的一场政治运动。牧区把帐圈集中起来,断绝了顽匪的粮食供应,使叛匪更加动摇和瓦解,纷纷向解放军缴械投降。就连甘南最大匪首旦巴牙高的母亲,也去争取旦匪投降,后来该匪畏罪自杀。上迭的3个民兵带了两把腰刀,一昼夜间从20公里外的安子沟脑捕回了拉路等9个村的大匪首阿某。美武乡开昌村妇女卓玛,其父参加了叛乱,一天晚上潜回家中,说:“除了他还有另外两个匪首也来了”。卓玛听后,立即报告给社主任,当即组织民兵20多人,将村子团团包围,把3个叛匪捕获。
  第三,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坚决追剿顽匪。
  在整个平叛过程中,解放军和民兵武装及武工团(队)显示了英勇顽强,不怕流血牺牲的战斗作风。内卫2团4连1排的指战员,被千余名匪徒包围在上迭尼傲村时,坚守了11个昼夜,打退叛匪的30多次进攻,击、毙、伤匪徒百余人。他们直打到弹尽粮绝,可始终屹立在阵地旁,直到支援部队赶来后才歼灭了叛匪。3月底时,11师侦察连被2000多名叛匪包围在阿木去乎,他们顽强地坚守了4天3夜,打退了叛匪的15次大规模进攻,共毙、伤匪徒200多人。连长高志忠负伤不下火线,继续指挥战斗,牵制了匪徒,使解放军主力赶到,全歼了武装叛匪。在郭切多战斗中,33团5连的指战员连续打退3500多名匪徒的5次猛烈冲击,为大部队歼灭该匪提供了保证。副连长李占元在冲杀中臀部受伤,但他用手捂住伤口,继续率领三排战士冲杀。机枪手黄家贵被叛匪的子弹打穿了腿部,血流不止,他仍坚持拼杀,直到走不动跌倒后,还爬着前进。临潭县民警小队当了解到牙关乡有200多名叛匪后,即刻连夜出击,奔袭围歼叛匪,共毙匪40多人。
  在这次平叛中,挨冻、受饿,昼夜翻山越岭,经常在大雨和泥泞中强行军,是司空见惯的,可从来没有人喊苦叫累,再次说明了党、政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战胜困难的英雄气慨与大无畏精神。3月份,解放军内卫2团4连1排的指战员,在碌曲被叛匪包围的时间里,由于叛匪的严密封锁,部队不但没有粮吃,而且几天几夜连水也喝不上,直到解围部队赶来时,被围的指战员们因饥渴而脸色大变,即使很熟悉的同志见了面也很难辨认,可从来没有一个人叫苦,仍顽强地追歼逃匪。33团3营、2营6连和独立侦察连的指战员,在追歼旦巴牙高股匪的21个昼夜中,几乎是天天下雨,全体指战员的衣服每天是湿漉漉的。大家有时行走在积水沼泽和泥泞里,有时攀登在光滑的陡壁山岩上,许多人趺倒了又爬起来继续前进。有时饥肠辘辘,接连三四天吃不上饭。有的人鞋子破了不能穿,干脆光着脚板行军。大部分人的腿都走肿了,脚底磨烂了,碰着涉水时,烂伤疼得像针扎一样,可仍没人叫苦。大家照样咬牙前进,直到歼灭顽匪为止。
  第四,实行部队与民兵相配合,充分发挥民兵组织便于开展政治争取和做群众工作的作用,利用民兵了解当地情况,熟悉地形,而又行动目标隐蔽、作战灵活的特点,彻底全歼叛匪。
  在这次平叛中,甘南指挥部和州委自始至终贯彻执行“兵民是胜利之本”的方针,向各县委和人式部发出“积极动员民兵,彻底平息叛乱”的指示,各县很快组建了33个武装民兵连和武装工作团(队),紧密配合解放军追歼顽匪。特别是白龙江两岸的叛区,处地僻远,地域辽阔,地形复杂,到处是高山密林,栈道隘口险峻异常,这对解放军大部队进剿带来了诸多困难。对此,中共舟曲县委、县武装部奉命组建由120名复转军人为主体的舟曲民兵第七连,主要担负下迭地区的剿匪任务。在艰苦的平叛战斗中,舟曲民兵第七连的全体指战员,时而穿行于峡谷急流之间,时而奔走于冰天雪地的高山密林中。他们吃苦耐劳,英勇作战;搜山清林,伏击叛匪;宣传政策,争降散匪。经过代古寺岔路口战斗、黑朵山战斗和然尕沟大小44次激战,民兵七连共毙匪194名,伤匪119名,俘匪223名,降匪529名。缴获步枪363支,短枪5支,冲锋枪4支,各种子弹2000余发,土枪701支,刀矛1100多件,骡马33匹,取得了辉煌的战绩。荣获兰州军区授予''英雄民兵第七连”的光荣称号。
  经过解放军和民兵及地方党政工作人员的艰苦战斗,到1958年12月底,在甘南境内的主要股(散)匪大部被歼灭,一场历时10个多月的反革命武装叛乱基本平息。期间有300多名解放军指战员光荣牺牲,平叛取得了重大胜利。截止1958年12月30日的统计,在甘南平叛中,战场毙匪3076名(内有活佛5名,寺院管家5名,僧官3名,土官3名,大头人16名),伤匪1105名,俘匪2065名,降匪若干名,击溃逃窜叛匪4371名。缴获各种枪支23,000多支,各种子弹75,400多发,手榴弹53枚,望远镜10架,战马2850匹。延续到1959年7月中旬,解放军和民兵在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援下,基本全歼了甘南境内的残匪武装。两年来战场毙匪若干人,伤匪2271人,俘匪5865人,降匪若干人。共缴获各种枪支17,499支,其中:轻机枪18挺,步枪10,412支,冲锋枪51支,手枪249支,土枪、火枪6769支。各种子弹90,644发,手榴弹53枚,望远镜16架,战马4388匹。平叛战争取得了决定性的重大胜利。
  (四)反封建斗争梗概
  1958年4月,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说:“匈牙利的事,在中国基本上可以避免,但是部分的还可能发生。例如甘肃的南部,只要发生造反,就是好事。部分叛乱完全可能发生的,比如西藏,心就在印度、英、美方面”。同年6月24日,毛泽东就青海省委《对全省镇压叛乱问题的请示》批复说:“青海反动派叛乱,极好,劳动人民解放的机会就到了
  甘南在较大规模的股匪叛乱被平息后,从1958年7月中旬至12月底,在省委和兰州军区党委的领导下,从内地抽调400多名军地干部,协助甘南州委和州政府开展工作。本着党的“边打、边改、边建”方针,全州又抽调1756名干部组成8个武装工作团和33个武装工作队。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配合解放军剿匪部队,分赴全州各区、乡、村和少数寺院,发动与领导群众,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封建斗争。参加人数达13.4万人(次)。主要做法是:
  一是彻底清查和逮捕参叛分子。根据兰州军区和省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中共甘南州委于1958年8月25日向各县委和武工团(队)批转州公安处制定的《有关捕人的几项政策界限规定》,提出了把21种人作为捕办对象的规定,供各地尽快严格贯彻执行。这21种人是:①主谋策划及组织领导叛乱的分子;②积极参加叛乱罪行严重的分子;③一贯反动或与反革命勾结的大小土官、头人、活佛、僧官、管家、喇嘛、阿訇等反革命分子;④归降后又有新的反革命活动的叛乱分子;⑤包庇窝藏反、坏分子或刺探搜集我军、政情报,积极支持叛乱的分子;⑥美蒋特务间谍;⑦抗拒收交枪支、破坏枪支弹药、积极帮助转移和窝藏反革命财产者;⑧一贯忠实于反动活佛和反动头人的爪牙;⑨造谣惑众,书写反动标语等,进行反动宣传的分子;⑩叛变投敌分子;⑪一贯敌视我党和人民政府,破坏各项政策,抗拒社会主义改造的阶级敌对分子;⑫凶杀、抢劫、预谋杀害人民群众的分子;
  破坏国家和居民建设的犯罪分予;⑭反动会道门头子和罪恶严重的分子;⑮敌伪党团骨干分子及有反革命活动的一般反动党团员;⑯历史上有恶迹,且有现行反革命活动的分予;⑰有现行反革命活动的敌伪军政警宪人员;⑱潜逃来甘南有破坏活动的地、富、反、坏分子;⑲强奸幼女,奸淫妇女的流氓分子;⑳惯窃、惯盗及危害严重的盗窃诈骗分予;㉑种植或倒贩毒品及严重违法走私分子。根据此《规定》的精神,全州结合反封建斗争,严格清查,及时逮捕了包括21种人范围内的各类犯罪分子若干名,其中:参叛分子若干名(占逮捕总人数的69.2%),特务45名,牧主和地主316名(占全州地主和牧主总数的87%),富农357名,反革命分子1008名,坏分子1791名,活佛192名(占全州活佛总数的86.8%),僧官667名,寺院管家384名,和尚2812名(占全州和尚总数的19.5%)。
  二是开展诉苦运动和召开各种类型的斗争大会。反封建斗争开始后,首先各工作组向各族群众大张旗鼓地宣传政策,说明来意,稳定情绪,并深入村寨、帐圈,摸底排队,访贫问苦,掌握反革命分子的犯罪事实,了解和选拔培养积极分子,然后开展“大鸣”、“大放”,让所有的人都大胆暴露对合作化,对党的各项政策的看法,畅谈对这次叛乱的认识,并针对鸣放出的问题,展开群众性的大辩论,同时还采用新、旧社会对比和算细帐的方法,让广大群众忆旧展今,忆苦思甜,提高阶级觉悟。在此基础上,各地深入发动群众,研究确定把民愤和罪恶极大的反、坏分子作为斗争对象,让各族群众申冤诉苦,展开面对面的斗争。在历时4个多月的反封建斗争中,全州约有13.4万人参加了诉苦斗争大会,共召开大小斗争会2000多次,被斗争的反、坏分子达1200多人。玛曲县集中召开的全是有4000多人参加的全县性的斗争大会。卓尼县曾召开有8000多人参加的群众斗争大会。此外,各地还对反、坏分子采取游街、游乡,边游边斗的形式,彻底清算他们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
  三是没收参叛人员的财产,彻底摧毁封建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根据省委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全州对9433户没收对象的财产进行了没收,占当时全州农牧区总户数的15%。共没收:牛9.92万头,马2.7万匹,羊42.7万只,骡1000匹;粮食144.3万公斤;黄金约22.6公斤,银元79.81万枚,人民币334.94万元,元宝7266个,白银128.8公斤,衣物33.94万件。共折价人民币约2839.8万元。当时折价出卖的没收物资达351万元,其余分配给贫苦农牧民和归集体、国家所有。据夏河、卓尼、玛曲、舟曲、临潭5个县的统计,共有16,107户贫苦农牧民分得了胜利果实,平均每户分到的生活资料折价达300元人民币。
  四是宣布取缔土官、头人和寺院的封建统治制度,废除他们拥有的一切封建特权。通过反封建斗争,彻底埋葬了封建统治阶级在甘南长期行使的一切权力和机构,宣布取消和废除土官、头人、郭哇、更察布和寺院“政教合一”的统治体制,取而代之的是以共产党为领导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民族区域自治政权。
  五是彻底关闭或拆毁宗教寺院。经过反封建斗争,在全州的242座喇嘛寺和清真寺中,除对合作寺、拉卜楞寺、郎木寺、禅定寺等6座寺院保留一些建筑和形式外,其余全部拆毁。对各寺院除逮捕者外所剩的11,431名喇嘛,只保留了249名老弱病残者守寺看院,其余全部还俗返乡参加生产。此后,在一段时间里甘南基本上停止、消失了寺院的宗教活动和喇嘛们的诵经礼佛活动。(五)平叛反封建斗争的重大意义
  1958年党领导甘南各族人民所进行的平叛反封建斗争取得了伟大胜利,它从根本上推翻了千百年来的封建压迫剥削制度,废除了封建统治阶级享有的一切特权,把广大藏族人民从封建桎梏下彻底解放出来,成了新社会的主人。它不但改变了旧的生产关系,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公有制,而且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为建设繁荣、昌盛的新甘南创造了条件。它为加速甘南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步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下述四个方面:
  第一,明令废除封建压迫剥削制度,取消寺院和封建主的一切特权。通过平叛反封建斗争,在甘南彻底废除了土司制和“政教合一”的统治体制。禁止任何寺院给各部落委派赤哇、格贵、夏绒、存德、吉哇、更察布、经头、温布、干索目、格日刚吾、娘德仓等土官头人;宣布取消各寺院和土官及部落头人私设法庭、监狱的旧法令,剥夺他们受理民事、刑事案件的权力,更不容许以后有打罚、扣押、捆绑群众的违法行为发生。并废止他们长期拥有的干涉人身自由和歧视压迫妇女等方面的一切特殊权利;取消他们向群众派款、派差役和收地租钱的一切封建旧制度;取消各地煨桑时烧牛羊、烧粮食的陈规陋习。总之,这样做的结果是彻底砸烂千百年来束缚藏族人民的封建枷锁,在甘南大地上创建一个崭新的世界。此外共收缴社会流散枪支11,021支,从根本上消除造成长期社会不安定的隐患,肃清多年来扰乱甘南社会秩序的国民党匪特和反、坏分子,为保障甘南以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第二,彻底摧毁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宣布取消寺院(包括活佛)和土官头人对草原、森林、土地、河流、矿山等资源的私有权,全部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这样,既壮大了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经济,也极大地解放了甘南的社会生产力,伴随着生产关系的改变,社会生产水平得到很大发展。工农业的产值比以前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开始蓬勃兴起,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第三,建立了新型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1958年8月,甘南在平叛反封建斗争过程中,受全国、全省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冲击和影响,也一哄而起地大办人民公社,到9月中旬,全州各县在首先建立区、乡政权的基础上,迅速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共建立全民所有制的人民公社47个,入社户数达56,515户,占全州总户数的91.3%;入社人口达31.93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93%。在这47个人民公社中,有36个是由原来的655个初、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而成的,有11个公社是由个体畜牧经济“一步登天”而建成的。这样,全州基本上消灭了私有制,建成了清一色的全民所有制,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和民主改革的任务。
  第四,培养了一批当地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壮大了党、团组织,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民族区域自治。在反封建斗争中,甘南涌现出22,000多名出身贫苦家庭的积极分子,经过斗争实践的锻炼和考验,他们之中有905人加入中国共产党,556人入了团。有1400多名党团员和积极分子编组成立了11个民兵连,担负起保卫胜利果实和工农业生产建设的光荣职责。这样,党依靠平叛反封建斗争中形成的有觉悟的农牧民阶级队伍和干部队伍,不但完成了对旧的封建基层政权的彻底改造,而且壮大了自己的组织,增添了新鲜血液。经过平叛反封建斗争截止到1959年底,甘南的各级党组织由1957年底的235个增加到387个;全州党员由4941名猛增到9252名,增长了1.8倍;其中少数民族党员由1453名增加到1902名,增长了30%;少数民族干部由904人增加到1122人,增长了24%。(六)扩大化遗留问题
  1958年甘南局部地区发生叛乱后,党和政府采取用革命的武装消灭反革命的式装,平息了叛乱,其主导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平叛反封建斗争也取得了伟大胜利,其历史功绩是不可否认和磨灭的。但由于党自1957年以来,'‘左”倾思潮开始在指导思想上占了上风,特别是八届十中全会后,党犯了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与此同时,甘南的平叛反封建斗争是和当时全国、全省掀起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同步进行的,并相互渗透、交织在一起。这就不可避免地在中后期,处理平叛、反封建这一重大问题上发生严重的偏差,咎其根源主要是违背了中央的“慎重、稳进”方针,没有完全贯彻党的“区别对待”政策,没有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出现了 “五错”(错划、错捕、错判、错斗、错没收)等失误,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主要表现在:
  一是错划的剥削阶级面和对反动势力的打击面太宽。甘南藏区在解放初期,由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不分、不斗,不划阶级”等政策,从而使广大藏区的阶级矛盾和阶级对立不甚明显,社会秩序较为安定,民族关系特别是汉、藏之间的关系比较融洽,农牧业生产恢复发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在1958年的反封建斗争中,由于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左”倾思想在省、州领导层中占了主导地位,再加上他们对牧区的经济形态、社会结构和阶级关系了解得不够深刻,往往在作重大决策前后又未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因而机械地生搬硬套内地农业区的一些做法,在全州的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划分了“五等户”,即:一等户——相当于地主、牧主、封建主等;二等户——相当于富农、富牧;三等户一一相当于中农或贫下中农富裕户;四等户一相当于贫农、贫穷户;五等户一一相当于雇农或极贫户。同时在划定过程中,又缺乏掌握第一手的调查材料,各地执行的标准不够一致,控制、审批极不严格,结果扩大了剥削阶级面。全州所划定的牧主、富牧一般占牧区总户数的15%至20%,剥削阶级人口占牧区总人口的31.5%。如德乌鲁市(夏河县)博拉公社的一个生产队,所划的剥削阶级面占总户数的26%。1961年全州对阶级成分初步复查后,占总户数的6%,错划率达70%以上。1958年全州许多乡、村所划的剥削阶级面,占总户数的20%以上,这对甘南以后在农牧区正确贯彻执行党的阶级政策,造成了一定的混乱和困难。
  甘南在反封建斗争中,由于执行了逮捕21种人的政策规定,全州除划定的6780名地、富、反、坏分子外,还给许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范畴的人冠以“叛乱分子”、“反坏家属”、“反革命社会基础”、“降匪”、“劳改犯”、“集训犯释放分子”、“释放犯”等种种名目的帽子,均按“专政对象”对待。仅碌曲、玛曲两县划为“反革命基础”的就有1.5万人之多,占两县总人口的1/3以上。这样,不仅扩大了“专政对象”,而且在一定范围内伤害了团结对象",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革命阵营的力量,把一些群众推到了反动势力一边。
  二是错捕、错判者的数量过大。甘南在1958年的平叛反封建斗争中,逮捕一批反革命分子是完全必要的,也是正确的,适时的。否则,甘南藏区的反革命叛乱就不能从根本上平息,社会治安也不得宁静,人民政权就有被颠覆的危险。在如此大规模的群众性的革命运动中,由于阶级敌人的残忍性和野蛮性,激起了各族人民群众的义愤,在错综复杂的平叛反封建中,一时多捕办一些叛匪骨干分子也是十分必要和不可避免的。但由于受上级主要领导“左"的思潮支配和影响,在实际工作中没有严格执行中央制定的“首恶和胁从,骨干和一般,作恶多端,民愤极大者同没什么民愤或民愤不大的分子,加剧叛乱和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同思想反动但无反革命活动的分子,叛乱地区和未叛乱地区严加区别”的方针,及对投降者采取的“四不”(不杀、不斗、不判、不管)政策。也未完全执行州委制定的《若干政策规定》中提出“凡属主谋策划者或直接指挥叛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叛乱、罪行严重的骨干分子必须惩办。已捕获的和俘虏的不能释放,未捕获的要设法追捕到案”的意见,而是采取了"对巴捕获的俘虏一个也不能释放,未捕获的应想尽一切办法追捕归案”、"对违法走私分子、国民党敌伪军政人员、敌伪党团员,只要在这次叛乱中有罪恶活动,不管他是什么人都一律逮捕起来”和“甘南一案”的错误方针,以及“先捕人后找材料”、“按人口分配捕人指标和任务”的荒唐做法。另外,在平叛中对被俘和归降人员进行集训教育后,使之认清罪行,并揭发反动分子的罪恶后,也未严格执行“教育与改造一般分子和胁从分子,孤立打击首恶”的方针政策,而对他们重新“法办”。这样就混淆了叛与非叛、一般与首恶、镇压与教育的界限。其结果不但捕人的数量太大,而且逮捕了一批不该逮捕的人,同时也错捕了一批受蒙骗的劳动人民和表现良好的统战对象。有的地区分配的捕人数字超过了当地成年大人的总数,尤其是在平叛不彻底、残余反革命势力较大的地区,错捕的人就更多。全州在1958年初巴安排职务的500多名统战人士和2000多名中小头人中,逮捕者多达90%以上,其中有一大部分人是根本不该捕办的统战对象。截止1961年6月,全州自1958年以来共逮捕各类人犯累计达若干人,占甘南总人口的7.1%。其中:藏族人犯若干名,占全州藏族总人口的8.6%,这里面真正属于该捕办的匪首骨干分子仅占总数的8.5%,而捕办了的一般参叛人员达91.5%。这显然是滥捕的人员太多。其结果不但不利于分化、孤立和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革命队伍的力量,孤立了自己。在大量捕人的基础上,1958年11月5日,州委又向各县批转了州公安处关于《对叛乱分子处刑的意见》,在其12条量刑规定中,最轻的是第8条,即:"对被迫参匪者,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样,由于错捕的对象太多,量刑又重,清案和审查取证的力量薄弱,进度缓慢, 再加上监狱的设施及其容纳量有限,囚犯拥挤不堪,饮食生活条件极差,对疾病的防治又无措施,因而造成了一大批囚犯的死亡,给许多家庭带来了悲剧性的后果。
  三是错斗争的对象太多。甘南在反封建斗争中,对一些主谋策划和指挥叛乱及血债累累的敌对分子进行批斗,这无疑对打击阶级敌人的嚣张气焰,进一步巩固平叛反封建的胜利成果,震慑反动势力,助长人民群众的革命志气,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在具体实践中,甘南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和两个界限,即阶级界限和敌我界限,从而也错误地株连、批斗了一些根本不该批斗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和群众,给他们戴上了各种不应该戴的政治帽予。当时,在甘南的2200多名寺院活佛、管家、僧官、阿訇、满拉和土官及大小部落头人中,除极少数人而外,绝大多数人在反封建斗争中被大小会议轮番批斗,仅在县、社(乡)召集的大型会议上被批斗者达3000多人次,其中绝大多数人是不应该批斗的对象,其结果是伤害了他们对党和政府的政治感情。
  四是错没收的范围太广。在平叛反封建斗争中,没收反动牧主的牲畜、财产和反革命分子本人的一份牲畜和财产,这是党的一贯政策,既是对的,也是应该的。但由于全州当时对阶级划的不准,阶级政策的规定又不明确,剥削阶级面划的太宽。同时对哪些是叛乱分子,哪些人不应当按叛乱分子对待,以及如何对待守法牧主和反动牧主,如何对待反革命分子和反革命家属的政策标准界限不清,也未完全执行中央的“没收反革命分子本人一份财产”的规定。也没按州委《关于若干政策问题意见》中“首要分子的财产,除留给其家属必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外,应一律没收”的规定办理,而是采取了 “凡是被捕、被斗争者,一律没收其全部财产”的做法,因而使全州被没收的户数占牧区、半农半牧区总户数的26.2%,没收的牲畜占总头数的47.3%。没收面较大的夏河县博拉公社,共没收了476户,占该社总户数1593户的29.8%。就是没收面较小的碌曲县尕海公社,被没收户也占该社总户数的22.5%。据统计,全州凡是涉及到叛乱的公社或村寨,没收户都占总户数的20%以上。有的地方对上中牧和富裕牧民以下成分的参匪者也进行了没收,而且比例很高。截止1958年12月底的统计,全州共没收牛、马、羊、骡55.52万头(匹、只),折价人民币1700多万元。共没收人民币、银元、黄金、白银、元宝、衣物、粮食等折价人民币达1100多万元。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是甘南划定阶级的标准和执行的阶级政策有“左”倾扩大化的倾向,导致了没收对象和没收财物太多的不良后果,给许多群众的生活和发展农牧业生产造成了困难。
  五是错关闭或拆毁的喇嘛寺和清真寺太多。寺院向来是群众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和当地民族文化结晶的聚宝盆。中央一再指示:“对待宗教信仰问题,必须长期的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坚决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不尊重宗教信仰,既要使我们政治上被动,而尊重了宗教信仰,就能在政治上取得很大主动”。在1958年的反封建斗争中,甘南对宗教制度进行全面改革,目的主要是废除不合理的部分,实行“政教分离”,取消宗教特权,改变宗教参与行政等事务的制度,其结果在冲淡宗教影响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果。但在实际改革过程中,大大偏离了 “政教分离”,“废除宗教特权”这个中心宗旨。同时也过高地估计了群众当时的觉悟程度,把意识形态领域里人们观念的改变看得过于简单化,从而放弃了继续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这一原则,忽视了宗教信仰在少数民族中的长期性、群众性和民族性。当时,州委指出:“党的统战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仍需坚持,但它必须服务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这个根本目的。任何一个人若有违背这个根本目的的活动,都不能认为它是宗教活动,而要以反革命分子论处”。在这种指导思想的支配下,全州采取了一些“左”的做法,对喇嘛寺、清真寺的改革混淆了是非界限,超越了群众的思想觉悟基础。在1958年的反封建斗争后期,甘南采取“把所有寺院一律搞臭、搞烂、搞散,活佛、昂欠一律取消,年轻的还俗学习”的做法,对全州196座喇嘛寺除拉卜楞寺等6座寺庙在形式上保留外,其余全部拆毁,许多民族文化文物古迹未能得到保护,或被破坏,或被盗窃流失。全州46座清真寺一个没留,全部拆除捣毁。在以上240多座寺庙宅地中,有的办了农场,有的作为居民点,有的被拆除种地,有的被国家机关单位占用。对全州的15,592名和尚,除4100多名参叛分子在战场被击毙或逮捕外,余者11,000多人中只将249名老弱病残者留寺维持喇嘛生活,其余均返乡还俗,参加生产,进行教育改造。有不少和尚还乡后没有得到妥善安置,甚至遭到了不应有的歧视和打击。教育改造也未完全坚持“以理服人”的原则,而是采取强迫的手段,用简单粗暴的方法,去解决人们精神世界领域里和意识形态中的问题。许多学习训练班,变成了劳动改造教养所,加上物质生活条件极差,劳动量过重,死了一批人,造成了极坏的后果和不良影响。
  (七)结论
  综上所述,1958年春,发生在甘南局部地区的是一场在美蒋间谍、特务和“藏独”分子唆使、策划、支持下,由极少数反动僧侣、土官头人煽动和组织领导的,以极个别寺院为据,点,以封建部落为基础, 以反对共产党的领导,抗拒社会主义改造,妄图颠覆人民民主政权为目的的反革命式装叛乱。在党中央和省委的领导下,中共甘南州委、州政府依靠甘南各族人民,积极支援和配合解放军,采取“军事打击和政治争取相结合”的方针,很快平息了叛乱,取得了平叛战争的伟大胜利。紧接着,遵照“边打、边改、边建”的方针,在全州掀起大规模的反封建运动,彻底推翻千百年来的封建压迫剥削制度,消灭封建剥削阶级的经济基础,废除一切封建特权,改变旧的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把广大藏族人民从沉重的封建桎梏下解放出来,真正翻身做了新社会的主人,创建了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最终完成了甘南民主革命的光荣任务,开始实践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民族事务、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力的政治生涯。但在反封建斗争中,由于受全国、全省“左”倾思潮的支配和影响,州委、州政府在执行中出现了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失误,产生了“错划、错捕、错判、错斗、错没收"的倾向,其主要原因是违背了中央既定的“慎重、稳进”方针和“不分、不斗,不划阶级”、"区别对待”等政策,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淡忘了分清敌友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这一原则,造成的后果是使部分农牧区一时丧失了大批劳动力,制约了农牧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并酿成了甘南在一段时期内阶级关系和民族关系较为紧张的局面,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这是一个应该认真总结、深刻汲取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以此为鉴,引以为戒。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出版者:甘肃民族出版社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记录了甘南新民主主义时期党在甘南的活动,社会主义过度的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甘南党史人物等等的详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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