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风反右派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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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442
颗粒名称: 二、整风反右派斗争
分类号: D651.6
页数: 7
页码: 204—210
摘要: 自党的"八大“提出全党整风后,1957年4月中央发出了《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提出这次整风的主题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重点是在全党进行一次普遍、深入的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
关键词: 整风运动 反右派斗争 甘南州

内容

二、整风反右派斗争
  自党的"八大“提出全党整风后,1957年4月中央发出了《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提出这次整风的主题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重点是在全党进行一次普遍、深入的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强调这次整风是一次严肃认真的思想教育运动,也是一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运动,一般采取个别谈心或开小组会、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不开批评大会或群众性的斗争大会。到1957年5月,党内外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及党政干部的思想作风提出了大量的批评和建议,基本上是诚恳而正确的。但也有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借这次整风的机会向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发动猖狂的进攻。据此,毛泽东写了《事情正在起变化》一文,标志着党中央的指导思想发生了变化,运动的主题由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转向敌对斗争,由党内整风转向反击右派。当时,甘南的整风反右派斗争,也是在全国的这种大氛围的制约和影响下进行的。仅1957年和1958年两年中,全州划定右派分子392人,绝大多数是文教卫生和科研战线上的知识分子。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的中国,反抗和敌视社会主义的势力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要不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和共产党的领导,实际上没有完全解决。因此,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党的领导的“右派分子”也确实存在,但只是极少数。由于当时党对阶级斗争和右派进攻的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和判断,对斗争的猛烈发展没有谨慎地掌握,结果使反右派斗争愈来愈扩大化了。1957年6月,中央指示全国右派中需要点名批判的大约4000人,10天之后,人数扩大了一倍。8月,中央要求运动进一步在全国的县、市(区)、大厂矿和中小学教职工中展开,要深入“挖掘右派”。9月,全国共划定右派6万余人,到1958年夏季运动结束时,达55万人。并从政治上判定右派的性质是敌我矛盾。与此同时,甘南的反右派斗争在后期是与1958年的平叛反封建斗争交织进行的,特别是在1958年下半年进行了一次“反右补课”,并将反右斗争延续到1966年。10年间,全州共划定右派444人,其中:1957年和1958年划定392人,占总数的88%;从1957年到1965年划定47人,占10.6%;1966年以后划定5人,占1.4%。这样,甘南在长达10年时间的反右派斗争中,无论从数量、性质和方式方法上,都导致了这场斗争的延续扩大化。
  和风细雨式的整风
  1957年5月,州委根据省委关于“在牧区整风主要是检查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多征求民族上层和当地民族干部意见”的指示精神,对全州的整风运动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首先,州委召开扩大会议,对甘南如何进行整风运动进行讨论研究,统一认识,明确整风的宗旨和方针政策及方法措施。其次,为加强对整风的领导,州委成立了由谢占儒、董宏杰、王如东、李加夫(军)、马宗瀛、香巴才仁、杨培发、马学海、张文献9名领导同志组成的整风领导小组。各县委也成立了整风领导小组。三是确定了甘南整风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及其表现在民族问題上的大汉族主义;检查民族关系、党内外关系、汉族干部与民族干部之间的关系,党与民族宗教上层之间的关系,党与少数民族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检查党的民族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检查领导与群众和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问题。根据甘南的具体情况,州委决定全州的整风运动分三批穿插进行。具体安排是:第一批先在州级(包括军分区)单位的各党组织內开展整风运动,取得经验,予以推广,各县不搞试点。从1957年5月15日开始到10月底结束。第二批在临潭、舟曲、卓尼、夏河4个县的县级机关进行,从1957年11月初开始整风,到1958年2月底结束。第三批在临潭、舟曲、卓尼、夏河4个县的区、乡及碌曲、玛曲两个县进行,从1958年9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
  甘南州、县的整风运动共分四个步骤进行。第一是学习文件阶段。首先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学习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报告,和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其次由各单位领导根据个人的学习心得和体会,结合学习《矛盾论》、《实践论》,向全体干部作3至5次的辅导报告。临潭、卓尼、夏河、舟曲4个县,在整风中除了学习规定的文件外,还学习有关农业合作化的办社文件等。通过学习文件,提高广大干部对整风的认识,解除顾虑。第二是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阶段。主要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让各族各界人士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畅所欲言,广开言路,鼓励批评和提意见。第三是边整、边改阶段。州、县严格遵照省委关于“边学习、边检查、边改正”的指示精神,把整风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对群众提的批评和意见,分类排队,梳成“辫子”,认真研究讨论,做到及时解决。如在半农半牧区着重解决农、牧矛盾问题,在农业区重点解决干群关系等。第四个阶段是严格掌握政策,认真处理整风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对已作了处理和改正的个人历史问题,概不追究。二是不纠缠琐碎的生活细节问题,以免发生混乱。三是在运动中发现个别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和反革命行为时,一律交公安部门侦处,不和整风绞在一起。五是对一般少数民族党员,在检查时不要求太严。对牧区的少数民族党员,只进行有关文件和民族政策的学习,不作检查。六是对非党员干部愿意参加整风的应积极欢迎,并允许他们随时退出。七是对在整风中检查出犯了错误的人,除严重违法乱纪者外,一槪不给予组织处分,并耐心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八是对在整风中发现的少量贪污问题,尽量帮助其自动交待,退出赃款,一般不给处分。由于指导思想和方式、方法的正确,甘南的第一批整风基本上是平稳健康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敌我矛盾性质的反右派斗争
  从1957年8月后,随着全国整风反右派斗争的深入发展,甘南的整风开始转向反击右派,并逐渐发生了扩大化的倾向,特别是在所谓的“大鸣”、“大放”、“大民主”中,增加了反击右派进攻的内容,延续到1958年的平叛反封建斗争,两者交错起来进行,矛盾性质发生了质的变化。有的县还在1959年重新进行了“反右补课”。
  甘南的整风在运动刚开始时,无论在指导思想和方法步骤等方面基本上是正确的,但后来由于受全国整风反右大气候的制约和影响,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偏差。当时,全州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召开党内外干部座谈会,号召和引导大家以“大鸣、天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形式向党提意见,帮助党整风。州政协、州委统战部等部门还召开 “神仙会”,即:邀请合作地区的民族宗教人士、工商界的中上层人员和社会知名人士参加会议,鼓励他们向党和政府献计献策,提批评意见。当时许多人出于对党的热爱,提了不少批评意见和建议。但党内一些领导同志却曲解为这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从而夸大其辞,无限上纲,把他们视为“右派的进攻”应进行反击,并组织人员内查外调,查出身、查历史、查社会关系、查以往的发言记录。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同时进行无休止的批判斗争。这样,使运动的矛头由党内转移到了党外,由人民内部矛盾性质的整风,迅速转变为敌我矛盾性质的反右派斗争。刹时,那些曾真心诚意向党提出过批评或建议的同志,昼夜之间就被打成了 “右派分子”。截止1958年10月底,州、县和各区、乡参加整风的干部职工共有5315人,其中:党员1548人,团员1187人,非党群众2580人。经过反右斗争共划定“右派分子”279人,其中:州级75人,6个县204人。占全州参加整风干部总数的5.25%。其中党员中右派41人,团员中右派47人,一般干部职工中的右派19人。特别在州直机关被划定为右派分子的75人中,有州委副书记香巴才仁(藏)、副州长王如东和段耀、卢世义(藏)、韦应文、陆吉庆、兰文选(藏)、刘敏学6位中级干部,使全州和部分部门的工作及个人在政治上、生活上蒙受了很大损失。到1962年后,这些人才被甄别平反,重新恢复了领导工作。
  在整风反右中,甘南通过“大鸣”、“大放”,揭示出来的绝大多数问题是正确的,对改进党和政府的工作是大有裨益的。全州共提出各种意见20,908条,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单位机构重叠,人浮于事,工作互相推诿、扯皮;有的单位领导闹不团结;有些部门文件报表繁多;有的领导侧重于开会,发指示,很少到第一线具体指导工作。二是有的领导干部骄傲自满,官僚主义严重,对违纪干部长期不作处理。如临潭县联社的干部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达12人,占该社职工总数的9.8%,贪污现金达2万元。还有该县粮食科有几位职工严重失职,造成大量粮食被盗和霉烂。三是浪费现象普遍严重。如州商业处附设门市部,因盲目进货使商品滞销,积压货款达10.7万元;州食品公司高价收购牛羊960头(只),仅此一项亏损4469元。州邮电局不就地购材而从东北调来木头,多开支4万多元。四是在粮食问题上丰收年景没有做到多购多收,储备一定的存粮,还销售了部分储备粮。五是在财政收支上有大手大脚的花钱现象,该收的稅没有收上来,而不该支的项目却开支了。针对这些问题,州委、州人委遵照“边整、边改”的原则,进行彻底整顿和处理。但对一些带有片面性或过激的言论,并非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而当时许多领导干部却视之为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炮弹”。还有些人对社会主义现实和理论提出的一些问题和设想,即使方向上有偏差,也应该通过讨论和教育的方法来解决,不应该当作反社会主义的言论加以打击。还有的对当时阶级斗争形势估计过于严重,把一些家庭出身不好,政治历史上有些问题或生活作风方面犯有一定错误的人,错划为“右派分子”,极大地伤害了一部分干部职工的感情,造成了不良的后果。
  整风反右斗争扩大化的后果及平反改正
  通过整风反右派斗争,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大鸣大放,一把火烧敌人,也烧自己的缺点,这两者都是我们所要求的”。事实证明整风反右的烈火,不但烧掉了 “敌人”,而且烧掉了各级干部中的 “三风",即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此外,在甘南州划定“右派分子”时,由于受全国极“左”思潮的影响,犯了扩大化的失误,使不少对党和革命忠贞的同志,许多同党有长期合作历史的民族宗教和各界人士朋友,不少有才能的知识分子和政治上热情高而不够成熟的青年,在这场运动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蒙受了长期的冤屈和压抑,未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作用。这不但是他们个人的损失,也是整个国家和党的事业的巨大损失。这一点特别在本来就十分缺乏人才的甘南,就显得更为突出。由于反右派扩大化的后果,从而使更多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对党的信任感,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这是党和国家的政治损失,也是建国后党的历史上应该汲取的一个深刻教训。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州委、州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揭批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的罪行,肃清极“左”流毒和影响,全面拨乱反正,彻底平反冤假错案,认真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积极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干部政策。1978年4月,中央决定全部摘掉“右派分子”的帽子,并为被错划者平反。截止1979年底,甘南对从1957年至1966年10年间所划定的444名右派分子,除6人维持原定性结论外,其余438人均作了平反改正,其中:1962年前后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112人;1979年平反改正326人。在这些平反后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人员中,重新恢复公职、安置工作的173人;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的11人。对受株连的家属安置工作的有3人。恢复城镇戶口和粮食关系的24户,共计211人。在改正右派后恢复党籍的有21人,承认预备党员资格的9人,解决1962年遗留问题的2人。对州直机关单位原划定的132名“右派分子”,除1962年后改正的41人外,这次对91人全部作了平反改正。州委在改正右派工作结束后,又进一步落实知识分子等方面的政策,使过去长期在政治上和生活上受到压抑的同志卸下包袱,重新振奋精神,投身到为甘南的四化建设贡献力量的洪流中,发挥他们的余热和重要作用。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出版者:甘肃民族出版社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记录了甘南新民主主义时期党在甘南的活动,社会主义过度的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甘南党史人物等等的详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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