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党在甘南藏区建政的特征与经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418
颗粒名称: 六、党在甘南藏区建政的特征与经验
分类号: D235.42
页数: 8
页码: 98—105
摘要: 党中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人员,大都由人民解放军的干部、老区干部和新参加革命的知识分子组成。在领导层以共产党员为主体,包括相当数量的各界爱国人士。这就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的统一战线政权,即人民民主政权。但在解放初,党为了开辟甘南藏区工作,在各级政权中既保持绝对的领导地位,又体现统一战线政策,同时更便于联系各族群众,广泛宣传政策,团结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力量,孤立一小撮国民党残余匪特,壮大统战队伍。
关键词: 党的建政工作 甘南州

内容

全国解放后,党中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人员,大都由人民解放军的干部、老区干部和新参加革命的知识分子组成。在领导层以共产党员为主体,包括相当数量的各界爱国人士。这就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的统一战线政权,即人民民主政权。但在解放初,党为了开辟甘南藏区工作,在各级政权中既保持绝对的领导地位,又体现统一战线政策,同时更便于联系各族群众,广泛宣传政策,团结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力量,孤立一小撮国民党残余匪特,壮大统战队伍。因此,在州、县、乡、村的政权建设中,因地制宜地实行“三三制”的制度。即在政权机构的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非党进步分子(包括半脱产人员)和民族宗教人士各占1/30根据这个民主建政的指导思想,党采取一系列正确的民族工作方针和政策,经过几年艰苦细致的工作,很快在甘南藏区打开了工作局面,站稳脚跟,赢得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信赖和拥护,逐步建立健全了州、县、乡三级自治政权。到1956年底,在甘南藏族自治州的正副州长和下辖6个县的正副县长及110个乡(镇)的正副乡(镇)长中,共有426名三级领导干部。其中:共产党员干部130名,占总数的30%;非共产党员干部130名,占30%;土官头人和活佛、僧官166名,占40%。这就形成了一个“三三制”的政权结构模式。
  解放初,党为何要在甘南藏区实行“三三制”的政权制度呢?首先是由甘南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背景决定的。甘南藏族自治州位于川、甘、青3省交界的偏远地带,是个以藏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1949年9月底时,甘南境内共有大小封建部落和旗制110多个,总计29.7万人,其中藏族占2/3。另有佛教寺院144个,清真寺40余个。共有活佛、喇嘛、尼姑约1.5万人,占总人口的4.7%。有民族、宗教中上层人士50多名,有中小土官、部落头人、活佛、阿訇、满拉等300多人。1949年10月甘南解放后,虽然摧毁了国民党政权的统治,但以卓尼杨土司为中心的封建土司制度,以夏河拉卜楞寺院为主体的“政教合一”的统治体制依然存在,各种封建割据的统治基础,没有发生丝毫的变化和动摇。大部分土官头人、活佛、僧官仍旧掌握着当地的政教大权,他们在群众中拥有较高的威望和重大影响。宗教传统在人民群众中,特别是藏传佛教在藏族群众的头脑里占有统治地位。再加上甘南处地偏远,疆域辽阔,自然地理状况异常复杂,境内不但拥有畜牧业、农业、林业和农林牧纵横交错的多种经济形态,而且经济基础极为薄弱,生产技术相当原始,文化教育十分落后,人民生活极端贫困。这就形成了甘南藏区多种社会政治力量和残余的封建势力,及经济形态交叉并存的特殊现象,也构成了甘南社会背景复杂、斗争异常激烈、工作任务非常艰巨的环境条件。也就是说,党在甘南进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形势和一些重大难题,不得不因地制宜地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特殊措施,来完成基层建政的迫切任务。
  解放初,党之所以在甘南藏区建立“三三制”的政权制度,也是由当时的一些主观和客观因素决定的。一是党的影响在各族人民群众中还很微弱,特别是在偏远地区的广大农牧民群众中几乎是空白,党的一系列民族宗教政策不能直接和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见面。许多群众工作,都是通过土官头人、活彿、僧官去间接进行的。党群之间、干群之间事实上存在着很大的隔阂。因此,各少数民族群众对党和政府抱着疑惑、观望的态度。二是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在整个甘南还没有建立一个乡、村党支部,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中的党员极少。当地和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正处在起步阶段,一时还很难抽调较多的干部,奔赴开辟基层工作的第一线。三是县、区两级的党政负责人,基本上是从革命老区和汉族地区调来的干部。他们中的许多人,因不懂藏语而了解不到当时的社情、民情,又不熟悉少数民族的生活和风俗习惯,缺乏民族工作的实践经验。因此,整个工作往往浮在上面,深入不下去。四是以马良为首的国民党残余匪特,流窜在甘、青、川3省交界的部分藏区,暗地煽风点火,造谣惑众,四处骚扰,大肆烧杀劫掠,极力阻挠和破坏党在甘南建立人民政权。这些都对党开辟甘南藏区工作,造成了巨大困难和设置了重大障碍。
  对此,党坚持“慎重、稳进”的工作方针,依靠广大党员和各族群众,紧密围绕经济建设和各项中心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结合甘南的社会、经济、民族、宗教、文化和自然等特征,认真实行“不分、不斗, 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扶持贫苦牧民发展生产的”政策,积极配合开展剿匪反霸、抗美援朝、土地改革、禁铲大烟等运动。向各县、乡、村派遣工作组,深入基层,到各少数民族群众中去,倾听多方面的意见,广泛宣传政策,动员群众。努力做好民族、宗教界中上层人士的工作,排除各种干扰,及时调解草山边界纠纷,认真处理历史遗留下来的诸多民族问题。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积极恢复和发展农牧业生产。尽可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很快在夏河、临潭、卓尼、碌曲、玛曲、舟曲6个县,建成了具有“三三制”特征的县、乡(镇)两级政权。在6个县的27名正副县长中,配备共产党员干部9名,占总数的34%;非共产党员干部6名,占22%;土官头人、活佛、僧官12名,占44%。在110个乡(镇)的395名正副乡长中配备共产党员干部119名,占总数的30%;非共产党员干部154名,占39%;土官头人、活佛、僧官122名,占31%。特别对那些民族宗教界中的爱国知名人士,在基层政权中赋予他们职、权、责后,绝大多数人能主动靠拢党和人民政府,积极负责地开展工作,认真完成布置的任务。由于解放初党在甘南藏区的基层建政中,突出地实践了“三三制”,这就大大促进了农牧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在全州范围内形成了一个民族平等、团结、和睦、友爱、互助的新型关系。
  党在甘南藏区建立的这种“三三制”政权,概括起来有以下3个特点:一是突出地体现了党的民主建政宗旨。这种“三三制"的建政方针,实际上是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各根据地采取的“三三制”政策的继续,它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了党与非党人士、党与民族宗教人士,在建政中合作共事的优良传统,能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民族工作中得到具体落实。同时也从建政方面体现各民族、各阶层人民的共同利益,使各级政府都能广泛地按人民群众的意愿行使权利,从而在甘南各族人民的心目中树立了一个民主治国、建政的良好形象。它对于党全面开辟甘南的各项工作,创造了一个新开端,也起到了 “金钥匙”的决定性作用。二是充分显示了党的统一战线威力。在建设“三三制”政权中,党首先考虑到民族宗教界中上层人士在甘南的重大影响,充分尊重和依赖他们,坚持同民族宗教界的进步、开明人士合作共事的原则,发挥他们在建政中的积极作用,较大比例地在州、县、乡三级政权中,安排他们的领导职务,增强他们的参政、议政意识,进而使各级政权享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广泛性。其次深化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民族关系,每当各地发生重大问题时,都先和他们平等协商,反复酝酿,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才让他们出面或协助去办,实际上是起到了桥梁的作用。这样做的结果,使党的统战政策在建政中得到具体落实,也充分说明党建立的统一战线,不但是革命战争年代克敌制胜的法宝,而且是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的重要保障。三是全面揭示了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后,党在甘南藏区做了大量基层建政工作的基础上,于1953年10月1日成立了甘南藏族自治区(州),逐步设立、健全各级自治机关,并根据甘南的民族、经济、文化等特点,制订了一些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推广使用藏语言文字,创办藏文报刊和藏语广播电台。大力培养当地少数民族干部,积极促进和发展甘南的民族经济及文教卫生等事业。到1956年底,甘南的少数民族干部由1949年10月的17名增加到1162名,增长了68倍,其中有245名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州、县、乡三级党政领导职务。这样,党从建设“三三制”的政权方面入手,高度重视甘南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主权,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既能满足甘南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愿望,又稳定政治局势,调和一些比较尖锐的社会矛盾,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加强藏、回、汉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同时也进一步巩固、完善了各级人民民主政权。
  回顾解放初党在甘南藏区建立“三三制”政权的实践,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基本经验:
  第一,结合甘南实际,全面、准确地实行“不分、不斗,不划阶级” 和“依靠劳动牧民,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稳定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对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是完成“三三制”建政的根本保证。解放初,党在甘南藏族聚居的牧区、农业区和半农半牧区,都没有进行土地改革运动,也没有划定阶级成分。在回、汉杂居的临潭、西固(舟曲)等县的农业区,也对佛教寺院和清真寺的土地、财产一概未动。对少数民族中的地主,只没收其土地,其他财产一律未动。对临潭县的西道堂(伊斯兰教的经济群体)只征收了出租的土地。对民族中上层人士及其他爱国守法人员均未进行面对面的斗争,而是采取“保护过关”的办法。在全藏区的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对小商、小贩和以寺院名义经商的当地藏族商人,采取了以“更加缓和的方式逐步实现”的政策措施,通过配发营业证,动员他们参加工商联和加强税收管理等办法,使他们逐步走上公私合营的道路。对各寺院和西道堂的商业,都基本上未予触动。与此同时,党把发展民族经济放在了重要地位,大力开展民族贸易,发放生产救济贷款,进行人畜疾病的防治等工作。
  第二,严格遵循民族工作“慎重、稳进”的指导方针,是建立健全 “三三制”政权的关键环节。党在甘南建立“三三制”政权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工作路线。从甘南的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的按照“三三制”的原则,逐步实施建政方案。首先正确地把握民族工作的方向和任务,把工作重点放在尽量减少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隔阂与矛盾方面,进而巩固和加强藏、回、汉各民族的大团结。其次注意克服盲目急躁情绪,反对和纠正急于求成的急性病做法。不搞“一刀切”,不照抄、照搬内地的做法,而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采取“慎重、稳进,逐步推广”的方法,先多次派遣工作组,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迫切关心的问题。认真选拔和培养积极分予,不断壮大统一战线队伍。从各方面争取群众,争取民心,逐渐为建设“三三制”的县、乡、村政权创造条件,然后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稳步建立,逐步扩展,达到逐级健全,长期巩固之目的。
  第三,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搞好“三三制”建政的决定因素。甘南刚解放时,仅有当地民族干部10多名,绝大多数干部是国民党旧政权的留用人员和随军来的老区干部。当地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奇缺,造成党开辟甘南藏区工作和建政的难点问题。对此,自1953年10月1日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后,中共甘南工委就把培养民族干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出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决议》,全面安排,统一部署,积极、大胆地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兴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并采取“以老带新,以汉帮藏”、用“师傅带徒弟”的办法具体抓培养民族干部的工作。特别是对那些直接从农牧民中提拔起来的少数民族干部,若一时犯了错误或受到挫折,则采取“跌倒了扶起来,再趺倒了再扶起来”的原则,耐心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循序渐进,逐步提高,逐渐成熟。截止1956年底,在甘南的119个区、乡(镇)政府中,担任正副区、乡(镇)长领导职务的干部有486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72名(内有藏族236名、回族36人),占总数的56%。甘南解放初,党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结果,一方面落实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另一方面为建设“三三制”政权在干部问题上争取“时间差”,基本满足了县、乡、村政权建设的需要。
  第四,始终把建设“三三制”的政权同发展农牧业生产和进行各项政治运动紧密结合起来。党在整个建政过程中,首先把各族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论任何区、乡、村工作组,每到一地,都先关心、过问农牧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切实抓好当年生产,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到1956年底甘南各级人民政府共发放救济款90多万元,救济粮17万公斤,农业和牲畜贷款52万元。其次,紧密结合剿灭国民党马良股匪、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禁烟等运动,打击和粉碎了反动势力企图阻挠、破坏基层政权建设的阴谋活动,既安定了社会秩序,又消除建政中的障碍,减少了政治阻力,使各级政权日臻完善和巩固,从而也使甘南藏区的政治、经济和文教科技事业得到很大发展,连续出现稳定增长的大好局面,顺利完成了第一个5年计划和甘南藏区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出版者:甘肃民族出版社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记录了甘南新民主主义时期党在甘南的活动,社会主义过度的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甘南党史人物等等的详细记载。

阅读

相关事件

相关地名

甘南州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