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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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舟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34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职工生活
分类号: D412.7
页数: 2
页码: 638-639
摘要: 民国时期,县内职员、工人收入微薄,生计维艰。史载:西固铁厂工人工资可分四种方法发放,即矿工直接发放工资:木炭承揽者可发工资也可分配产品;铁匠、木匠除供给伙食外。可发给部分工资;箱夫子待出铁时以20多斤碎铁计数售与铁厂计工。民国34年(1945)普通矿工人均月工资为350元;匠人、桥上工作人员、先生、箱夫子等人均月工资为500元;老客薪水最髙,除月工资为1000元外,并可得5%的成品。
关键词: 舟曲县 职工生活

内容

民国时期,县内职员、工人收入微薄,生计维艰。史载:西固铁厂工人工资可分四种方法发放,即矿工直接发放工资:木炭承揽者可发工资也可分配产品;铁匠、木匠除供给伙食外。可发给部分工资;箱夫子待出铁时以20多斤碎铁计数售与铁厂计工。民国34年(1945)普通矿工人均月工资为350元;匠人、桥上工作人员、先生、箱夫子等人均月工资为500元;老客薪水最髙,除月工资为1000元外,并可得5%的成品。
  教职工以发放工资和付原粮交替进行。校长每月100元,教师30元,或中心国民学校教师发原粮一石二斗(新市斗)保国民学校)教师9市斗合粮62.5公斤,秋季增班时,略增加生活补助费。
  政府职员月工资:县长380元。科长、会计主任、秘书、督学、统计员200〜160元。科员、会计佐理员、乡镇长、副乡镇长、事务员100〜120元。工役、乡镇公所干事、事务分别为80〜60元,职工工作繁忙时可增加补助费。职员时装以蓝布制服为主,铁厂工人住矮陋土房或木棚,拥挤不堪。
  解放后,人民政府在组织人民群众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职工工资。1954年县属全民、集体职工人均年工资为572元。1976年为600元,1983年为896元。1988年,职工人均工资增至1621元。1990年职工人均工资增至2245元。年均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职工家庭饮食结构由低水平向中高水平发展。肉、蛋、奶、鱼及其他蛋白营养品增加,住宅宽畅。1990年底,全县人民已拥有收录机1562台,黑白电视机925台,彩色电视机413台,照相机92架(以上不包括从外地购进数)。其他电器如电冰箱、电风扇进入职工家庭。1983年全县非农业居民消费额为429.31万元。其中商品性消费400.35万元;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26.06万元; 住房、水电费消费2.90万元。非农业居民年人均消费额为129元(当年作价)。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舟曲县志》

出版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舟曲县历史悠久,古文化遗存丰富多彩。几千年来,繁衍生息在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沿岸三千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迁徙、融 和,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形成勤劳、诚笃、勇敢、淳朴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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